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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单元 诚信、信用与现代诚信社会,一、诚信与信用,信用的基础是诚信。,诚信在中外的经济伦理传统中都占据重要地位,无论是华夏古称之君子、良贾,还是关于经商的犹太人、绅士都把诚实待人、守信誉、重承诺视为生产经营以及其他社会交往活动的最高理念、体现人格的至高品质,甚至比金钱、生命更宝贵。这种人格的保证不仅仅靠法律,而且更重要的是靠理性自觉,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操守。,圣经,:“你若想要别人如何对待你,那么你也应如何去对待别人。”,中国人说:君子用财,取之有道。,1/29/2026,1,西方伦理传统与诚信原则的立法,追求智慧、勇敢、正义和节制一直被誉为西方伦理精神的“四主德”。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人如果离世绝俗,就无法实行其善行,勇敢、节制、正义、明哲诸善德实际上就包含在社会的公务和城邦活动中。”在他看来,勇敢、正义、节制和明哲的德性和技艺都是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实践和世俗生活中形成的。古希腊快乐主义伦理学家,伊壁鸠鲁对“四主德”又进行了新的阐释,,他认为,智慧就是按照个人的意志选择道德行为,算计自己的利益;节制就是服从理性的支配,追求自然而必要的欲望;,1/29/2026,2,勇敢就是能忍受当前的痛苦以求得将来更大的发展;公正就是彼此和谐快乐,,共同遵守社会契约,,把社会生活过得更好。因此,作为“四主德”的,公正思想的,具体化表述,诚信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西方伦理精神的基本理念。同时它在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中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特别是与新教伦理所倡导的天职观和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有关。,马克斯,韦伯,的基本观点是,天职观和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为新时代的世俗活动提供了精神动力,它形成了一整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智慧和道德态度。,诚实、勤劳等之所以成为美德,是因为它可以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具体说来在西方历史上,清教伦理中的诚实原则在清教徒的实践中含有获取世俗功效和利益的内容。在这里,,清教徒的诚实指不说妄语、不轻易起誓,尤其指禁绝买卖交易中的欺诈。,诚实不只是如,旧约,所说的“行事诚实的,为上帝所喜悦”,也是为了在经商中获利。,17,世纪英国著名的清教徒牧师理查德,巴克斯特在他那本旨在“唤起基督徒读者的共识”的名著,1/29/2026,3,基督徒守则,中对经商中的诚实作了详尽描述。他指出,商业中存在竞争是无法避免的,但竞争时不能放弃诚实这一美德。基督徒不可以“利用人们的无知、过失或需要进行劝诱”,以使自己的货物得到好价钱。他应该为“自己能在平等、公正和诚实的地位上使对方满意而感到高兴”。事实上,,17,世纪英国的清教徒商人在经商中基本都遵循着巴克斯特所提出的这种诚实原则。,“诚实乃最精明的行为”,是一句广泛流行于这一时期清教徒商人中的格言。当然,,清教徒推崇诚实有不自觉的因素,即对上帝的敬畏。,17,世纪教友会的主要神学家罗伯特,巴克利认为,人们讲真话有两个原因:一是内心深处对上帝的恐惧;二是害怕在最后的审判中受到惩罚。但不管怎样,清教徒商人基本上把诚实信用视为市场交易活动中的一条重要准则。显而易见,,新教伦理肯定“诚信”、“可为”等伦理信念,否定“失信”、欺诈等价值取向,无疑体现了一种敬业精神,即一种视事业为神圣的职业观和一种视诚信为神圣的经营伦理观。,在西方早,1/29/2026,4,期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们依靠、利用和渗入体现诚信原则的新教伦理道德。,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市场经济活动需要诚信原则的道德保证。,在西方人的观念中,市场经济就是一种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因此,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不管你是普普通通的平民,还是地位显赫的达官贵人,抑或是逐鹿商海的生意人,都无法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即,他们往往为了谋求各自的利益而不得不相互之间达成一定的默契或许诺。由此就形成一系列的信用制度。而这些制度又都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的。,从简单的金钱借贷到复杂的金融信贷,以及保险交易、票据流通、证券买卖等,都是依靠合同这种法律形式构成了一个严密的信用网。在这种,信用经济条件下,诚信原则作为维持信用经济的重要前提,单靠道德的约束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得到法律的确认,即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这种原则在法律上属于强行性规范,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排除其适用。