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苏州市劳动合同审核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苏州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自愿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苏州市为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核。本文将详细介绍苏州市劳动合同审核的相关政策。
审核目的
审核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制度,对劳动者进行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要求。
审核方法
1、主动审核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向用人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提供劳动合同的形式和相关材料,对劳动合同进行主动审核。
2、被动审核
人力资源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投诉或者举报后,根据投诉举报内容,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和材料,并进行审核。
审核范围
苏州市劳动合同审核主要针对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的时间限制
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限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新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期限应当不超过2年。
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2次,累计期限不得超过3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被录用之日起15天内订立。
2、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包括工龄补偿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下列规定支付工龄补偿:
• 入职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五十至十五倍;
• 入职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十五至三十倍;
• 入职满二十年及以上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三十倍以上。
3、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将影响劳动者权益。
审核结论
审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若审核结论为不合格,人力资源部门将要求用人单位修改或者补充劳动合同,以便合规通过审核。若用人单位拒绝按要求修改或者补充,人力资源部门将视情况进行处罚、罚款等行政管理措施。
总结
苏州市劳动合同审核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制度,对劳动者进行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要求。劳动合同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时间限制、经济补偿以及社会保险等。审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若审核结果为不合格,需要用人单位进行修改或者补充。这样才能确保劳动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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