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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讲稿:在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中书写财政高质量发展新篇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而接续奋斗【2篇文】
2026年党课讲稿:在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中书写财政高质量发展新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财政局机关全体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 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核心主题,开展学习交流与警示教育。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干事、创业的“总开关”, 事关发展全局、事业兴衰和人心向背。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我们财政干部的政绩观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宏观政策的实施效果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在财政岗位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一项基本党性要求,更是我们履行好职责使命、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前提。 下面,我围绕这一主题,谈三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与核心要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从思想深处弄清楚“什么是正确政绩观、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如何评价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为我们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本质属性指明了方向。财政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政策属性和公共属性,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人民立场、发展维度来全面理解和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确保财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筑牢“政绩为谁而树”的价值原点,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
正确政绩观的灵魂在于“为谁创造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清晰揭示了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财政部门而言,坚持人民至上的政绩观,意味着我们制定的每一项财政政策、安排的每一笔财政资金、推进的每一项财税改革,都要以是否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最高标准。财政收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的政绩必须体现在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体现在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要将“人民”二字镌刻在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使财政资源配置、财政政策制定更加符合民意、贴近民需、惠及民生。这要求我们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在预算安排中优先保障民生投入,在政策设计中注重倾听群众声,在资金监管中确保惠民利民实效,真正做到“把钱花在刀刃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用财政的“服务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把牢“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路径,坚持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性相统一。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在于“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总书记强调, “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财政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的政绩必须融入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之中。这要求我们树立的政绩,必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绩, 必须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长期发展基础的政绩。 具体到财政实践,就是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 ,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注重财政政策的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功能,增强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 绿色发展、城乡融合、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保障能力。要坚决防止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反对不计成本、不顾长远的短期行为。要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在财政可持续的框架下谋划发展、 推动工作,确保财政运行稳健、风险可控,为城市长远发展积蓄动能、留足空间。这样的政绩,才是扎实的、可靠的、可持续的政绩。
(三)校准“如何评价政绩”的判断标尺,坚持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
正确政绩观的检验在于“以什么样的标准衡量政绩”。评价财政工作的政绩,不能只看一时一地的数字增长,更不能唯GDP、唯投入论英雄。必须建立多维、立体、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既要看显绩,如财政收入增长、重点支出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成效;更要重潜绩,如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财政治理效能的提升、发展内生动力的培育、财政风险的有效化解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深刻认识到,许多财政工作,如税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等,其成效的显现往往需要一个过程,但却是支撑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石。我们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甘于做铺垫性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 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切实把钱管好用好。通过科学的评价标尺,引导全局干部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
二、聚焦财政主责主业,精准纠治政绩观偏差的潜在风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财政工作专业性强、权力集中、责任重大,是政绩观容易出现偏差、 廉政风险相对较高的领域。结合近年来财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的部署要求,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深入剖析在财政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绩观错位、 偏差现象及其风险隐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一)聚焦预算管理核心,防范财政资源配置失准风险。
