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7.060 A 47 备案号:55131-2017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15602017 不同区域致灾暴雨临界雨强 2017 - 06 - 20 发布 2017 - 09 - 20 实施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3/T 15602017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致灾区域划分 . 2 4 致灾暴雨临界雨强值 . 2 4.1 第一区 . 2 4.2 第二区 . 2 4.3 第三区 . 2 4.4 第四区 . 3 参考文献 . 5 DB63/T 1560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青海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气象台。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元仓、刘义花、王希娟、郭彩莲、李金海、柴元冰、祁艳、巨克英。 DB63/T 15602017 1 不同区域致灾暴雨临界雨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省不同区域因短期时效内暴雨引发灾害的临界雨强。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各级气象部门对致灾暴雨引发的气象灾害和洪涝灾害、 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的风险预警预报,可供国土、水利等部门参考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区域 土地的界划,指一定的地域空间。 2.2 致灾暴雨 指一定时间段内诱发洪水、城镇内涝、泥石流、滑
3、坡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强度很大的自然降水。 2.3 降水量 某一时间段内,从天空降落到地面上的液态(降雨)或固态(降雪) (经融化后)降水,未经蒸发、渗透、流失而在水平面上积聚的深度。 2.4 雨强 即为降雨强度。是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常用的单位是毫米/小时(mm/h)。 2.5 临界雨强 在某一区域、 一定时间段内降雨量达到或超过某一量值时, 该区域发生主要因降水诱发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该时间段内的降雨量称为该区域可能导致灾害的临界雨强。 DB63/T 15602017 2 3 致灾区域划分 综合考虑青海省各县降水特点、植被状况、地形地貌以及因暴雨诱发的灾害情况,将青海省全境划分为4
4、个区域。其中,第一区包括格尔木、茫崖、大柴旦和冷湖。第二区包括乌兰、德令哈、都兰。第三区包括西宁、湟源、乐都、民和、平安、化隆、循化、尖扎、同仁、共和、兴海、贵南、同德、贵德、刚察、海晏、祁连、天峻、玛多、治多、曲麻莱、玉树。第四区包括大通、湟中、互助、门源、玛沁、甘德、达日、班玛、久治、称多、杂多、囊谦、泽库、河南。 4 致灾暴雨临界雨强值 4.1 第一区 第一区致灾暴雨临界雨强见表1。 表1 第一区致灾暴雨临界雨强表 市(区、县) 1 小时 降水量 (mm) 3 小时 降水量 (mm)6 小时 降水量 (mm)12 小时 降水量(mm)24 小时 降水量 (mm) 格尔木 茫 崖 大柴旦
5、冷 湖 4 8 12 15 25 4.2 第二区 第二区致灾暴雨临界雨强见表2。 表2 第二区致灾暴雨临界雨强表 市(区、县) 1 小时 降水量 (mm) 3 小时 降水量 (mm)6 小时 降水量 (mm)12 小时 降水量(mm)24 小时 降水量 (mm) 乌 兰 德令哈 都 兰 5 12 17 25 35 4.3 第三区 第三区致灾暴雨临界雨强见表3。 DB63/T 15602017 3 表3 第三区致灾暴雨临界雨强表 市(区、县) 1 小时 降水量 (mm)3 小时 降水量 (mm)6 小时 降水量 (mm)12 小时 降水量(mm) 24 小时 降水量 (mm) 西 宁 湟 源 乐
6、 都 民 和 平 安 化 隆 循 化 尖 扎 同 仁 共 和 兴 海 贵 南 同 德 贵 德 刚 察 海 晏 祁 连 天 峻 玛 多 治 多 曲麻莱 玉 树 8 15 20 30 45 4.4 第四区 第四区致灾暴雨临界雨强见表4。 DB63/T 15602017 4 表4 第四区致灾暴雨临界雨强表 市(区、县) 1 小时 降水量 (mm) 3 小时 降水量 (mm)6 小时 降水量 (mm)12 小时 降水量(mm)24 小时 降水量 (mm) 大 通 湟 中 互 助 门 源 玛 沁 甘 德 达 日 班 玛 久 治 称 多 杂 多 囊 谦 泽 库 河 南 10 17 25 35 50 DB63/T 15602017 5 参 考 文 献 1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2 GB/T 28592-2012 降水量等级 3 QX/T 52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4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 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