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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完 成 日 期 20XX年XX月
现代社会友好理想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社会友好政治正义个人自由社会公正
论文摘要:现代社会友好理想是政治正义和个人自由美好契合和有机统一。首先,以人为本,实现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是一种公正社会最终目。为了公平正义社会大可不必牺牲个人自由,同步,个人自由可以检查社会公正。另·首先,作为自由主体人发出对公共秩序需求,政治正义可以提供一种普遍公正和持久稳定生活秩序,满足人们对稳定生活秩序期待,也就是说政治正义可以约束和范导个人自由。
有人认为“政治正义”和“个人自由”不相容,而本文认为两者不仅相容,并且是现代社会友好理想。政治正义与个人自由之间并不是互相排斥消极关系,而是具有深刻积极内在联络。以人为本,充足实现个人自由,一直是社会友好存在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这是由于友好社会一直是人友好社会,这就决定了构建友好社会主体一直是人。同步,作为自由主体人发出对公共秩序需求,政治正义可以提供一种普遍公正和持久稳定生活秩序,满足人们对稳定生活秩序期待。那么,现代社会友好理想:政治正义和个人自由统一何以也许呢?
一、社会友好理想
社会友好自古以来就一直是人类政治理想,任何一种政治形式都在寻求一种社会友好,差异仅在于对社会友好内容理解及其实现方式。友好自身只表明一种社会关系秩序,并不能表明这种社会关系秩序自身类型与特质。不一样社会历史阶段会有不一样友好规定。一种友好社会必然是有序社会,不过一种友好有序社会却未必是一种正义社会。社会友好是指人类社会生活诸要素融洽互动与协调发展,包括人类社会不一样生活领域(如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之间、不一样生活层面(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之间、不一样生活方式或组织(如群体与个体、公共与私人或者作为社会公民与作为独立人格)之间友好发展。
万俊人专家认为,友好与现代化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是一对矛盾。现代化自身是对友好一种破坏。因此,他更倾向于把“友好社会”看作是一种基于对社会友好理想性诉求。在政治伦理角度上,他认为政治正义是政治哲学基本主题但非唯一主题。政治正义之正义性质来源于介于正义制度和正义美德之间政治伦理正义,社会友好理想就在于在一种良好社会公共生活秩序基础上政治伦理与个人美德契合。焦国成专家认为,友好社会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及人身心友好四个方面。社会友好在现代性意义上是一种基于规则友好,而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我国社会是由老式农业社会发展而来,规则意识较为淡薄。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确立在现代化建设中规则意识。L1(P69)
友好社会是物质生产、民主法治、利益分派机制、人际交往方式、精神文化生活等与不停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一致社会。建设美好社会,实现社会友好,是人类梦寐以求社会理想。所谓“友好”,在伦理关系和伦理秩序意义上,就是自由秩序:伦理关系规定变为行为者意志和行为即为道德,体现为人们普遍行为方式即为风尚,作为思想规定见之于法即为实在法。客观关系及其主观规则体现。对于社会组员来说无疑是一种约束,然而这种约束仅仅对于游离于伦理秩序之外人才是约束,而在这个伦理秩序之内行为则是自由。一种社会只有以个人为本位,尊重人个性,给个人留下开放多元空间,让个人充足饰演好自已自由角色,为每个个体充足而自由发展提供最佳条件,这个社会才称得上是公正。因此,怎样对看待政治正义与个人自由两者之间关系,是关系到与否能实现社会友好理想问题。
二、社会友好政治正义与个人自由
追求生活稳定、安宁和幸福,是所有人类正常而合理人生理想。人们将这毕生活理想寄托于社会或国家,并期待社会或国家以此作为其公共政治治理基本目或政治理想,也是人类社会一种正常而合理普遍规定。因此,我们说社会友好政治正义是一种人类社会组织构造方式,在这个社会构造中,每一种公民都具有平等自由权利,彼此平等协商,就公共活动原则、程序达到一致,并在行动中践履之,并且政治正义可以提供一种普遍公正和持久稳定生活秩序,满足人们对稳定生活秩序期待。
同步,社会友好是每个个体都自由社会。任何人均有追求自由、个性权利,没有任何人有权限制和责难他人自由。人生假如一味地按照他人和社会规定和愿望来塑造,是违反人性。友好社会由不可反复独立个人组合起来,在这种组合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已独立空间、神圣不可侵犯权利、绝对人格。“每个人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条件。”L2J(P273)自由伸展程度丈量出社会历史前进步伐。任何一种进步都是把人自由还给人自已。在先进文明社会,社会是人社会,人在逻辑上比社会更重要,因此个人价值和目才受到保护。从发生学角度看,越是人类初期,越是落后民族,越不能从自然和社会分离出来;越是往后,越是先进民族,越能从自然和社会中分离出来。以独立性为基础自由解放是社会现代化标志,同步也是人现代化标志。问题在于:当人们一味强调个人独立、个人自由、个人幸福时候,必然牺牲他人权利,导致彼此伤害,并使社会陷入无序。友好社会不给个人留下自由空间是不正义,同样,友好社会不给个人自由做出边际约束也是不正义。究竟是牺牲个人发展来达到社会平等,还是以社会公正为边界来寻求个人自由权利,这成了学术界争论不休话题。