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是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政绩观出现偏差,在预算管理上首先可能表现为资源配置的扭曲。 一是可能偏离公共属性。如果政绩观不端正,在预算安排上就可能出现“重经济增长轻民生保障”、“重显性投入轻隐形投入”、 “重短期见效轻长远基础”的倾向,导致财政资源未能最优配置到公共服务、民生短板、基础研究等关键领域。二是可能导致政策碎片化。为了追求短期内形成多个“亮点”,可能脱离城市整体规划和财力实际,盲目上马项目、出台政策,造成资金分散、 项目重复、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削弱了财政政策的整体效能和可持续性。三是可能引发预算软约束。为了“政绩”需要,可能突破预算刚性约束,随意开增支口子,或者搞“寅吃卯粮”,影响财政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对此,我们必须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所有财政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 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要完善项目决策和预算安排的科学论证机制,防止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决策和专业评估之上,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出效益、用得安全。
(二)聚焦收支运行关键,防范财政数据失真与虚收空转风险。
财政收入是政绩的直观体现之一,也是最易诱发错误行为的领域。错误的政绩观可能导致在组织收入、反映支出上出现偏差。 一是“数字政绩”风险。为追求收入规模和增速“好看"可能采取不规范的“空转”、虚收、收“过头税费”等方式,或者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搞“先征后返”,造成财政数据失真,掩盖真实经济运行状况,透支未来发展潜力,加重市场主体负担。二是支出虚化风险。为完成支出进度“考核”,可能忽视资金实际使用效益,盲目追求“快支”“快付”,甚至搞“以拨代支”,导致财政资金“趴在账上”或“一转了之”,未能形成有效支出和实物工作量。三是库款管理风险。为保障一时支出需要,可能忽视国库现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管理,或者在库款调度上搞不切实际的操作,影响财政支付能力和政府信誉。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遵循经济规律和预算管理规律。在收入方面,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严禁虚收空转,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涵养培植优质税源,实现财政收入量质齐升。 在支出方面,要更加注重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实际需求的匹配, 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绩效跟踪,杜绝“为花钱而花钱”,确保财政支出形成有效需求和实际效益。要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分析, 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精准依据。
(三)聚焦债务风险防控底线,防范过度举债与隐形债务风险。
防控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绩观一旦错位,就可能将举债融资视为拉动经济增长、快速出政绩的“捷径”,从而逾越风险底线。一是过度举债风险。为追求短期内城市面貌的快速改变、投资规模的快速扩大,可能超越财政承受能力,盲目上马项目,过度依赖政府性投资,导致政府债务规模无序扩张,偿债压力巨大,挤占民生等必要支出空间。二是隐形债务风险。为规避法定债务限额管理,可能通过不规范的项目融资、政府购买服务、PPP、国有企业举债等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这些债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利率高、期限短、风险隐蔽,极易形成系统性风险的“灰犀牛”。三是风险化解不实风险。在化解存量债务过程中,如果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可能热衷于搞“账面化解”“数字游戏”,通过借新还旧、债务腾挪等方式掩盖真实风险,而不是通过盘活资产、增收节支等实质性措施化解债务,导致风险后移、积聚。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坚持“开前门、堵后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要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对政府法定债务和潜在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强化问责机制,确保财政运行在安全区间,切实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这是我们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
(四)聚焦民生保障重点,防范政策不实与资金低效风险。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如果政绩观发生偏差,在民生领域也可能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影响政策实效和群众获得感。一是政策脱离实际风险。在制定民生政策时,如果缺乏深入调研和科学评估,可能出台一些看似“高大上”但与群众实际需求脱节、 与基层执行能力不符的政策,导致“好心办坏事”,或者政策“悬空”,无法落地见效。二是资金使用分散风险。为了体现“工作覆盖面广”,可能将民生资金“撒胡椒面”,导致单个项目或群体受益有限,难以集中力量解决突出民生问题,降低了资金使用的规模效应和边际效益。三是绩效管理流于形式风险。在民生资金监管中,如果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问效,可能导致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浪费,或者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跟不上, 无法持续发挥效益。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民生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民生政策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要优化民生支出结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加强统筹, 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健全民生资金全流程绩效管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确保每一笔民生资金都发挥出最大效益,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民生福祉的成色更足、更可持续。