,从法律史角度看,,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1/29/2026,5,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依照诚信契约,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要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如契约未规定的事项照通常人的看法应由债务人履行的,债务人应予以履行。诚信契约发生的纠纷按诚信诉讼的程序处理。在诚信诉讼中,承审员不受契约字面含义的约束,可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对契约进行解释,并可根据公平原则对人的约定进行干预,以消除某些约定的不公正性,按照通常人的判断标准增加或减少当事人所承担的义务。由此可见,,在罗马法中,诚信契约中的诚信要求起着补充契约条款不足的作用,诚信诉讼起着维持经济交易所要求的公平作用。,在这之后,许多国家都对诚信原则作了法律规定。如,瑞士民法典,总则中的第二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明显地滥用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日本于昭和,22,年(,1947,年)修订民法典时,参照,瑞士民法典,在总则篇也明确将诚信信用原则规定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该法第一条规定:“(一)私权应服从公共福利。,1/29/2026,6,(二)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时,应恪守信义,诚实进行。(三)不许可滥用权利。”可见,作为道德范畴的诚信一旦上升到法律原则之后,便具有特定的约束力。,由于诚实信用原则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和功能,使其在民法范畴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和重要的地位,,它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者意志。,这就是说,诚信原则涉及,两个利益关系: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个人与社会间的利益关系,,诚信原则的宗旨在于实现这两个利益关系的平衡。,在个人间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当发生特殊情况使个人间的利益关系失去平衡时,应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在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不得通过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权利的法律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1/29/2026,7,行使自己的权利。显然,诚信原则适用于一切社会领域,其中也包括各种市场交易、金融活动等。,中国伦理传统中的诚信理念,诚与信,是一对同等意义的范畴。在古代中国,常以诚与信互训。,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诚与信的:“诚,信也。”“信,诚也”朱伯昆先生在解释儒家伦理中的“信”时说“信有二义:信任和信用。其内容是诚实不欺。”可见,诚信的本义就是诚实不欺,恪守信用。,国语,周语,中有一个说法,就是将“德义”与“事利”、“正德”与“幅利”区分开来。这里的“幅”,意思是指限制、约束,也就是把某种东西或行为限制、规约在某种既定的范围或程度之内,使其不逾规,不越度。所以,在春秋时期,“德义”和“事利”之间,以“德义”优(先)于“事利”就成为当时社会的主导性价值观念,而用“德义”规范或约束“事利”,就是所谓的,“正德幅利”。,1/29/2026,8,到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以义为先这样一种基本的道德价值取向依旧是一以贯之的。在,儒家学说,中,第一个要务就是辩义务、别理欲。儒家的代表人物孟子曾对梁惠王讲:“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荀子认为不能为了利益放弃道德原则,他把为了利而放弃义称作“保利弃义谓之至贼”。此外,朱熹指出:“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把义利关系问题看做是儒学的首要问题;“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历史地看,在古代中国,诚信通常局限在特定的人际关系范围内。然后逐渐演变成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道德规范,,其基本表现为:,1.,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它要求人们言论与行为的一致性,,左传,成公十七年,道:“人所以立,信、知、勇也。”把信作为一个人在世上立身的准则之一。孔子特别强调“言必信,行必果”,认为人在社会上立足,不讲究信用是不行的(“人,1/29/2026,9,无信不立”)。汉代的董仲舒还把“信”列为五种基本道德规范之一(以仁、义、礼、智、信为“五常”。),2.,诚信是从政的基本准则。