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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协议
我为大家搜集最新劳动协议,及劳动协议有关知识解读,但愿这些劳动协议范本可以帮忙到你处理问题。
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劳动协议按协议内容分为劳动协议制范围以内劳动协议和劳动协议制范围以外劳动协议;按协议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协议和非要式劳动协议。
北京劳动协议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劳动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类型为----期限协议。
本协议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协议--------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合法规定,准时完毕规定工作数量,达到规定质量原则。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期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已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不凡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原则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期工作制,在保证完毕甲方工作任务状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原则。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酬劳
第八条甲方工资应遵照按劳分派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期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期工作制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局限性,使乙方下岗待工,甲方保证乙方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协议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惜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予以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七、劳动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签订本协议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签订本协议所根据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取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双方不能根据本协议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协议达到协议。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阐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汇报后,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根据本协议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协议: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与工作未满三年;
4.义务服兵役期间。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止,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办理,不得根据本协议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协议。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
3.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
第二十八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协议约定解除条件出现,本协议终止。
八、经济赔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协议,应按下列原则支付乙方经济赔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酬劳,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酬劳外,还需加发相称于工资酬劳百分之二十五经济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酬劳低于本市最低工资原则,要在补足低于原则部分同步,此外支付相称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经济赔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称于乙方解除本协议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种月经济赔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协议。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称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种月经济赔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而解除本协议;
2.劳动协议签订时所根据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到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协议;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淘汰人员。
以上三种状况,假如乙方被解除本协议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协议后,未按规定予以已方经济赔偿,除全额发给经济赔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赔偿金数额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赔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赔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按一年原则发给经济赔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而解除本协议,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还应增长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增长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百分之五十,患绝症增长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协议或由于甲方原因签订无效劳动协议,给乙方导致损害,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协议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导致经济损失,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协议,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受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受费。其原则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规定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如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四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此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签订劳动协议应当重视法律问题
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互相权利和义务协议,签订劳动协议步应重视如下几种方面;
1、签订劳动协议应遵照两个原则:合法原则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所谓合法,就是依法签订劳动协议,签订劳动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协议,必须符合三项规定:(1)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凡年满16周岁、初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均是有鉴订劳动协议资格。(2)劳动协议内容合法,即劳动协议各项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劳动协议形式合法,劳动协议以书面签订,方为合法。虽然在实践中,有些企业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协议,但在实际上已形成了实际上劳动关系。实际上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保护。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在平等身份基础上就劳动协议各项条款进行协商,获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已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第三者也不得对其签订劳动协议进行非法干涉。
2、劳动协议内容。劳动协议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到劳动权利义务个体规定,详细体现为协议条款。《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具有如下条款:(一)劳动协议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和劳动条件;(四)劳动酬劳;(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协议终止条件;(七)违反劳动协议责任。”劳动协议除前款规定必要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根据这一规定,劳动协议内容可分法定内容和约定内容两部分。法定内容是指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协议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步,必须规定下列法定内容:(1)工作时间和休息;(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所采用各项保护措施;劳动条件是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原则工作环境。(3)劳动待遇,重要包括、保险、福利等。劳动协议中法定内容是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过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详细执行措施。
约定内容是指劳动协议法事人双方协商规定内容,约定内容分为必要内容和补充内容,必要内容是指劳动协议必须具有内容,缺乏了劳动协议就不能成立,例如劳动协议与否规定试用期,与否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以及用人单位与否向劳动者提供住房等。不管是必要内容还是补充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否则该条款一律无效。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步,应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合法原则,就劳动协议重要条款平等地协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这样能避开或减少劳动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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