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行汽车贷款协议标题要求的协议:协议书本协议书是由一方作为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另一方作为贷款方(以下简称“银行”)所签订的农行汽车贷款协议。第一条 行为人资格借款人确认自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第二条 协议主体本协议的签署方是借款人与银行,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第三条 贷款金额和条件3.1 借款人通过本协议向银行申请汽车贷款,并同意银行根据其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借款,并确定贷款金额和条件。3.2 借款人同意按照银行的规定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并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4.1 借款人同意按照银行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费用,并确
2、认了解贷款计息方式及计息周期。4.2 借款人同意在约定的时间内向银行支付贷款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保险费等。第五条 借款用途和责任5.1 借款人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得将其用于违法、违规、不道德以及与公序良俗相悖的用途。5.2 借款人承担借款的全部责任,并按时偿还还款的本金和利息。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时还款等,银行有权采取合法的追偿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追偿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6.2 若银行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借款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条款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或解除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借款人和银行确认自己已经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内容,自愿并真实地签署了本协议,承诺遵守协议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 银行: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