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剧版权合同协议书本协议是由以下各方自愿订立的合作协议,以明确各方在电视剧版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电视剧版权的归属、使用条件和相关约定,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视剧产业的健康发展。第二条 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各方确认自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开展合作。第三条 版权归属1. 版权归属:制片方(以下简称甲方)是拥有电视剧版权的合法权利人,享有该电视剧的制作、复制、发行和其他相关权利。2. 版权使用: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指定的范围内使用电视剧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播放、网络传播、融媒体传播等。第四条 版权使用条件
2、1. 使用费用: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使用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 使用期限:乙方获得电视剧版权的使用权的期限为协议约定的时间段,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使用期限进行调整。3. 使用范围:乙方在使用电视剧版权时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将版权转让给其他方。第五条 保密义务各方承诺对本协议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透露、泄露本协议内容,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和权益不受侵害。第六条 争议解决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负责机构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经过双方书面协商及双方的正式签署。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4.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确保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得到保障,请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前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并遵守约定的所有规定。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