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物馆合作协议甲方:(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与乙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就博物馆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与乙方将就博物馆的经营管理、展览策划、文物保护及研究活动等方面开展合作。1.2 双方将就具体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博物馆展览、文物交流、学术研究等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双方将以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合作,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2.2 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书面终止通知到达之日。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合
2、作双方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非事先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3.2 若有需要,双方可签订额外的保密协议,规定具体的保密事项和保密期限。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合作双方就合作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应按照双方的实际利益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知识产权协议。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合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2 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提交双方协商一致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予以解决。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6.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则。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7.2 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需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协商一致的补充协议。7.3 本协议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