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保安部部长安保管理工作总结 尊敬的中心各位领导同事们:年是国家提倡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年,同时也是昌达公司创建十周年大庆之年,本人自 年担任昌达公司保安部部长一职以来,在昌达公司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高标准严要求地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工作的统一部署,带领全体安保人员全力做好公司内外的安全保卫工作,任职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保安队伍稳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下面我就将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向领导和组织做以汇报:一、以素质提升使管理上水平欲先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一个中层管理者,必须具备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水平,才能胜任带领队伍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而安保部又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2、对从业人员要求准军事化管理。怎样才能把这20多名不同情况的年轻人唯我所用呢?发挥他们的光和热呢?这一直是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长期以来孜孜以求的目标。任职伊始为了能尽快熟悉岗位情况,理清工作思路,给自己制定学习计划,利用各种方式全面学习,加强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一是用安全保卫知识及消防知识武装自己,先后自学了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条理消防法消防管理保安管理等工具书。并从网上搜集观看了保安管理及消防方面的视频及资料。二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加强自身素质及专业知识的提升。三是虚心向资深安保管理人员学习安保管理知识及经验,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本人已经能完全独立管理部门的保安
3、事务,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及各种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保安全作为安全保卫部,承担着整个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转的神圣职责。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深知其中的政治责任感有多重,而各种事故隐患它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发生改变,正因为如此,身为保安部的负责人,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两年来,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措施及管理手段,采用“站、转、看、创、调、管”六步保安管理法,对整个院落全面实行“三到位”的24小时工作制,即:对整个院内定点站;随时转;重点看,变固定管理方式巡逻为流动性管理,在公司物防日益完善的基础上,加强人防和技防的力度,实行
4、“管、防、控”等措施,从抓治安防范做起,调解纠纷矛盾,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其重大的赔偿案一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均无反弹,从根本上确保整个院内的安全保卫。在“五五”普法工作方面深入开展,稳步推进。在公司董事长的亲自领导下,上下通力合作,一举完成了五年来的普法工作任务,在省、市普法办的检查验收中予以了高度的赞扬,并被评为先进单位。为迎亚运和公司成立十周年大庆,并结合刚刚取得普法先进单位之际,加强公司内部治安综合治理,以身作则,形成了治安工作制度化,行为规范化、语言文明标准化,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全年共安全迎来送往XX0余名考试的学员,有力地维护了约16万人体检、检车工
5、作秩序,为公司迎来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和好评。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保安部人员虽少,但工作不分时间、不分分内分外,战严寒、冒酷暑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在双创期间,我们部门提出:“工作实干,买场训练,维修水电、住宿查看、夜巡护院、从不怠慢”的工作口号,使保安部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稳步提升。自承担安保管理工作以来,保安队伍思想稳定,为此我和同事们放弃了节假日及家人团聚,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无事故。得到了公司领导及同志们的的肯定,从个人到集体取得了各方面的成绩。三、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质量部门员工多为90后且大多是第一次参加工作,自我约束力差,理解能力不强,工作执行力低,管理难度大,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源
6、头抓起,不厌其烦的加大岗位培训力度,每星期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学习和培训,同时根据不同人员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使员工队伍确保了稳定,员工的作风纪律,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取得持续无事故的良好态势。四、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1、加大值班和巡逻检查力度,在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值班、对重点部位、敏感部位安排专人值班,发现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到位,及时处置,把一些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加强值班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加强巡逻检查密度,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检查制度,主要抓各岗位值勤时工作质量、仪容仪表、作风纪律等。2、层层布置、层层落实。在开展工作之前把工作布置
