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油砂开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1. 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培训,熟悉油砂开采工艺流程及应急处置措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全程佩戴安全帽、防刺穿安全鞋、阻燃工作服,接触沥青或化学品时需额外佩戴耐油手套及护目镜。
3. 露天开采区域需配备防风防晒设施,高温环境下每2小时轮换作业,井下作业人员需携带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检测甲烷、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浓度)。
4. 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焊接、起重)必须持有效证书上岗,作业前需进行身体状况确认,严禁带病或疲劳作业。
5. 受限空间作业(如地下巷道、储罐清理)必须执行“双人监护制”,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外部设置专职监护人员及应急通讯设备。
二、危险源辨识与预防措施
1. 火灾爆炸风险:油砂中沥青挥发物遇明火易引发爆炸,作业区严禁吸烟,动火作业需办理许可证并配备防爆工具,动火点10米内设置防火毯及干粉灭火器。
2. 有毒气体危害:开采过程中释放硫化氢(臭鸡蛋味)、苯系物等,需在矿坑、集输站等区域安装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阈值设定为硫化氢≤10ppm,超标时立即启动通风系统并撤离人员。
3. 机械伤害风险:露天开采的挖掘机、卡车等设备需设置防碰撞预警系统,设备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维修时必须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4. 地质灾害隐患:露天矿坑需定期监测边坡稳定性,边坡坡度不得超过1:1.5,遇暴雨或强风天气必须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平台。
5. 触电风险:井下及潮湿区域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电缆需穿管保护并定期绝缘检测,临时用电需安装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30mA)。
三、关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露天开采作业
1. 矿坑开拓前需清除地表植被及积水,设置截水沟和挡土堤,防止雨水倒灌引发滑坡。
2. 油砂挖掘时需控制铲斗高度,避免超载运输,卡车卸料后需确认车斗完全复位方可驶离。
3. 破碎筛分设备运行前需检查传动部件防护罩,进料口设置格栅防止大块杂质进入,堵塞时必须停机处理。
(二)地下开采作业(SAGD工艺为例)
1. 水平井钻井时需严格控制泥浆密度,防止井漏或井喷,井口必须安装防喷器并定期试压(每周1次)。
2. 蒸汽注入温度不得超过350℃,地面输汽管道需设置隔热层及压力安全阀,井下温度传感器每小时记录一次数据。
3. 采出液输送管道需安装泄漏检测仪,法兰连接处采用金属缠绕垫片,定期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测。
四、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1. 开采设备(如铲运机、破碎机)每日班前需检查制动系统、液压管路及警示装置,发现渗漏或异响立即停用。
2. 消防设施需按“每500平方米1组”配置,每组包含4kg干粉灭火器2具、消防沙2m³及消防水带(长度≥20米),每月检查压力及有效期。
3. 应急避难设施:露天矿坑每500米设置一个避难硐室,配备应急照明、急救箱及48小时供氧装置;井下作业面设置逃生通道指示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8米。
五、应急处置与事故报告
1. 泄漏处置:发生沥青泄漏时,立即用沙土覆盖防止扩散,严禁直接用水冲洗,回收的含油沙土需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2. 火灾爆炸应急:初期火灾可使用灭火器扑救,火势扩大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内部应急电话(仅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开),组织人员沿上风向撤离至集合点。
3. 人员中毒急救:发现硫化氢中毒者(头晕、呕吐),立即将其转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予氧气吸入并送医治疗。
4. 事故报告需遵循“1小时快报”原则,轻微事故由现场负责人组织处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的,需立即上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并保护现场。
本交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按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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