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厂房租赁补充协议
协议背景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双方在租赁合同上共同已经达成的意见而制定。双方在租赁合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以下内容。
租赁补充约定
租期
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租期为二年。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租期延长一年。延长后的租期为三年,即自原租期届满日起继续延续一年。在此期间,双方在租赁合同上的条款继续有效,本协议补充解释。
租金和逾期费用
租赁期内,租金总额不变。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逾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罚金,自逾期之日开始计算,直至乙方全额履行义务为止。
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在租约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保证金1万元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与租金一同支付。租赁期间不得要求返还和抵充。租赁期届满,履行所有不可撤销债务后,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物业费用
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需将物业管理费按期支付给甲方。
厂房装修/改造
如乙方需要对厂房进行装修或者改造,需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会对乙方提出的建议或者改动进行审批,并告知乙方符合哪些条件,对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充完善。乙方需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甲方需对改造/装修进行验收无误。在甲方确认无误后,甲乙双方需重新签署补充协议。
厂房使用范围
乙方明确承认,甲方对于不规范使用租赁场所的行为,有权终止本合同。如因乙方使用范围产生纠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任何费用。甲乙双方应该完全了解盗卖物品将产生的后果和风险,乙方应该承担鉴别时效的职责和风险,否则,产生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如需变更协议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合法法律程序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应该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注明生效时间。
协议终止
1. 在租赁期届满后,如甲乙双方已达成终止协议一致意见,协议自动终止,各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租约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对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且有权要求返还合同约定的保证金,对方不得承担法律不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责任。
3. 本协议生效后,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劳动争议、战争和政治因素等。
协议签署
以上内容是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的《厂房租赁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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