7、后主抓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加大对员工的管理,要求员工做到的首先我自己必须要作好。对队员加强管理,对每个队员严格考核,为提高保安队员整体素质,讲当前治安形势,及保安工作的重要性,对他们提出严格要求。3、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配合公司对每一个岗位进行绩效考核,有功必奖,有过必惩,进一步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4、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教导,生活上体贴。5、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检查督促队员管好、用好安保器材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6、
8、加强院区消防安全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确保院区消防安全和车辆的有序停放。7、坚持查岗、查哨制度,掌握人员在岗情况,作好考勤工作和安保人员调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事件及时汇报。虽然在公司领导集体的关心支持下,在同志们的配合下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公司领导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上做的还不够细致到位,我会戒骄戒躁,总结经验。XX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兄弟部门的配合下,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使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无事故,使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上述职报告,请审查! 产品质量与公民生
9、活去年中央电视台及各大新闻媒体报导了xx省xx市毒火腿事件,说的是xx地区一些食品厂为了防止火腿被蚊蝇叮咬、生蛆腐烂,用敌敌喂农药化水浸泡,敌敌喂是一种有机氯农药,残留性很强,被它喷洒过的蔬菜、果类,人如果长期食用,都会引起重毒,是国家明令禁止在蔬菜等农作物上使用的一种高效农药,而一些人为了达到赚钱的目的,竟然不顾公民的生命安全,用这种农药作为加工供人们食用食品的原料。今年前不久,中央电视台及各大新闻媒体又报导了xx省xx地区毒奶粉事件,说的是一些厂家生产的劣质幼儿奶粉蛋白质含量几乎为零,与国家规定的奶粉标准低了几十倍,这类奶粉经常服用会造成严重的营养不良。xx地区有16名经常服用这类奶粉的儿
10、童均变成了大头娃娃。给他们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给他们的生长发育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其中有几名儿童由于严重的营养不良被其夺去了幼小的生命。当然,这两起事件经中央电视台及相关媒体报光后,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及时派出了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对流入市场的这类食品进行了及时的封存、收剿,避免了更大范围的伤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及时严肃的处理,取缔了生产这类产品黑窝点。通过以上两件事例可以看出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因为每一个产品都是要与人接触的,不论是供人们使用的产品,还是供人们食用产品,产品质量的优劣都会影响到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尤其是供人们食用的产品,它的
11、质量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因为这类产品质量的优劣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有的还会影响人们身体健康,有的甚至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可见得产品质量与公民生活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的紧密,多么的重要。因此,对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管理是多么的重要,是绝对来不得半点马糊的。我国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产品质量,为了有效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确保公民生活安全,制定了产品质量等门类齐全的法律法规,从法律的范围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以上两起事件的处理,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鲜明态度,彻底杜绝和根除不合格产品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要抓手。对制假、贩假的行为,已加大了打击力度。法律法规的
12、完善,不代表就没有违法现象的发生和存在。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对产品质量,行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管理体系。而伪劣产品、冒牌产品,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的产品还是经常出现。这其中是因为受到暴利和趋使,他们为了获得暴利,还是会不顾一切的赚取坑害人们的黑心钱。因此,打击生产制造不合格产品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只靠国家职能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必须要有全体公民的参与,必须要长期坚持。以上两起事件都是在我国产品质量法颁布之后发生的,法律的制定,对违法行为提供了制裁依据,法律的建立最终目的是制止犯罪,制裁犯罪是制止犯罪的手段。因此,为了要更好的预防犯罪,彻底的根除犯罪,保证公民生
13、活不受侵害,就必须要坚持长期不断的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建立起法治社会,只有全体人民都了解法律、认识法律,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和存在,使广大公民清楚产品质量受到产品质量法保护和制约的。每个公民有权力、有义务监督检举生产制做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我区是一座正在建设中的新城区,在新区建设初期,区委、政府就采取了依法治区的举措,依法治区是一个广泛的话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就如何做我区的产品质量检查、监督,有效预防和治止辖区类制假、贩假事件的发生,保障公民生产、生活安全,是亟待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我区与老城区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对老城区的管理模式,只能借鉴