(五)聚焦改革创新前沿,防范急功近利与形式大于内容风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改革创新本身也容易成为“政绩工程”的展示窗口。 错误的政绩观可能导致改革变形走样。一是“盆景式”改革风险。 为追求“创新”名头,可能热衷于搞一些标新立异但脱离实际、 难以复制推广的“盆景”式改革,花费大量资源却对整体制度改进贡献有限,甚至造成新的制度漏洞和风险。二是“半截子”改革风险。对一些触及利益调整、难度较大的改革,如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等,可能因担心阻力而畏蕙不前, 或者只做表面文章,导致改革不彻底、不深入,形成“中梗阻”, 影响改革整体效能。三是“数字形式”改革风险。在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管理、政府采购数字化等改革中,如果只注重硬件投入、系统上线等“面子”,而忽视流程再造、标准统一、数据治理、能力提升等“里子”,可能导致新技术与旧体制“两张皮”,改革成效大打折扣。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遵循改革规律,聚焦财政领域基础性、关键性体制机制问题,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每一项改革都奔着解决问题去,都经过充分论证和试点。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鼓励符合实际的创新,但更要注重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制度性成果的固化,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行稳致远,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躬身践行正确政绩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铁军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树立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思想上的清醒是行动上坚定的前提。要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要坚持学思用贯通、 知信行统一,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对照检视自身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模糊认识和偏差,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要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的科学思路、务实举措和实际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健全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通过深入研讨、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制度约束,扎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依靠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来保障。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管理全链条制度体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决策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从源头上防止政绩观偏差导致的资源配置不当。要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聚焦预算安排、资金分配、项审批、政策制定、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监督保廉洁,用严密的制度体系管住权力任性,确保财政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突出实干实绩,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导向是旗帜,是标杆。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政治素质、能力作风、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考核评价要突出实践实干实效,注重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化解风险、服务群众的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既看显绩也看潜绩,既看发展也看基础,既看当前也看长远,坚决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财政收入数字评定政绩的倾向。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 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引导全局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抓落实、求实效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实在在的业绩,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展现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是全体财政干部必须答好的时代考卷。新征程上,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 以此次廉政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自省自励,不断锤炼党性,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城市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讲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而接续奋斗
同志们:
2025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要围绕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 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共产党人干事创业的根本立场、价值取向和行动准则。政绩观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党员干部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体现。它关乎发展方向、决定工作成效、影响群众福祉,更直接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能否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交织激荡的新形势,作为地处中原腹地、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我市肩负着打造经济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光荣使命。越是任务艰巨,越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引领,坚定方向、砥砺担当、真抓实干,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展现我市作为,在回应人民期盼中彰显为民初心。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
(一)这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树立正确政绩观作出系统阐述,强调“不要搞急功近利的‘面子工程’,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 惠及子孙的事情。”这些重要论述立意高远、思想深邃,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现实问题的警示。当前,我国正处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阶段。中央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共同富裕、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需要各级干部摒弃短视思维,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放到增进民生福祉上来。我市作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中医药文化发源地,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文化传承的多重责任。如果我们片面追求经济增速而忽视生态保护,为了短期形象而盲目上马项目,不仅违背中央精神,更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损失。因此,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政绩观问题,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轨道前进。