,论语,学而,篇中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另外在,颜渊,篇中也讲:“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取信于民,是从政的基本条件;不能取信于民,就不能得到民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所以历史上商鞅变法时因为,“,立木取信”而成功。相反,齐襄公“瓜期不代”,言而无信,结果被麾下的将军抗杀。由此可见,从政或治国都要讲诚信,一言九鼎,则有助于功成名就,否则,就会戏言中身败名裂。,3.,诚信是自我修养的境界。,自我修养,就是通过道德践履和自我反思的方法,提高道德觉悟,培养高尚的品格,以达到人格的完善。其中,信便是一种基本的道德境界。,颜渊,中讲:“子曰:主忠信,徙义。崇德也。”,卫灵公,中也提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诚信不仅是,1/29/2026,10,一种美德,也是一种境界。,慎独,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应以信的准则来要求自己,都应作到诚信,以此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4.,诚信是社会交往的基本要求。,“朋友有信”,是孟子主张的“五伦”之一。在社交场所和朋友交往,必须立足于信。说话要诚实,要守信用,这样,才能取得朋友的信任,才能在社会上立足。不仅如此,为了协调和保障经济交往时的信用关系,儒家还确立了交往有信的道德规范,主张通过发生经济关系的双方之间的道德信任、道德默契来缔结和处理经济往来关系。,诚信作为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范畴之一,曾与仁义礼智并举,建立在平等的朋友关系基础之上,并推演为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本准则,-,遵守诺言,讲求信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古代中国,诚信是不同的,1/29/2026,11,阶级共同肯定的道德规范,是为大多数人民所遵奉的,具有普遍性。,作为一种普遍性的道德规范,诚信是古代中国思想家所设计的理想人格的重要部分,也是儒商们在经济活动中所追求的一种人格境界。,中国古代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尤其是商人来说,其人格境界也主要体现在善、信、美上。,孟子把无善、无信的商人称为“卑贱的商人”(“贱丈夫”)。因而在我国历史上向有良贾(“良商”)、“诚贾”、“廉贾”的称为。所谓良贾是指善于做买卖的商贾,“良商不与人争买卖之贾(价),而谨司时(善于掌握时机)”。“诚贾”是指诚信不欺的商贾,“是故非诚贾不得食于贾”。“廉贾”是指不贪图眼前小利而谋长远厚利的商贾,“廉贾归富”;“贪贾三之,廉贾五之”,汉书,食货志,中颜师古注引孟康曰:“贪贾,未当卖而卖,,1/29/2026,12,未当买而买,故得利少,而十不得其三;廉贾,贵乃卖,贱乃买,故十得五也。”,显而易见,,“良贾”、“诚贾”、“廉贾”经营商业不是不图谋利益,,而是不采取违法,不道德手段牟求暴利。他们善于预测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取予合时,公平交易,薄利广销,往往比贪贾、奸商获得更多。他们,最主要的经营原则是以义行商,诚信不欺。,水窗春呓,中载:“著名老店,如扬州之戴春林,苏州之孙春阳,嘉善之吴鼎盛,京城之王麻子,杭州之张小泉,皆天下所知,,然此各家得名之始,只循诚理二字为之。”在这里,,诚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是取信于民。,这是经商立身的基础。正如孔子所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驾车的横木),小车无軏(驾车的曲钩),其何以行之哉?”当然,商人经商的目的是要获利,但孔子主张通过正当手段获取财物,“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1/29/2026,13,在这方面,大商人出身的吕不韦对诚信等商业道德与商业利益的关系看得更为透彻。他认为商业利益取决于买卖者的数量,买货的人越多,商人获利越多。因此,诚信等商业道德可以招来更多的买者,从而认为取信于民是“万利之本”。中国古代商人正是通过诚信来树立良贾形象的。,太平广记,记载,7,世纪的一位谷物商人在售出谷物时,由买者自己动手量米,顾客十分信任,争相赴店购买。同治,直隶州志,记载,18,世纪末,广州一位经纪人,在充当客商代理人时,一位客商结算时多付了千余两白银。该商人发现后,立即登程追赶,将多余的白银奉还。此事传开,各地到广州来采购的商人争先雇他为代理人,于是这位经纪人大发其财。,第二是交往有信。,在中国古代,良贾通常以诚信作为处理其经济往来关系的道德律条。在这方面,徽州商人的经营之道很能说明问题。他们以“信义服人”,致使“营谋渐裕”。保质保量是徽商与人做生意的基本准则。明代歙县胡仁之“贾嘉禾,年饥,斗米千钱,同人请杂以苦恶,持不可”。清代婺源朱文炽“尝鬻茶珠江,逾市,1/29/2026,14,期,交易文契炽必书陈茶两字,以示不欺。牙侩力劝更换,坚执不移。屯滞二十余载,亏耗数万金,卒无怨悔”。清代休宁吴鹏翔“尝市椒八百斛,或辨其有毒,售者请毁议,鹏翔卒与以直焚之,盖惧其他售而害人也。”明代歙人许世积“尝与他贾市米,岁计倍赢,公竞谢去”或问之,曰:夫出入不同量,以是为利,虽什百非我愿也。”徽商以其诚实不欺的行为在经之地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正因如此,徽州商人发展到明代已成为一个人数众多、财势雄厚的商帮,所谓“商贾之称雄者,江南则称徽州,江北则称山右。”到了清代前期,交往有信等商业道德使徽商势力达于高峰。“两淮八总商,邑人恒占其四”,其活动范围遍及宇内,“山陬海涯无所不至”,尤其江南各地更是“无徽不成镇”。远涉外洋,经商异国者,亦不乏其人。其经营货物“无所不居”,资本甚为雄厚,“下贾”二三十万,“中贾”四五十万,“上贾”“藏镪百万”。