14、,不能照搬,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采取适合我区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一、特点1、功能配套不齐全我区与老城区相比,城市功能配套不如老城区齐全。大型综合商场、超市正在建设中,人们消费主要靠小型零售商和小卖部,正常的市场秩序尚未形成,容易被不法分子专空子。2、范围广、人员杂我区共有面积80多平方公里,四个城市街道和三个涉农街道。四个城市街道也是较年轻的街道,有一半是河西开发后新建立的街道,这里的城市功能配备与老城区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而三个涉农街道的功能配备与老城区就无从可比了,他们的生产对象目前主要还是农业,居住情况主要还是以农田分布而形成的自然村庄,而这三个街道又都地处城郊结合部,是我区的边沿地
15、区,离城区近,交通方便,外来人员多,市场管理,法律普及难度大。3、出租房多三个涉农街道都地处郊区,经济较发达,农民生活较富裕,住房宽敞,几乎户户都有房屋出租,地理位置与城区相比相对隐蔽。这些人的农民意识较重,法治观念淡薄,只要给钱,什么人租房都可以出租,容易给制假、贩假人员提供可乘之机,这些地方一直都是制假、贩假人员看好的地方。二、措施1、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应在辖区内,特别是在三个涉农街道中,结合健康教育做好产品质量法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公民意识,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使他们明确制假、贩假是违法行为,制作、销售伪劣产品,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促使他们做
16、到自觉拒绝不合格产品,从而达到抵制不合格产品的漫延。2、教会群众识别真假结合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对群众进行识别真假的专业培训,帮助他们正确地挑选和使用商品。这样也可以达到制止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漫延的目的。3、群防群治教育群众不把房屋租给从事制假、售假的单位和个人,不给他们提供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从源头堵住制假、售假,一旦发现自己或他人出租的房屋在从事制假活动,做到及时向工商、质检部门举报,主动配合国家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查处。使违法经营者没有立足之地,形成一个良好的群防群治网络。4、建立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管理体系。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本着为人民负责高度的责任感,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管
17、理力度。做好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法宣传教育工作,从法治的高度来提醒和要求他们,自觉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遵章守法,合法经营,不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赚坑害公民利益的黑心钱,对私自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经营者,给予严厉的处罚,并把处罚的结果在全区范围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了解他是不法经营户,近而远之他,让其他的经营者不敢就范。具体可采条块共管的方法。一方面,由工商、质检、税务、安全等部门,对辖区的工厂、商店、小卖部、路边摊点,进行不断的资格论证,产品质量检查,预防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在我区范围内出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居委会、社区、村
18、委会、村民小组的作用,他们身处基层,分布较广,与群众接触多,得到各类信息的时间较快。我们可以把产品质量监督作为当年的目标任务来考核,把产品质量监督与他们工资、奖金挂勾,使他们明确抓好产品质量监督是其一项份内工作,要求他们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把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做好,这样就可以保证各个局部地区不存在或不出现不合格产品,只有保证各个局部地区的生产者、经营者做到合法生产,守法经营,才能保证全区的整个市场景然有序,蓬勃健康的发展;才能保证全区人民安全生活,放心销售;才能做到更好的吸引外来资金加入我区新城建设;才能引来更多的金凤凰来我区落户。从而达到加快我区建设的步伐,实现依法治区的目标。因此,建立健全产
19、品质量检查监督管理体系,实行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成立科学合理的管理网络是十分必要的。产品质量与公民生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xx毒火腿、xx毒奶粉,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做到有效地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只有通过法治建设,才能做到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利益。 透明化理念下之执行听证制度的架构与规范运行初探司法活动的公开透明是保证司法公正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传统思想和旧有机制的束缚下,由于执行程序在设计方面尚不科学、规范和完善,使得人民法院的民商事执行工作与公开、透明的要求差距较大,这主要表现在对执行主体的追加和变更、案外人异议的审查、案件中止和终结等重大事项处理中的“暗箱操作”
20、问题还相对比较严重。这一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社会公信力。本文旨在通过借鉴行政机关的听证程序,以透明化这一现代司法理念为支撑,在民商事执行工作中架构执行听证制度,并对执行听证制度的功能、执行听证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执行听证制度的基本内涵及其规范运行进行初探,从而为有效解决执行重大事项处理中的“暗箱操作”问题做出尝试,以期对司法公正这一现代法治核心价值目标的实现有所裨益。执行听证制度之基本概念探讨一、听证制度概述按照法学界的通说,听证(hearing)的概念最早渊源于英国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这一古老的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辩护都应当被公平