(二)这是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的根本路径。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我们一切奋斗的价值归宿。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政绩的本质, 不在于数据多亮眼、工程多壮观,而在于人民群众是否得到了实惠、生活是否有了改善。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教育均衡化、医疗提质扩容、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惠民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部分地方仍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投入轻效果的现象。比如有的乡村卫生室建起来了却无人坐诊;有的文化广场修好了却常年闲置;有的扶贫产业项目昙花一现、难以为继。这些问题的背后,正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一-只顾“看得见”的显绩,忽略“摸得着”的潜绩。真正的政绩, 应当体现在群众的笑容里、反映在百姓的口碑中。我们要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问题,坚持问需于民、 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三)这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我市实践的关键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五个特征决定了我们的现代化不能照搬西方模式,必须立足国情、省情、市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我市特色的现代化之路。我市总面积2.66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970万,下辖13个县市区,既有中心城区的集聚优势,又有广大县域的发展潜力;既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也有新兴产业发展动能。但同时,我们也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城乡差距依然明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压力大,创新能力不足,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在此背景下,如果干部仍然抱着“翻烧饼”“换赛道”的心态,热衷于搞“突击式”“运动式”发展,必然会导致资源错配、债务累积、环境破坏。唯有树立起科学、理性、可持续的政绩观,才能统筹好速度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推动我市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稳步前行。
(四)这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尺。政绩观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一名干部的精神境界、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 有的人干工作是为了造福一方,甘当“铺路石”“栽树人”:有的人则把岗位当作跳板,追求个人升迁,热衷“造势一时”。前者赢得的是民心,后者留下的往往是隐患。现实中,一些干部出现“躺平”“佛系”现象,遇事推诿扯皮、怕担风险;有的搞“选择性落实”,有利可图的事抢着干,难啃的骨头绕着走;还有的搞“数字政绩”“材料政绩”,用报表代替实绩,拿汇报粉饰问题。这些行为虽形式各异,但根源都在于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古人云:“君子检身,常若有过。”党员干部要经常反躬自省:自己干事业究竟是为了什么?手中的权力到底为谁所用? 只有不断锤炼党性、净化灵魂,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政绩观错位的表现及其危害
尽管近年来通过主题教育、巡视巡察、作风建设等手段,我市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持续向好,但在个别领域、少数干部身上, 政绩观错位的问题仍未彻底根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急功近利、好大喜功,重“显绩”轻“潜绩”。有的领导干部急于出成绩、树形象,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亮点工程”。例如,在城市建设中偏好修建地标建筑、宽马路、 大广场,却不肯下功夫解决背街小巷照明不足、排水不畅等“微民生”问题;在乡村振兴中注重打造几个“样板村”,却忽视大多数村庄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更有甚者,“新官不理旧账”, 前任留下的项目不愿接手,另起炉灶搞“政绩再造”。这种“翻烧饼”式的做法,不仅浪费公共资源,也挫伤基层积极性。此类行为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华而不实,容易形成“形象工程”“政绩泡沫”,一旦上级检查结束或领导调离,项目便陷入停滞,最终沧为“烂尾工程”。
(二)违背规律、盲目决策,重“主观意志”轻“客观实际”。 部分干部缺乏科学决策能力,习惯“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 拍屁股走人”。曾有某县为发展旅游强行拆迁古村落,打造所谓“民俗小镇”,结果因缺乏文化底蕴和市场基础,开业半年即门可罗雀,投资数亿元打了水漂。还有一些地方不顾水资源承载力, 盲目引进高耗水工业项目,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农田灌溉困难, 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这类决策往往脱离实际、违反规律,一旦失误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社会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
(三)过度举债、乱铺摊子,重“短期繁荣”轻“长期风险”。 近年来,个别县区为完成招商引资指标,承诺高额土地出让返还、税收补贴,甚至违规融资平台公司举债上项目,导致政府隐性债务快速攀升。据初步统计,我市个别县区政府债务率已接近警戒线。更有甚者,打着“盘活资产”旗号,将公立医院、学校、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进行所谓“市场化运营”,实质是变相转让经营权,埋下民生保障隐患。今天的“政绩”可能是明天的包袱。 过度举债发展的后果是财政不可持续、公共服务缩水、群众负担加重,最终损害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作风漂浮、虛假浮夸,重“表面文章”轻“实质成效”。 有的单位把“开会发文”当成落实,把“拍照留痕”当作完成, 出现“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贯彻会议”的怪圈。个别干部年终总结洋洋洒洒几十页,实则空话套话连篇,具体举措寥寥无几。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也曾发现个别村存在“刷白墙” “摆盆景”迎接检查的现象,严重背离实事求是原则。虚假政绩经不起实践检验,一旦暴露就会引发舆论反弹,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动摇群众信任基础。
(五)不思进取、消极怠政,重“安稳守成”轻“主动作为”。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少数干部产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错误心理,工作中“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面对复杂矛盾选择回避,遇到改革难题能拖则拖。特别是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如征地补偿纠纷、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信访积案化解等方面,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层层甩锅”现象。此类“躺平式干部”虽不贪腐,却贻误发展时机,阻碍政策落地, 长此以往将导致治理体系运转失灵,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上述种种问题虽属个别现象,但其负面影响不容小觑。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以刮骨疗毒的勇气纠偏正向,坚决防止错误政绩观滋生蔓延。
三、聚焦实践引领,全面塑造符合我市实际的正确政绩观
结合我市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强副中心、奔向新辉煌”的奋斗目标,着力从五个方面锤炼和塑造正确的政绩观。
