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GB 51287-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pdf

上传人:b****t 文档编号:128355 上传时间:2022-09-01 格式:PDF 页数:47 大小:7.5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51287-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pdf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GB 51287-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pdf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GB 51287-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pdf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GB 51287-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pdf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GB 51287-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pdf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 GB 51287 - 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the land reclamation in open-pit mine 2018 - 03 -16发布2018 -1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the land reclamation in open-pit mine GB 51287 - 2018 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批准部

2、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8 年1 1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第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287-2018,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5.1. 1、5.5.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3月16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

3、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J169号)的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近年来煤矿土地复垦的实践经验,土地复垦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的科研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复垦对象与措施、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和配套工程。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4、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字工程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岁权崔艳寇许秦红正刘文荣郭二民任慧君张铁军张宏李琳 1 李娜王锋杨丹青龚望书刘立艳刘海珠陈东成德盈主要审查人:孟建华麦方代郑友毅李慧智刘光董宝弟殷同伟贺振伟自中科 2 目次1总

5、则(1 ) 2术语(2 ) 3 基本规定( 3 ) 4 复垦对象与措施( 4 ) 4. 1 一般规定( 4 ) 4. 2 土地复垦措施与工程布局( 4 ) 4. 3 分区基本规定.( 5 ) 5 土壤重构工程( 6 ) 5. 1 一般规定( 6 ) 5. 2 土壤剥覆工程(6 ) 5. 3 土地平整工程.( 7 ) 5. 4 坡面防护工程(7 ) 5. 5 清理工程( 8 ) 5. 6 生物化学工程(9 ) 6 植被重建工程( 10 ) 6. 1 一般规定. (10) 6.2 林草恢复工程.(10) 6. 3 农田防护工程.(11 ) 6. 4 抚育管护工程(12 ) 7 配套工程( 13 )

6、 7.1 一般规定7.2 集雨工程7.3 灌排工程7.4 道路工程( 13 ) ( 13 ) ( 13 ) ( 14 ) 1 7. 5 苗圃工程 ( 14 ) 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7 ) 附:条文说明U们 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JOns( 1 ) 2 Term s ( 2 ) 3 Basic requirem ents ( 3 ) 4 R eclamation objects and measures( 4 ) 4.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4 ) 4. 2 Measures of land reclamation and

7、巳ngineeringlayout ( 4 ) 4. 3 Basic requirements of different partition ( 5 ) 5 Soil reconstruction works ( 6 )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6 ) 5. 2 Surface stripping and recovery( 6 ) 5. 3 Land unknitting( 7 ) 5. 4 Slope protection projects( 7 ) 5. 5 Cleaning projects. ( 8 ) 5. 6 Biological and che

8、mical projects( 9 ) 6 Vegetation conservation works ( 10 )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0) 6. 2 Trees and grasses projects( 10 ) 6. 3 Farmland shelterforest projects ( 11 ) 6.4 Tending and management( 12 ) 7 Auxiliary works ( 13 ) 7.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3 ) 7.2 Rainwater harvest projects ( 13

9、) 7. 3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works . (13) 3 7.4 Design of road ( 14 ) 7.5 Nursery ( 14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1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17)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19 ) 4 1总则1. O. 1 为贯彻执行国家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促进煤炭工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绿色发展,规范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制定本标准。1. O. 2

10、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露天煤矿土地复垦规划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1. O. 3 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安全可靠、注重效益。1. O. 4 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2. 0.1 表土topsoil 能够剥离的、有利于快速恢复地力和植物生长的表层土壤、岩石风化物、戈壁砾幕、结皮层等。2.0.2 土地复垦方向land reclamation direction 土地复垦工程完工、土地复垦管护期结束,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2. O. 3 土地复垦质量land reclamation quality 复垦土地在土地复

11、垦工程完工后,地表形态、土壤质量、配套设施和生产力水平方面达到可供持续利用状态的程度。2. O. 4 土地平整工程land leveling project 为满足农田耕作、林草种植、灌溉与排水需要而采取的田块修筑、田面平整措施。2. O. 5 复垦区reclamation area 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对象,包括外排土场、内排土场、临时用地、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性建设用地。 2 3基本规定3.0.1 露天煤矿的设计、建设、生产过程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3.0.2 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3.0.3 露天煤矿土地复垦目标应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

