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通用门面出租合同
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背景
甲方为门面的所有者,拥有该门面的租赁权。乙方愿意承租该门面,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具体时间)年/月,自(日期)开始,至(日期)结束。
租金费用
甲方同意将门面出租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需要支付(具体金额)元/月的租金。每月租金需在每月(日期)之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则须按照(具体条款)处理。迟延支付租金也会收取逾期费用(具体收取标准)。
押金及其他费用
1. 乙方需在租赁期开始前,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元作为门面租赁的押金。
2. 若乙方没有在租赁期间产生其他费用,那么在租赁期结束时,甲方应当将押金全额返还给乙方。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押金中的相应款项。
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并逾期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
使用权及限制
1. 乙方有权将门面作为商业用途,但必须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的经营活动。
2. 如乙方需要变更门面的用途或者将门面转租或再次转租,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约定支付转租费用(具体金额)元/月。
3. 甲方应保证门面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门面无法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紧急维修,如延误了乙方的正常运营,甲方需赔偿相应损失。
4. 乙方不得将门面用于非法活动或违法用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收回门面。
转让及续租
1. 本合同的续租须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执行。
2. 乙方在租期届满后,拥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同意在租期届满的两个月内,向乙方提出转让门面的价格,乙方在三十日内决定是否购买。若乙方决定购买,则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甲方,并在获得交房之后享有继续经营门面的权利。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视为违约行为,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租金和押金作为违约金。
3.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乙方有权利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具体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其中任意一份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涉及的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照中国法律适用法律。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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