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宝首饰销售合同协议书珠宝首饰销售合同协议书甲方:(销售方) _(身份证/注册地址)乙方:(购买方) _(身份证/注册地址)鉴于:1. 甲方经营珠宝首饰销售业务,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 乙方拟购买甲方所销售的珠宝首饰,并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商品描述1.1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下列珠宝首饰:(在此列举希望销售的商品)1.2 商品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款式、颜色、特殊要求等详细信息以附件形式呈现。第二条 商品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商品价格:本次珠宝首饰销售的总价为人民币_元,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
2、。2.2 支付方式:乙方同意采用_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天内支付合同款项。第三条 交货日期及方式3.1 甲方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天内安排商品的交货。3.2 商品交付方式:(例:快递、门店取货)。3.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货延期,双方应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四条 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4.1 商品质量承诺:甲方保证所售商品为正品,具备相应的质量标准和合规认证。4.2 售后服务:甲方将提供商品质量保证期,在保证期内,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或退换货。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等。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 其他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