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物管理合同协议鉴于甲方作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拟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进行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与范围1.1 本协议旨在规定租赁物的管理事宜,确保租赁物的安全、维护及合理使用。1.2 协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收取、归还、维护、保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第二条 租赁物的交付与归还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接收租赁物,并对租赁物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如发现任何破损或其他问题,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2.2 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时应按时归还租赁物,保证租赁物的完好。2.3 如需对租赁物进行改装或修理,乙方应提前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归还时恢复租赁物
2、原状。第三条 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3.1 乙方应按照租赁物的使用说明书或甲方的要求正确、合理地使用租赁物,并保证不将租赁物用于非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3.2 乙方应按时进行租赁物的保养和维修,并承担由于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的责任。3.3 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物,防止遗失、被盗或损坏,并负责为租赁物购买适当的保险。第四条 租赁物的保险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租赁物购买综合保险,保险金额需覆盖租赁物的全部价值。4.2 乙方应及时缴纳并提供有关保险的证明文件,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有关保险的赔偿信息。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5.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5.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归还租赁物。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6.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若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规定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为年。若需继续履行,则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天书面续约。7.2 本协议正本以及附件共份,均具有同等效力。7.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签订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