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座山雕石制作合同协议书甲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协议;2. 乙方具有座山雕石制作相关经验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制作;3.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座山雕石的制作,包括但不限于雕塑形象、材质选择、尺寸规格等。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要求,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座山雕石的制作。二、合同条款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完整的制作要求和相关材料,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
2、合。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座山雕石的制作,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交付甲方。3. 双方应保持合作期间的信息互通和沟通畅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4. 乙方应确保座山雕石的制作质量和材料真实,不得使用伪劣材料或进行虚假宣传。5.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支付合理的制作费用,并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6.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座山雕石的制作和交付,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不应互相追究责任。7. 在合作期间,双方应互相保密涉及双方商业秘密的信息,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揭露。三、合同违约与解除1. 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对方受到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2. 如因一方严重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重大违法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四、争议解决1.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2. 本合同的签署、效力、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五、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协议变更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名/单位盖章): 日期:乙方(签名/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