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无偿转让股权合同
一、背景和目的
本合同适用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本合同的目的是规定转让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无偿转让股权给受让方。
二、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被解释为以下定义:
1. 股东:指在股权结构中持有股份并享有相应权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股权:指在公司股份中所代表的权益。
3. 受让方:指接受转让方转让股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 转让方:指转让股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股权转让
1. 转让方同意无条件地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其于转让日持有的所有股权。
2. 受让方同意接受并获得转让方持有的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之一。
3. 转让方同意在受让方接受转让的同时,将股权登记在受让方的名下。
四、关于保证
1. 转让方保证其对转让的股权拥有合法、无限制的权利和自主的决策,并无担保、承诺、负债或其他限制。
2. 转让方保证其没有将其持有的任何股权转移为其他人,并且没有处置或转让任何股权,或向第三方授权处置或转让任何股权。
3. 转让方保证其在股权转让前无任何未解决的争议或纠纷,并且该转移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
4. 受让方明确知悉和理解:转让方对股权的保证是基于其个人的知识和了解,如公司在之后的运营中可能发生任何变化,转让方并不保证股份的价值或其回报。
五、免责声明
1. 本合同项下纠纷的解决途径为仲裁,其管辖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 双方均承担仲裁费用,仲裁费用不得超过仲裁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
六、法律适用和争端解决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约束。
2. 任何因此合同引起的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七、生效和完整性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传递后即生效,其他操作没有实际效力。
2. 本合同是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化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并在有效传递之后生效。
八、其他
1. 本合同中的任何款项均不得被视为对方延迟或不行使任何权利的豁免或限制。
2.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被视为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则该部分应被视为被削弱,但不影响该部分在任何其他方面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具有同等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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