,1/29/2026,15,诚信与善的完美统一,就形成了“义”之美。所谓“义商”,,也属“良贾”、“诚贾”、“廉贾”范畴,但比一般“良贾”、“诚贾”、“廉贾”的商德更高出一筹。他们,不仅能做到公平交易,诚信不欺,而且能济危扶困,乃至不乏爱国济民之举。,如范蠡“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被称作“富好行其德者也”。在著名的管鲍之交美德故事中,鲍叔牙早年与管仲合伙经商,知道管仲家境贫寒,情愿多分盈利给管仲。东汉马援,在北地牲畜致富,役属数百家,但他毫不吝惜财产,慷慨解囊,济危扶困,尝讲“凡殖货财产,贵其能施赈也。否则守钱虏耳!”有的“义商”更表现了忧国忧民,以国家社稷为重、以民生民疾为怀的道德思想境界。西汉武帝时卜式靠牧羊致富,得知武帝将出击匈奴,他上书愿献一半家产助边。他说:“天子诛匈奴,愚以为贤者宜死节于边,有财者宜输委,如此而匈奴可灭也。”后来卜式还捐资,20,万救济移民,,史记,记载,“,是时富豪皆争匿财,唯式尤欲输之助费”。,1/29/2026,16,显而易见,在诚实至上等优秀伦理传统熏陶下,确有为数不少的商人在经济活动中成为良贾、诚贾、廉贾,甚至成为融诚实和美于一体的义商。应该说中国传统伦理中的诚信理念原则,对我们建设新的诚信原则是有借鉴意义的。,二、,有了诚信就有诚信社会吗?,但是,为什么同样推崇诚信,西方式的诚信传统发展成为近现代信用伦理而成为诚信社会的基础,而传统中国式的诚信理念并没有带来我们今天希望和需要的诚信社会?关键就在于传统中国式的诚信理念和我们今天所提出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伦理原则是存在很大区别的。,首先,,传统中国式的诚信理念仅仅是一种道德诉求,并没有成为法的信条,,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伦理原则即既是一种道德诉求,却更重要的依靠法的强制力量。,1/29/2026,17,新华社,2006.9.12,:随着休斯顿地区法官绥姆,雷克手中的槌子一锤定音,,美国安然公司前首席执行官杰弗瑞,斯基林,被判处了,24,年零,4,个月监禁。这也是安然公司案中被判刑最重的。在当天的审判之后,美国司法部发表了一项简短声明。声明指出,安然破产案的审判结果表明,打击企业犯罪如同打击街头犯罪,美国司法体系对企业豪雄们,也是毫不手软的。,斯基林这位前安然公司的,CEO,被判,24,年,可以说是罪有应得。美国司法机构的态度向公众展示了企业家违背诚信原则会支付怎样的高昂成本。我想到一个有趣的问题,如果这个案子发生在中国,我们的司法系统会如何审判“中国的安然”,“中国的斯基林”又会被判多少年?,固然,中国和美国的司法体系不同。不过,对于打击企业家的“诚信犯罪”问题,在基本的理念方面,应该并无二致。,1/29/2026,18,当前,我国的司法机构也正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来加强打击上市公司财务作假等诚信犯罪行为。如对,证券法,、,刑法,的修订,都在近年取得了不少成果,使审理安然公司此类事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刑法,第六次修正案获得通过后对于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犯罪行为,是如何作出明确界定的呢?新刑法将第一百六十一条修改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可以看到,按照中国的法律,如果仅仅只按这一条罪名,斯林基最多会被判,3,年,最多被罚,20,万元。,1/29/2026,19,很显然,对于身价数亿元的富豪和年薪上百万元、上千万元的公司高管们来说,,3,年刑期和,20,万元罚款,就是进行诚信犯罪的最高成本。这相对于通过财务作假而获得的巨额非法收入来讲,不过是毛毛雨。也就是说,当前企业以及企业家们进行诚信犯罪行为的机会成本,明显过低。我们的司法体系对此类犯罪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更遑论威慑力。假设企业和企业家们的行为都是单纯的经济行为,那么企业和企业家们就无所谓诚信,因为不诚信的代价太低。,司法之所以重要,在于它使诚信行为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规范,不再只是一种抽象的道德教条。也正是如此,安然事件的审理,让我们看到了美国司法部门的可贵之处。“打击企业犯罪如同打击街头犯罪”,这样的声明令人钦佩,更值得我们的司法部门和有关证券监管机构借鉴。,1/29/2026,20,其次,,传统中国式的诚信理念充其量只是表达一种个人信用。并没有也不可能成为一种社会公共伦理,。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伦理原则既强调个人信用,但更要求形成一种社会性、公共性的制度伦理规范。,第三,,传统中国式的诚信理念是建立在“礼俗社会”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亲疏关系为表现的“同心圆”式的信任结构。,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伦理原则是建立在平等的契约关系的基础之上。,1/29/2026,21,三、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及其一般特征,(一)什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什么叫信用?最简单的定义就是,,信用是承诺的可预期性,。比较技术性的解释是,,所谓信用是信托与受托双方之间的一种可靠的承诺或对应性的互报。,比如,我借给你钱,隔一段时间你必须连本带息还给我。这样我解决了你的燃眉之急,你给我的资本带来了利润。