21、的听取;二是任何人不能成为与自己有关的案件的裁决者。根据这一原则,法官在裁决过程中必须给当事人以充分的陈述、申辩权,必须在公平、公正地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裁决。逐渐地听取有利害关系当事人意见的做法也就演化出了西方的听证制度。之后,随着美国宪法修正案中“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规定的出台,作为“正当法律程序”核心内容的听证制度在西方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立法,司法和行政等领域中。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听证最早见于1996年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数额较大的罚款等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
22、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规定中。其后,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20xx年颁布的立法法等法律均对听证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听证制度也由行政领域逐步扩展到了立法、司法等领域内。从听证制度的渊源和沿革可以看出,听证的核心内容在于“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由此,我们可以对听证的概念进行如下表述:听证是一定的国家机关在做出某些裁决前,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机会,就特定事项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程序。听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听证仅指行政听证,广义的听证不仅包括行政听证,还包括立法听证和司法听证。本文所探讨的对象即是隶属于司法听证中的执行听证。对于执行听证的概念,
23、法学界的表述并不相同。但归纳起来看,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在对执行主体的追加和变更、案外人异议的审查、案件中止和终结等重大事项做出裁决前,由执行法官召集各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争议的相关事项公开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等的一种司法活动。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充分听取意见做出正确、公正的执行裁决。目前,虽然我国现有的执行法律规范中对执行听证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执行改革的全面推进,社会和民众对于执行工作公开、透明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种大背景下,笔者认为,设立执行听证制度并将之积极应用到强制执行程序中,必将会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24、。执行听证制度之原则探讨执行听证制度的原则是指由执行听证制度的价值取向和目标模式决定的,反映执行听证本质的,对执行听证程序具有指导意义的原理和评价标准。执行听证制度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公开透明原则。我国的马怀德先生认为,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用专横的方法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1英国的一位法学家也曾说过:“一切裁判活动必须以三个原则为指导,即公开、公正和无偏私。在这三个原则中,公开原则列为第一位。”2因此,执行听证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执行听证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应当在举行听证之前发出公告,并允许社会公众旁听
25、和记者采访报道,案卷材料、裁决的结果和理由也应当公开。二、权力分离原则。权力分离原则来源于英国古老的自然公正法则,主要指在听证过程中主持听证的组织及人员,不能从事与裁决和听证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的公平。根据这一原则,主持听证和做出裁决的人,不能同时既是案件的执行者又是案件的裁决者,听证应当由非案件执行者的其他执行法官来主持。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即做出过类似的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主持。”三、权利平等原则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参加执行听证的当事人在听证程序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根据这一原则,在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平等地享有申请回避、提出主张、举证和质证、申辩
26、等诉讼权利。主持听证的法官应当对当事人不偏不倚,一视同仁,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各项权利。四、尊重当事人处分原则。民事强制执行,从性质上讲仍然属于私法的范畴。因此,还是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处分权。根据这一原则,听证审查的范围应限于当事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有权在听证中变更请求或撤回申请;听证程序的启动主要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执行听证制度架构之探讨笔者认为执行听证制度应当包涵以下几项内容:一、执行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对于执行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学界同仁观点不同。例如,周明俊先生就认为“听证制度应适用于一切在执行程序中法院需做出裁决的案件。”3笔者并不赞同这一观点。诚然,执
27、行听证与传统的执行模式相比有着诸多的优点,但执行听证并非应适用于一切在执行程序中需要做出裁决的案件中。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大可不必采用执行听证的程序。如果不加区别地一律适用,必然会徒增执行负担,影响执行效率的提高。俗话说的好:“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应当在案情较为复杂、需要对关系到当事人的重大实体或程序权利做出裁决时适用执行听证。根据这一要求,笔者认为,适用执行听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案外人异议的审查。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在执行实践中较为常见,主要表现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因案外人主张的权利是物权,其主张的成立与否,不仅关系到权利人的权利能否实现,还涉
