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协议甲方:_(下称“甲方”)乙方:_(下称“乙方”)一、协议目的为加强双方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管理,甲、乙双方依据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二、协议内容1. 双方将依法合规、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2. 双方将就相关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以及具体合作内容和方式进行充分沟通,共同制定实施计划,并及时就项目的进展、问题与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3. 双方将建立信息交流和分享机制,就相关文化遗产资料、经验等方面进行合作和共享,提升双方的文化遗产保护能力。4. 双方将联合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宣传文化
2、遗产的价值,增强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和支持。5. 双方将共同关注当地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共同制定相关保护措施和规划,保障文化遗产的良好保护环境。6. 双方将深化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就重要文化遗产项目、技术等方面进行共同研究和合作,提升跨国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三、保密条款双方应将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资料和信息视为商业秘密,并在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协议解除后的合理期限内予以保密,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四、协议生效与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合作期限)年,如有需要,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延长。五、协议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协议的,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商解决相关事
3、宜。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任何一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1) 另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内容且无法进行修正; (2) 另一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协议,且在解决问题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 (3) 其他双方认可的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重大原因。六、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约定。对于影响本协议签署和履行的重大事项,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八、协议正本及份数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