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田水利建设合同协议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乙方: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以下简称乙方代表)鉴于甲方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合作,乙方同意承接该合作项目,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拟定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项目描述1.1 甲方将提供相关土地、水源设施以及其他必要资源,乙方将负责根据双方商定的工程图纸和设计要求,完成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第二条 合同期限和工程进度2.1 合同期限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2.2 责任划分:2.2.1 甲方负责提供土地、水源设施等必要
2、资源,并配合乙方进行工程进度检查;2.2.2 乙方负责按照工程图纸和设计要求完成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承担工程期间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引起的责任。2.3 工程进度:2.3.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履行合同义务;2.3.2 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调整。第三条 合同造价及支付方式3.1 合同总造价为_人民币(下称合同总金额)。3.2 支付方式:3.2.1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作为项目启动款项;3.2.2 剩余款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双方另行商定。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提前解除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双方另行商定。第五条 不可抗力5.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台风、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免除相应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日期: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