自由是人作为有理性存在者所具有自主决定自已思想和活动能力。密尔指出:“对于本人自已,对于他自已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3J(PIO)在密尔看来,个人行为只要不波及他人利害,个人就有完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这个人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只可以忠告、劝戒或避而不理。正由于自由意味着人具有无限自主性和绝对选择力,因此人类自古以来就把自由作为自已最美好理想。可以说,人类历史就是一部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历史。正由于如此,经典作家才说:“文化上每一种进步,都是迈向自由一步。”L4J(Pl54)自由是人本质。除了自由外,我们什么都不是,除了自由外,我们别无本质。人区别于一切动物重要特点,与其说是人悟性,不如说是人自由积极者资格。为此,我们可以很好地理解卢梭有关自由论断:“放弃自已自由,就是放弃自已做人资格,放弃人权利,甚至是放弃自已义务。一种人放弃了一切,是不也许有任何东西作赔偿。这样一种放弃与人本性不相容;使自已意志失去所有自由,就等于使自已行为失去所有道德价值。”J(P71)
三、政治正义与个人自由统一
“友好”作为伦理概念,代表了公正有序、协调完善关系与秩序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友好社会重要条件或原则之一就是诸种社会关系伦理协调。社会关系伦理协调重要反应着社会主客观关系、利益关系、人际关系具有公正、有序和充斥活力特质。在其中,友好有序社会是政治正义体现和表征,个人自由是人类社会友好标尺。那么,在实现社会友好理想中,政治正义与个人自由统一体目前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人自由全面发展是一种公正社会最终目,为了公平正义社会大可不必牺牲个人自由,同步,个人自由也可以检查社会公正。
马克思深刻地指出:“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他人没有害处活动权利。”_6J(P438)我们不得不在规定我们自已有自由同步也容许他人有自由,即维护社会普遍自由。我们把自由作为我们目,然而这只有在把他人自由也作为一种目条件下才是也许。惟其如此,才是公正。公民不自由,就谈不上社会公正,公民不自由自身就是最大社会不公正。但社会公正目就是要对人们自由做出合适限制,进行边际约束,而不是取消自由。显然,在友好社会中,主张社会公正并不是对自由否认,而是对把自由作为某些人特权否认,它规定自由对所有人开放。假如没有公正普遍自由,个人自由也就不也许存在,“人是目”也容易变成一句空话。
自由冲破是不合理限制,而不是取消一切限制,以致消解社会正常而友好秩序。历史上几乎所有思想家都把自由看作是有规则、有边界、理性自由。在理性指导下,每个人寻求他自已自由,不仅不会导致对他人损害,并且对他人也最为有益。公务员之家:
不过公正是相对而不是绝对。不承认这种相对性,就必然将千差万别、丰富多彩人世界抽象为一种苍白平均值。真正公正既承认权利平等又容许差异存在。从哲学角度看,权利平等就是人格平等。在人格上没有一种人比另一种人多或少问题。人作为人所具有尊严在程度上是没有差异,全人类都平等地具有做人尊严。但真正公正并不抹杀人个性差异。绝对平均主义理想看上去很均衡,实际上并不公正。由于它实质上是以形式上公正掩盖着实质上不公正。友好社会规定不是成果上平均而是起点上平等,是在尊重主体人格和发明个性前提下为人们参与竞争提供均等机会,并鼓励他们在自由竞争中发挥自由意志和发明才能。因此,社会公正给个人自由划出了一种边界恰是对于每个公民人格独立与人格尊严承认与尊重。个人发展要以社会公正为基本边界,讲究公正友好社会也把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视为最崇高终极理想。真正友好社会一定是一种个人充足独立、充足自主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个人独立自主不会阻碍社会友好统一,社会友好统一也不会阻碍个人独立自主。
第二,作为自由主体人发出对公共秩序需求,政治正义可以提供一种普遍公正和持久稳定生活秩序,满足人们对稳定生活秩序期待,即政治正义范导个人自由。政治正义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公正社会共同体构造,而这个共同体可以得以存在,则离不开某种共同价值精神,然而价值是多元。不一样人有各不相似价值需求和价值目。作为自由主体,人总是要追求价值,实际上人也一直在追求价值。这样一来,一种人价值追求很也许与他人价值追求发生冲突。为了化解价值冲突,达到社会友好,自由主体发展出对公共秩序需求。社会公正理论就是在这样状况下出现。
要构建友好社会,就需要建立一种公平规范机制来化解多种矛盾和冲突。由于我们所要友好社会,不是一种封建安贫乐道乡土社会,而是一种体现公平和正义现代社会。全体社会组员普遍树立社会公正观念。社会公正原则作为立国原则被制度化。社会建立了公正原则得以贯彻保障机制,既保证公正原则能成为国家一切活动准则。国家和公民活动一旦违反了这种准则也能得到及时纠正。倘若没有基本社会公正作为社会整体发展座架和秩序基础,那么社会友好就无从谈起。
友好社会终极目是指向个人生活。也就是说,个人自由实现恰恰是友好社会标尺,是友好社会最高追求。个人自由是理想社会真正起点,也是友好社会理想目。理想社会与友好社会必须建立在尊重个人自由基础上。公民永远是友好社会主人。著名学者贝塔朗菲指出:“人不仅仅是政治动物;他首先是个体,这是高于一切。人性真正价值不等于生物实体价值、有机功能价值或动物群落价值,而是由个人思想发生价值。人类社会不是蚂蚁或白蚁群落、被遗传本能所支配,受超级整体规律控制。人类社会是以个体成就为基础;假如个体成为社会机器上齿轮,社会就要消灭。”[](P48—49)只有个人发展了、完善了,社会才能友好、发展。
追求社会生活诸要素融洽互动与友好发展,不单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也是一种社会伦理理想和个人道德理想,其价值目显然要高于社会政治正义。社会友好是人类共同理想诉求,政治正义可以提供一种普遍公正和持久稳定生活秩序,满足人们对稳定生活秩序期待。个人自由是社会友好稳定原因和表征。因此,社会友好理想是政治正义与个人自由美好契合和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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