1、集成工程合同协议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传真:邮箱: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传真:邮箱: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乙方同样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集成工程合同协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就集成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1.2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集成工程项目中的权
2、利、义务和责任,并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第二条 项目描述2.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设计图纸、技术标准等,负责集成工程项目的实施,并按照约定的工期、质量和成本要求完成。2.2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所需的项目资金、土地使用权、相关政府批文等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3.2 甲方将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按阶段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均应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4.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对双方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第五条
3、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5.2 本协议中的违约责任不排除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困难或延迟的情况。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6.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等事项,均须经双方书面协议。7.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履行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填写具体有效期限)。8.2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内容和时间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