所以,这种,信用所反映的一种伦理关系仍然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相互性。,当我们谈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或相互性关系时,其中包含着这样一层含义:,信用是有条件的信任。,这个条件涉及到发生信用关系的双方。信托方对受托方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借钱给对方,必须考虑对方是否可信,对方借钱做什么,对对方的信用度或是信用等级、对方信贷的目的、用途以及信托的前景等等,都必须给予充分的估测。银行要确定是否给某一个企业贷款,首先需要对这个企业的,1/29/2026,22,信用等级进行全面的评估,对它的投资项目及其可能的前景进行科学的评价,然后才能决定是否给这个企业贷款,贷多少?同理,受托方对信托方也是有条件的,我是否找你借钱,或者是否向某家银行贷款,得考虑你的可依赖度,你的能力,乃至你的心情,或者是银行的贷款利率,等等。,作为一种个人美德,信用主要是指个人的诚实人格或可依赖的美德品质。而作为一种社会美德,信用则主要是指普遍信任和普遍的责任承诺。,当我们说一个社会信用度很高的时候,也就是说这个社会的信用度比较普遍、广泛、可靠、持久稳定,并且这个社会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作为个人美德和作为社会美德的信用有一个基本区别:,作为个人美德,诚信的品质是无条件的,但诚信的社会行为是有条件的。,作为个人美德,我不管别人是否诚实,我必须做到自己诚实。而作为社会美德,诚信是有条件的。如果别人不讲诚信,我是否能够坚持诚实守信的社会伦理规范?的确是一个疑问。,1/29/2026,23,不是说不完全不可能,而是说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有多普遍。,只有当整个社会的环境比较有利于信用行为的时候,人们的信用品格才能更好地提升,社会的信用度才能够持久普遍。,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三角债”问题就是一个社会信用发生危机的典型范例。所谓的“三角债”,实际上是不良信用行为的恶性循环。比如说,我欠你的钱不还,是因为张三欠我的钱,我怕他不还我。而张三是因为你欠张三的钱,也怕你不还他的钱。这样一来,我、你和张三谁也不敢迈出还钱的第一步。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每个人对社会的信用度都持一种怀疑的态度。这种对社会信用度的普遍怀疑恰恰是社会信用环境恶化的一个典型反映,是一种典型的道德怀疑主义。,1/29/2026,24,(二)建立并保持社会普遍信用度的条件,建立社会的普遍信任并保持社会普遍的信用度,有赖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第一,信托与受托双方的长期承诺。,简单地说,这就是不能搞“一锤子”买卖。就经济活动的特点而言,合同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从古代人类关于以三只羊换取一柄斧头的协议到现代社会的各种交易协议,如买卖、运输、进出口贸易、许可证贸易、证券交易等等,无一不是以协议的方式进行的。这种发生在人之间的协议就是合同。考察各国有关合同的法律,,诚实信用原则都是作为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从法理上说,人履行合同时,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如在种类物给付中,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不得故意选择品质较次的物品为给付;在特定物给付中,债务人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变更给付;因不可抗力致合同不能履行,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合同约定交货方式为代办托运,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应于数种运输方式和数条,1/29/2026,25,运输路线中,选择对债权人最为有利的一种履行;出卖有瑕疵物品,依诚实信用原则,出卖人应将瑕疵告知对方,等等。除此之外,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上不仅适用于债务人,而且适用于债权人。,第二个条件是,对失信行为要实施严格的正义惩罚,对守信行为要实施公平的补偿和奖励。,这一点很重要。要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一种社会伦理的奖惩机制:不良行为尽可能受到及时准确的惩罚,好的行为受到普遍称赞。,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失信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应有的惩罚,反面成为投机获得的一种有效方式,那么,失信的行为就很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社会信用体系就会失效,甚至崩溃。,而如果诚实守信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奖赏和鼓励,反面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例外现象,甚至成为人们嘲笑讥讽的对象,那么,一个必然的后果就是,由于诚实守信的代价太大,人们不得不放弃这种努力,结果使这类行为反而成了社会生活的稀缺资源。,1/29/2026,26,比如“赖账”现象。如果一个企业借另一个企业的资金,久欠不还,那么,这个企业就等于把借贷变成了自己的资本,延长了资本的使用时间,而把市场损失转嫁到了借贷方。