28、及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如果处理不当极易产生严重后果。因此,有必要规定此种情况应当进行听证。(二)是中止、终结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的中止、终结,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如果不符合中止、终结条件的案件被违法中止、终结,必将引起权利人的极大不满,进而可能引发上访等其他问题。因此,有必要规定此种情况应当进行听证。(三)是变更、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主体。我国民诉法第213条、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81条均对在执行过程中变更、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但却没有为当事人不服变更、追加裁定提供必要的救济方式,这显然是剥夺了第三人的申辩权利。在此情况下,就更有必要通
29、过听证程序来给第三人充分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从而保证裁决的公正和权威。(四)是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等重大强制措施。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对于一些重大的、涉及被执行人人身权利裁决的做出,应当十分慎重,如果被执行人对这些重大执行措施提出异议,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及时举行听证。(五)是其他需要进行听证的情况。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对多个债权人参与执行财产分配方案的异议、当事人请求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当对评估、鉴定结论有异议等情况时,人民法院如认为有必要也可以组织进行听证。二、执行听证的主持者由于执行听证所涉及的内容均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密切相关,且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执行裁决当
30、事人没有上诉权,执行裁决为最终结果。因此对于执行裁决的做出应当格外慎重,故而有必要以合议庭作为执行听证的主持者,通过发挥集体智慧,最大限度地保护裁决程序和结果公正。但是按照权力分离的原则,原执行人员当然不能成为听证合议庭的成员,而专设独立的执行裁决合议庭主持案件的听证。三、听证当事人的范围及其权利义务“听证当事人是与举行听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参与人”4主要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证人以及评估、鉴定、翻译等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享有申请回避权、申请不公开听证权、申请听证和放弃听证权、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和解权等权利,并承担按时出庭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举证证明自己主张、履行听证裁决内
31、容等义务。四、执行听证的具体形式。关于执行听证的具体形式,学界主要有二种意见:一种认为执行听证并非法定的程序,具有随意性,按照日常的表述习惯,称为“听证会”即可。另一意见认为,“执行听证虽不同于审判程序中的开庭审理,但它毕竟是司法机关(人民法院)组织的,在法官的主持下在法庭中进行的,属诉讼程序的一种,它不同于行政程序,故应叫听证庭。”5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认为“听证庭”的形式更能反应出执行听证作为一种司法程序的特质,而且将执行听证的形式表述为“听证庭”也能明显与行政程序中的“听证会”加以区分,不会造成概念上的混淆。听证庭的运行程序规范之探讨对于执行听证庭运行程序的重要性,贺强兴先生和俞旭明先生
32、早有极为精辟的论述:“听证的程序内容是听证制度的核心内容,该程序如何设立,将对听证效果、听证结论的作出、执行措施的能否实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6下面,笔者就借鉴行政听证程序,重点突出一个“听”字,将执行听证庭的运行程序分为四部分:一、听证的提起笔者认为,对于听证的提起应当遵循当事人、案外人申请为普遍,法院依职权提起为例外的原则。对于案外人的异议、追加和变更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等情况应严格遵循“非当事人申请不予介入”的原则,如案外人、当事人在接到法院的通知或得知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当事人放弃听证,执行法院可立即做出裁决。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请求的,经审查
33、该申请符合规定,依法受理后应启动听证程序。二、听证庭的准备听证庭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按照权力分离和回避标准确定听证庭的主持者并同时确定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事项等。(二)是依照(一)确定的内容在听证庭开庭五天前发出公告并通知参加听证的当事人。三、听证庭的听证程序笔者认为,虽然听证的主要模式在于“听”,但与诉讼程序有的庭审相比还是有不少类似之处,两者可以相互借鉴。整个听证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运行:(一)是在听证庭开始前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是由合议庭宣布听证会开始并告知各方权利义务(三)是听证主持人就听证事项进行说明。(四)是各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陈述已方观点。(五)是进行庭审调查。由各方当事人就自己的主张举证并质证。合议庭可以按照一证一质一认证、分类认证或者综合认证的不同方式当庭进行认证,对一些暂时无法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在合议庭评议时再研究决定。(六)是进行法庭辩论。由听证各方就争议的事项进行辩论。(七)是听证各方进行最后陈述。(八)是进行听证小结。由听证主持人对整个听证情况进行小结。(九)是合议并做出裁决。合议应以听证笔录为依据,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并最终做出裁决,形成的裁决文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法院认定的事实理由及适用的法律、裁决主文和对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等。 17 /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