(一)筑牢思想根基,做党性坚强的明白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培训、组织生活会的必修内容。特别要加强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帮助他们从一开始就系好“第一粒扣子”。 要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中,深入挖掘张仲景“医者仁心” 冯友兰哲学思想、“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本土文化资源,引导干部涵养为民情怀、厚植家国担当。要把是否树立正确政绩观纳入“政治体检”范畴,列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那些动机不纯、作风不正、热衷作秀的干部坚决不予重用。
(二)厚植为民情怀,做群众信赖的勤务员。我市是农业大市、人口大市,80%以上人口生活在县域及以下地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重心必须下沉到基层一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建议推行“民情日记”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定期驻村走访,记录群众诉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广“有事找支部”便民服务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在城市更新中要坚决杜绝“大拆大建”,优先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雨污分流、停车泊位增设等“微改造”项目;在乡村振兴中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搞“千村一面”,保护好传统村落风貌和乡土记忆。要建立健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让群众参与决策、监督实施、评价成效,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提升专业能力,做善作善成的多面手。现代治理越来越依赖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撑。面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等新趋势,干部不能再靠“老办法”打天下。要实施“干部能力跃升计划”,对经济口干部加强财政金融、产业规划、资本运作培训;对城建口干部强化城市设计、智慧城市、韧性城市理念灌输;对农业农村干部普及现代农业技术、电商运营、品牌营销知识;对政法系统干部提升依法行政、风险预警、应急处突能力。 鼓励干部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参与重大项目攻坚,在实战中增长才干。探索建立“揭榜挂帅”机制,让有能力、敢担当的干部脱颖而出。
(四)弘扬实干作风,做起而行之的行动派。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大力倡导“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全面推行重点工作“清单化+责任制+时限表”管理模式,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时限到天。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过程监督,防“口号式”“包装式”落实。特别要警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减少不必要的APP打卡、微信群接龙、表格填报,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五)涵养长远眼光,做夯基垒台的建设者。真正政绩不在一时喧器,而在久久为功。要引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 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境界。重点抓好三类基础性工作:突出生态奠基,守护好伏牛山生态屏障、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矿山修复、污染防治,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 突出人才筑基,加快恢复重建张仲景国医大学,支持我市师范学院、理工学院特色发展,吸引高层次人才回流创业,打造区域性人才高地。突出文化固本,深入挖掘楚汉文化、中医药文化、商埠文化资源,办好张仲景医药文化节、卧龙论坛等活动,增强城市软实力和文化认同感。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建立“一把手包案”机制,分类施策、动态清零,决不让问题代际传递。
四、健全制度机制,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政治生态
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靠个人自觉,更要靠制度保障。必须从教育、考核、监督、用人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形成正向激励与刚性约束并重的长效机制。
(一)打出教育“组合拳”,筑牢思想防线。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市委党校开设专题课程,编写本土案例教材。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影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政绩观大家谈”活动,邀请基层代表、 企业家、专家学者参与座谈,倾听社会声音,接受群众评议。
(二)用好考核“指挥棒”,突出实绩导向。优化绩效考核体系,降低GDP增长率权重,增加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占比。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评价客观性。实行差异化考核,对中心城区侧重产业升级和城市治理,对农业县侧重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对生态功能区严控开发强度。强化结果运用,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对排名靠后且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问责。
(三)强化监督“硬手段”,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严查政绩造假、虚假整改等问题。建立政绩观问题负面清单,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四)树牢用人“风向标”,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定进退”,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惯性思维。 大胆使用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关爱措施,让于部安心安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营造清朗政治生撼
(五)营造争先“大环境”,凝聚奋进合力。坚持以上率下, 市级领导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选树一批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典型,通过媒体宣传、巡回宣讲等方式扩大影响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畅通12345热线、网络问政等渠道,让群众成为政绩评判的“阅卷人”。
同志们,政绩观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指南针”,是推动发展的“方向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市正处于蓄势突破、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摒弃私心杂念,扛起时代重任,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步一个脚印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用我们的实干实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使命的优异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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