这不单是典型的忘恩负义,而且是一种变相的财富掠夺。大家知道,在现代经济发展中,资本流通本身就能够带来利润。所以很多企业的经营是否有效率的标志,就是其资本流通的速度。资本流通的速度越快、时间越短,证明这个企业运行的效益越好。如果企业的一批产品很久卖不出去,那么资本的流通就受到阻滞;而有的产品供不应求,资金的流转速度就非常快,那么这个企业的效益就非常的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就是为了减少和节约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资金的流通量,。很多信托行为不需要资金转来转去,这样可以缩短货币的流通过程。如果借钱不还,或者故意拖欠债务,就等于强行延误借贷方的资本流通,增加其生产经营成本。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以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追求。,这是一种经济利已主义与伦理利已主义的杂交产物,比一般的利已主义对社会信用秩序的危害更大。,1/29/2026,27,如果那些信用良好的行为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和奖励,那么久而久之就很少有人去守信承诺了。这里,有一个如何看待道德示范和制度示范的问题。,惩罚不良的失信行为和奖励守信的经济行为是防止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投机行为的一种有效方式。,前段时间,我国经济生活中信用度的下降非常严重,有人说我国的商业合同履约率只有不到,13%,。这种情况导致一种社会恶果:诚实守信不仅不能获得应有的报答,反面要付出额外的代价。本来,诚实守信的行为不但可以节省货币的流通量,而且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可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整个社会的信用度很低使诚实守信的行为不仅没有节约交易成本,反面增加了交易成本。集市上大部分小商贩缺斤少两,如果你想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商贩,周围的人肯定会想方设法把你挤出集市。他们的理由是,如果你这样做,就会让他们失去顾客和市场,那是他们所无法容忍的。当然,这种当下的状况与现阶段一些人的不良心态和社会不甚健康的大环境有关。然而,我们必须认真反思一下:如果在一,1/29/2026,28,个社会中,做好人和诚实的人变得很难,做不诚实之事和不诚实的人反面变得很容易,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是否可以说,这个社会本身就是一个不诚实的社会?,人类历史的经验无数次证明,一个不诚实的人是不可与之相处的,一个不诚实的社会同样是不可相处其间的,因而它是不值得人们追求和向往的。,反过来说,,如果社会建立起某种机制,使得在该社会中要做一个不诚实的人变得很难,那么,这个社会信用度就一定很高,它一定是人们普遍向往和追求的社会。,理由很简单:人们生活的幸福不仅在于他们获得或满足了什么,而且还有他们没有失去什么。,我们还可以再做一些例证分析。譬如说,我国现阶段商业信用卡的使用和推广还比较难,为什么?值得好好思考一番。信用卡的使用是现代社会信用度大大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信用卡的广泛使用是社会节省货币流通量并增加交易安全的有效方式。人们,1/29/2026,29,使用信用卡就可以不用带现金到市场上去交易,既节省现金流动量,方便交易,又减少因持带大量现金所可能产生的风险。但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使用信用卡有时反面变得很麻烦,很不方便。比如,现在在超市使用信用卡买商品,售货员有时会打电话询问你的信用卡是否可以使用,是否真实有效。实际上商店或者超市不是特别欢迎顾客使用信用卡购物,因为在目前的中国现实社会中,交易的双方都以见到真实的货币为最可靠的交易方式,人们认为货币比信用卡更可靠。这说明,当前我们社会的现代信用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当然也就更谈不上健全合理了。这使得整个社会的信用链极不牢固,因而大大影响到社会的商业信心和市场交易信心。还比如,自动取款机在欧美发达国家可以说是遍布各个角落,但在我国,自动取款机即使在大中城市大多也只设立在中心区域。原因是,我们的自动取款机不能设置在偏远的地方,否则就有可能被人破坏,而且不断出现的案例也抑制一些人们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钱的欲望,一怕别人窥视,,1/29/2026,30,感到缺乏安全,二是怕麻烦,担心因技术问题而无法成功提款,(,例如,吃卡事件,),。类似的情形还有公共电话的装置和使用。,另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在我们的社会中,失信的行为经常得不到应有的和及时的惩罚。,一般来说,社会的惩罚机制都是滞后的,犯罪者的犯罪行为在前,社会的惩罚反应在后,由于有时还涉及一些复杂的法律程序问题,这种惩罚滞后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惩罚机制和惩罚效应的滞后性,使得社会对惩罚正义尤为关注。如果许多失信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惩罚,就会在广大的民众心里留下这样一种印象:仿佛这些失信行为根本就没得到其应有的惩罚。这就滋长了社会上一些人的侥幸、投机和冒险的心理。包括诸如抢劫银行这样严重的罪犯侥幸心理。