12、地开发整治规划及相关规划,结合技术经济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待复垦土地资源的适宜用途确定。3. O. 4 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应根据开采进度计划、剥离岩土性质、当地自然条件等进行总体布置,各项土地复垦措施或单项工程应在复垦工程总体布置设计的基础上进行。3.0.5 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调查与勘测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TDjT1049的有关规定执行。3.0.6 露天煤矿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的有关规定。 3 4 复垦对象与措施4. 1一般规定4.1.1 土地复垦对象应包括外排土场、内排土场、闭坑后采掘场、临时用地、闭坑后不再留

13、续使用的永久性建设用地。4.1.2 排土场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应以水土流失防治为基础,以土地整治为重点。4.1.3 土地复垦方向应根据区位因素以及复垦区土地平整后的地表形态、地表物质组成、有效土层厚度等确定。4.2 土地复垦措施与工程布局4.2.1 土地复垦工程应划分为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和配套工程。4.2.2 土壤重构工程应包括土壤剥覆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坡面防护工程、清理工程与生物化学工程;植被重建工程应包括林草恢复工程、农田防护工程与抚育管护工程;配套工程应包括集雨工程、灌排工程、道路工程、苗圃工程。4.2.3 土地复垦工程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土场和闭坑后采掘场的平盘应与台阶坡面

14、兼治。2 平盘复垦区土地功能可为农业生产功能和生态防护功能;台阶坡面复垦区土地功能应为生态防护功能。3 位于城市、交通干线周边的复垦区,应在恢复生态功能的基础上,满足景观和游想需求。4 耕地复垦区宜配套建设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与灌排工程。5 闭坑后采掘场土地复垦方向与复垦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覆土条件与覆土土源时,宜复垦为林草地; 4 2)地表为未风化或风化程度较低的基岩时,可保留其原始状态,作为矿山公园的景观区或积雨区;3)位于潜水水位线以下部分可复垦为水域。4.3 分区基本规定4.3.1 黄土高原区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以改善生态为核心,以防治水土流失为重点;2 排土场宜复

15、垦为耕地与林草地,与特色农业或经果林发展结会_,_. ,斗。4.3.2 北方草原区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以草原生态系统重建为核心,以防治风蚀沙化为重点:2 降水量250mm以上地区应加强雨水集蓄利用。4.3.3 西北干旱区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原地表为结皮或砾幕的区域,排土场宜采取砾(片、碎)石覆盖、沙障、草方格或化学固沙措施;2 排士场及周边宜建设防沙带;3 降水量250mm以上地区应加强雨水集蓄利用。4.3.4 东北山丘平原区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一剥-排过程应以保护黑土资源为核心;2 排土场平盘应复垦为耕地;3 植被管护应以防治冻害为主。4.3.5 西南山地丘陵区总

16、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以保护土壤资源、充分利用降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核心;2 复垦措施应以坡面防护工程、岩溶地表水利用工程及林草恢复工程为主。4.3.6 青藏高原区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以保护生态为核心;2 恢复为草地的区域宜进行封禁。 5 5 土壤重构工程5. 1一般规定5.1. 1 拟损毁区所占用土地的表土必须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5.1.2 高寒草原草甸地区应对表层草甸土进行剥离、养护、及时移植。5.1.3 露天煤矿在基建与生产中,应减少开挖占用土地及弃土、弃渣数量,剥离物应优先内排。5.2 土壤剥覆工程5.2.1 剥离表土应优先回覆于排土场平盘及台阶坡面,避免二次倒

17、运。5.2.2 剥离表土堆置场地宜选择拟剥离区域、未复垦排土场或裸地,应避免或减少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5.2.3 剥离表土堆置场应根据自然条件、堆置位置,采取拦挡、截排水与苦盖等措施。表土堆放时间小于一个生长季的,堆士表面宜采取苦盖等措施;表土堆放时间超过一个生长季的,堆土表面直采取撒播草籽等措施。5.2.4 应根据表士厚度选用适宜的表土剥离工艺与设备。5.2.5 表土剥离厚度应根据表土厚度、分布均匀程度、土壤肥力、施工条件、复垦利用方向及土方需求量等因素确定,厚度 可取O. 20mO. 80m。5.2.6 表土堆置场临时性拦挡工程防洪标准应取三年-遇到五年一遇。5.2.7 应合理安排排土

