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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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太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TIYI—01.012—2010
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2010-1-1发布 2010-1-1实施
湖南太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 布
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绩效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科学、公正、务实的绩效管理是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公司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为了提高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达成,并在公司形成奖优罚劣的氛围,特制定本绩效管理制度。
一、 公司按照“月考核月兑现”和“由上而下逐级考核”原则执行考核制度,“由上而下逐级考核”是指公司对部门经理考核,员工由各自部门经理考核。
二、 考核内容主要依据《月度工作评估表》中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25日由部门负责人将该表上报至总经办。
三、 员工绩效考核共分两类:第一类是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第二类是普通员工绩效考核。
四、 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由公司常务副总、副总、人力资源总监组成的考评小组评出当月绩效考核得分,根据分值计算绩效工资系数,当月兑现发放。
五、 普通员工绩效考核由部门经理评定当月绩效考核得分,根据分值计算绩效工资系数,当月兑现发放。部门经理的当月绩效工资系数即为部门员工(不含部门经理)的绩效工资总额的系数,由部门经理在该总额内(部门经理绩效工资系数部门员工绩效工资总额)确定部门各员工绩效工资系数,分配发放。分配后有剩余金额的转入公司绩效考核专户,不能超过总额分配。
六、 考核流程:部门经理每月25日上报下月的《月度工作评估表》并签字确认→总经办汇总审核签字→常务副总经理审批签字(有补充意见则直接加入评估表内,由总经办登记并转发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计入该月考核内容)→总经办每月初组织召开考评会议→总经办统计评分结果,换算绩效工资系数→人力资源总监确定考核结果→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总经办每月通过OA系统于考核后公布考核结果→列入上月薪资核算→月度建档保存。
七、 连续三次以上(含第三次)绩效考核系数低于0.7的经理、员工,由总经办作出相应减薪、降级或调岗处理。
八、 连续三次以上(含第三次)绩效考核系数高于1.2的经理、员工,由总经办作出相应加薪、晋升奖励。
九、 考核标准及计算方法:
考核标准以任务完成结果为导向,单项完成任务分优、良、一般考核,单项未完成任务评分最高不得高于单项所给权重的50%
单项评分
完成
未完成
评判情况
优
良
一般
差
完成比例
100%
90%
80%
≥50%
计算方法
单项得分=单项对应权重分值完成比例
总评分结果
总得分
55-64分
65-74分
75-84分
85-94分
95分以上
对应系数
0.8
0.9
1
1.1
1.2
计算方法
单项得分相加=总得分 55分以下(不含55分)均为0.7
绩效考核工资=绩效工资得分系数
十、 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部门员工工作犯错或存在行为过失,部门经理负有连带责任,故工作过程中应做好有效预防,确实部门员工有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部门经理应行使人事建议权利,将建议提交至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相应调查处理。
十一、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原制度中若有与本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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