许多犯罪行为就是因为犯罪者认为自己有可能逃脱惩罚,才使他们变得肆无忌惮。应该说,惩罚滞后是很自然的,不可能出现未犯罪就受到惩罚的情况。但是,如果惩罚滞后的时间过长,就会助长人们的侥幸心理,从而冒险犯罪。对于失信行为更是如此。,1/29/2026,31,第三个条件是信用的普遍性。信用的社会普遍程度越高,则该社会的信用就愈可能保持持久。信用的社会普遍性意味着失信行为的偶然性降低。,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杜绝失信行为,只是不同的社会或国家失信行为的程度和数量差异不同而已。如果一个社会的信用度较高较普遍,那么,偶然的失信行为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三)现代信用体系的分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是一个类似于循环式、多因素相互作用的一个复杂系统。,总体上我们把,一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分为两大类、或三个层次。,1.,个人信用,也可以说是人格信用。,个人信用是根据个人的收入和资产,、,已发生的借贷与偿还、信用透支、不良信用行为所受的处罚和诉讼的情况记录,1/29/2026,32,等,对个人信用等级的评估,以及,根据上述各种情况来确定的是否对某人发放信贷、发放信贷的规模和等级进行金融评估的制度。,个人信用制度有两个基本点,:,(,1,)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状况的调查机制。,今后,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日趋成熟,对个人信用状况的调查不再是很困难的事情。,(,2,)规范个人的资信评估机制及标准。,如果一个人的信用度偏低,就需要限制和规范他或她的信用行为。比如,一个信用等级较低的人到银行办信用卡,其信用等级就不可能很高,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也不可能很大。,2.,社会制度信用。社会的制度信用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通过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所建立起来的信用体系,也可以称之为社会的法律信用。,另一个层次就是市场信用。市场信用是制度信用的一种基本形式,是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直接反映。,它的作用限制,1/29/2026,33,在商品交易行为之内。,我们可以把制度信用定义为依据社会的法制和市场规则来实施规范的承诺的可期性。,社会的制度信用有三个基本点:,第一个基本点是制度的规范和保障。,第二个基本点是制度化的客观评估和评估标准,。,第三个基本点是制度化的奖惩机制。,制度化的奖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而是一种信用奖励,,即:通过社会的评估制度来确定信用度的高等级。比如,一些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企业或个人,就拥有某种特别的例外豁免权利。好比说,它们生产的产品质量一直都很好,其产品出口就可以获得免检的优惠对待。如果一家企业一向都能如期如数地归还银行贷款,那么银行就可以给该企业以优先贷款、优惠贷款、扩大贷款等等特殊对待。这一情形同样也适合于作为个人信用的奖励方式。,1/29/2026,34,信用奖励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非常重要。因为获得这种信用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能够大幅度地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有许多企业为了贷款,“请客送礼”的现象很多,这无疑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如果企业的信用度比较高,根本就不需要这些额外的成本开销。,当然,在我们的社会中,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制约着信用奖励的普遍推广,比如,贷款制度不完善、公共权力的私有化(腐化)等等。,我们社会的信用度偏低,其中就有腐败的原因。,一个社会的信用度高低主要取决于社会的制度信用问题,而制度的背后是公共权力的运作。如果公共权力私有化了,那么,制度的良性运作就大打折扣。,还有一个近乎规律性的现象:,在社会信用度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对不良信用行为的惩罚,应该优先于信用奖励。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惩罚不良的信用行为比奖励良好的守信行为显得更加紧迫。,1/29/2026,35,从个人信用与制度信用的关系看,现代社会的信用体系对制度信用的依赖性越来越高,这一方面克服了人格信用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也对个人信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传统美德的意义上,人格信用具有个人主观的内在性。但,在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个人信用更多的反映了一种公民资格,它使公民的内在美德转化成为了一种社会德行,而社会美德本身具有社会文化价值资本的意义。,事实上,,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本身也是一种社会资本,甚至可能转化为实质性的经济资本。