18、场岩土排弃次序,不具有危险特性的选煤肝石与炉渣可与剥离物一起排放在下部,品质适宜的土层及易风 6 化性岩层宜安排在上部。5.2.8 复垦区元适宜表土覆盖时,可采用无土复垦、岩土风化物覆盖和加速风化等措施。5.2.9 复垦区土地平整后有效土层厚度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的要求。5.2.10 复垦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复垦区覆盖表土宜自然沉实。5.2.11 复垦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时,土壤环境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士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的有关要求。5.3 土地平整工程5.3.1 土地平整工程应与蓄排水工程相结合。平盘田面可采取覆土、田块平整、打.旺

19、围堪等措施,周边宜设置挡土围堪。5.3.2 土地复垦方向为耕地时,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的第6.2. 2条和第6.2. 3条执行。5.3.3 土地复垦方向为林地或草地时,土地平整工程设计直按现行国家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2014的第13. 3. 5条执行。5.4 坡面防护工程5.4.1 排士场边坡坡面防护工程设计应与露天煤矿矿山工程同步进行。5.4.2 边坡坡面防护工程设计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可操作性强。5.4.3 排土场边坡防护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最终坡度应与复垦方向相适应,除机械作业区坡度小于200,其他排

20、土场最终坡度应为260360;2 应做到生态和景观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林草措施相结合; 7 3 易产生湿陷、胡塌、滑坡等边坡失稳现象的,应采取边坡排水与边坡固定等边坡稳定措施;4 稳定边坡坡朋l可能遭受强烈洪水冲刷的陡坡段,宜采取坡脚块石堆砌等措施。5.4.4 闭坑后采掘场边坡坡面防护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条件设置地表水及地下水排水系统;2 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采掘场边坡,应采用削坡卸荷治理方式,确保边坡稳定;3 )1顶层边坡应采取必要的支挡防护措施;4 对高陡边坡、易风化岩石或泥质岩层坡面、易产生明塌坡面等条件较复杂的不稳定边坡,可在采取削坡卸荷的基础上,采取挡墙工程、锚

21、喷支护工程;5 挡墙选型应根据台阶状况、施工条件确定,宜选用仰斜式、重力式和铀杆挡墙,挡墙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的有关规定;6 滑坡地段应采取滑坡治理工程;7 易发生滑坡的坡面,应根据滑坡体的岩层构造、地层岩性、塑性滑动层、地表地下水分布状况,以及开挖情况等造成滑坡的主导因素,采取削坡反压、拦排地表水、排除地下水、滑坡体上造林、抗滑桩、抗滑墙等滑坡整治工程。5.5清理工程5. 5. 1 清理工程范围应包括临时用地、闭坑后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性建设用地。5. 5. 2 清理对象应包括地表临时建(构)筑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不再留续使用的建(构)筑物、硬化地

22、面。5.5.3 排土场需建设拦挡工程时,应清除坝断面范围内的草皮、树根、含有植物的表土、卵石、垃圾等覆盖层。采用土石坝形式的,应对清理后的坝基表面土层压实。5.5.4 清理工程应满足土地复垦方向要求。5.5.5 污染场地必须采取污染土壤治理措施。5.5.6 拟复垦成建设用地的复垦区,在清理工程后,可按城市和村镇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5.6 生物化学工程5.6.1 复垦为耕地时,宜采用种植绿肥与施用有机肥改良土壤。有机肥施用宜与配方平衡施肥相结合。5.6.2 复垦为林地、草地时,直优先选择具有抗逆性及根瘤菌或其他固氮菌的乡土植物作为先锋植物。5.6. 3 化学固沙可采用全面喷洒和局部带状喷洒形

23、式,在沙面形成厚5mm左右的结皮层。材料可选用天然化学治沙材料、人工配制化学治沙材料和合成化学治沙材料。5.6.4 酸性土壤可采用施用生石灰或土壤调理剂等措施。5.6.5 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设计应明确原材料、用量、施用方法等。5. 6. 6 所有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9 6 植被重建工程6. 1一般规定6.1.1 土地复垦方向应与当地生态功能区划、水土保持区划等所确定的主导功能相一致。6.1.2 植被恢复工程应在复垦区立地类型划分的基础上,以生态服务功能、水土保持功能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与景观效应。6.1.3 交通方便、立地条件好、水土流失轻微、具有灌溉条件的复

