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力能源供应协议书甲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联系电话:乙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动力能源供应以满足业务需求,乙方拥有供应所需的动力能源资源,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供应范围和要求1.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动力能源(如电力、燃气、液体燃料等)供应,供应的种类和规格详见附件。1.2 乙方应确保所供应的动力能源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具备合法的供应资质。第二条 供应时间和地点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动力能源供应服务。甲方可根据业务需求提前告知乙方供应时间和地点的变更。2.2 如因乙方原
2、因导致供应时间延误或中断,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提供合理的补救措施。第三条 供应价格和支付方式3.1 供应价格为人民币(单位)/(能源单位),详见附件。3.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供应款项,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或结算凭证。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4.2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事件,违约方还应承担由违约行为引起的其他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第五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5.1 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内容。5.2 变更或解除通知应在(通知期限)内送达对方,以书面方式为准。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协议期限内有效。7.2 协议到期前30天,双方应通过书面方式协商是否继续续签,并达成一致意见。7.3 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限届满前提前(提前天数)通知终止合同,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