,新加坡的成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新加坡的黄金和钻石贸易闻名于世,这并不是因它盛产黄金和钻石,也不是因为它在黄金钻石加工方面有独特的工艺技术,而仅仅是由于它黄金钻石销售的良好商业信誉。新加坡向世界的消费者担保,新加坡的黄金和钻石等高档商品保证,100,的质量合格,如果有差错,商家一定加倍赔偿,国家以信誉担保。这很自然地吸引了世界各地的黄金钻石消费者。从这一个侧面,大家也会理解新加坡作为一个小国如何成为世界,1/29/2026,36,金融中心之一的原因所在。,20,世纪,90,年代的亚洲金融风波也影响了新加坡,但与其他亚洲国家相比,它显示了更强的承受金融风险的能力,甚至超过日本。而像菲律宾、马来西亚这些国家则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很大,其中的原因之一,恰恰是这些国家的社会信用程度偏低。日本的抗击金融风险的能力远远低于人们的期待,也正是由于它近几十年金融系统存在大量呆账、坏账,整个社会交易信用体制存在重大漏洞所致。其后,阿根廷的国民经济走向崩溃边缘,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个国家的信用制度体系过于脆弱。世界银行曾经多次向这个国家投入资金,以挽救其国民经济,希望它进行经济制度改革,结果它没有能够在确定的时期内完成既定的经济目标,不仅没有扭转经济,世界银行投入的资金也损失惨重。可见,在一个信用度很低的国家投资,犹如进入一个“经济黑洞”,前景十分可怕。明乎于此,信用的重要和珍贵当是不言而喻的道德真理了。,1/29/2026,37,总之,,现代社会的信用体系包括个人信用和制度信用两种基本类型,而制度信用又分为法律信用和市场规则信用。它们共同构成了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1/29/2026,38,四、政府信用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信用从最基本和普遍的意义上讲,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后果负责的道德观和信守承诺的责任感,它既是一种个人品行,又是人们相互间的认同程度,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普遍的道德要求。,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对法定权力和职责的履行程度,表明政府在自身能力限度内的实际“践约”状态,是社会组织、民众对政府行政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的一种主观评价或价值判断。,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政府信用将在社会整体层面上产生政治影响。一方面,政府信用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良性运行具有主导责任,政府信用既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也是构成政治合法性之根基;另一方面,政府代理公共权力的信用度,关系到公共责任和公众利益的实现程度,政府失信于民,表面上是政府威望的丧失,而本质上是对公共责任的猥亵和对公共利益的侵损。,1/29/2026,39,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信用是经济主体之间开展交换与合作的基本准则和规范。信用己经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维系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道德和法制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社会能否和谐发展必须依赖于政府和政府信用,。因此,建立信用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是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如何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信用,建设一个负责任,守信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型政府,成为我国打造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追求的重要目标。,1/29/2026,40,(,一,),现代政府信用的特点及功能分析,信用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从最基本和普遍的意义上讲,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后果负责的道德观和信守承诺的责任感,它既是一种个人品行,又是人们相互间的认同程度,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普遍的道德要求。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对法定权力和职责的履行程度,表明政府在自身能力限度内的实际“践约”状态。,它,体现两层含义,:,一是法律方面的信用,,,二是道德方面的信用。,与一般信用体系相比,,政府信用有着显著特征,:,首先,政府信用是一种代理者信用。,与市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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