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铁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全称乙方:乙方全称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地铁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与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进行地铁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制定、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等工作。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全力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合同期限为具体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2.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计划完成,双方应友好协商延长合同期限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解决。第三条 合同价款3.1 乙方施工费用总额为具体金额,甲方应按约定支
2、付工程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另行协商。3.2 若发生额外工程费用,双方应按照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4.1 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确保工程质量。4.2 工程竣工后,甲方有权组织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和修缮。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一方违约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 争议期间,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第七条 保密条款7.1 甲乙双方应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机密、工程标准及其他属于对方经营秘密资料予以保密。7.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涉及到的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约束力。8.2 本协议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8.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约定。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