24、垦区,宜复垦为耕地或经济林。6.1.4 经济林的工程规模与特性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状况、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向确定。6.2 林草恢复工程6.2.1 林草恢复工程设计应根据复垦区域的自然条件、立地类型,选择树、草种,确定整地类型、造林方法、抚育及管护措施等。6.2.2 综合调查应包括社会经济调查、气象因子调查、植被调查、立地类型调查和栽植材料调查。6.2.3 立地类型划分直采用主导因子法,并可在立地类型组下进一步划分立地类型。6.2.4 树种、草种应根据立地类型、项目区植被类型、生态防护要求、土地利用方向、产业结构要求以及树种、草种材料获得难易程度等选择。6.2. 5 复垦初期的树种、草种应根据

25、立地条件选择具有相应抗性的先锋植物。6.2.6 排土场平盘与边坡整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盘宜全面整地;10 2 干旱、半干旱区应设置土埂等集雨措施;3 边坡宜采用穴状整地或沿等高线的带状整地;4 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排土场边坡及土层浅薄、需要蓄水保土的排土场边坡宜采用鱼鳞坑、水平沟、竹节沟等整地方式。6.2.7 干旱、水土流失严重、立地条件差或鸟兽危害严重的地段宜采用植苗造林。6. 2.8 地形平坦、立地条件较好、土壤疏松湿润、鸟兽害较轻、种子来源丰富的地段,可采用播种造林。6.2. 9 造林宜采用混交造林,泪交类型、棍交方法、混交比例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

26、7.3的相关规定执行。6.2.10 生态环境脆弱、立地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带应加大灌木、草本的比例。具有生产要求的应配置相应的授粉品种。人工草地和草坪宜采用三种以上草种棍播。6. 3 农田防护工程6.3.1 农田防护工程类型、工程布置与形式、结构、走向、间距、宽度等设计应根据防护对象、防护功能需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GB/T50817的有关规定设计。6.3.2 树种、草种选择应遵循适地适树,与当地农作物协调共生的原则。6.3.3 农田防护工程造林整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立地条件采用全面整地、带状整地、穴状整地等;2 整地规格及应用条件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农田防护林

27、工程设计规范)GB/T50817-2013的附录E执行;3 整地时间应在造林一个月前或上年秋、冬季,有冻拔害的地区、土壤质地较好的湿润地区以及风蚀严重的沙土地可随整随造,干旱、半干旱地区宜在雨季前或雨季进行,也可随整随造。 11 6.4 抚育管护工程6.4.1 植被重建抚育管护工程应包括补植、除草、修枝、间伐、平茬、灌瓶、施肥、病虫害防治、防火、防冻等。6.4.2 生态脆弱地区抚育管护工程时限应为六年到十年,其他地区应为三年到五年。6.4.3 可根据复垦区土壤营养条件,树、草种特性确定是否施肥。重建植被具有生产功能要求的宜施用基肥和追肥。6.4.4 抚育管护措施及其适用条件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造

28、林技术规程)GB/ T 15776、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 T 18337.3和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GB/T50817的相关规定执行。6.4.5 植被重建工程需配套建设苗圃的,应按本标准第7.5节执行。12 7配套工程7.1一般规定7.1.1 干旱、半干旱地区复垦工程应根据土地复垦方向、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布置集雨工程。7.1.2 应结合气候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地复垦方向,自己套建设灌溉工程、排水工程或灌排结合工程。7.1.3 道路工程、灌排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应统一规划。7.2集雨工程7.2.1 降水量大于250mm的半干旱地区和经常发生季节性缺水的湿润、半湿润地区,应充分

29、收集降雨用于植被建设和农田灌溉。7.2.2 宜将排土场边坡坡面以及排水沟作为汇流的有效通道,不单独建设汇流面与汇流通道。7.2.3 集雨工程应结合排水工程布设,平盘汇水末端宜布设储水设施。7.2.4 复垦区雨水蓄积的调蓄水池应设计成蓄水池或景观水池。7.2.5 具有景观作用的蓄水池可采用敞开式。7.2.6 蓄水 池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的相关规定。7.3灌排工程7.3.1 应结合露天煤矿供排水工程进行灌溉与排水系统设计。7.3.2 灌概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灌概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和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4.的相关规定。7.3.3

30、 灌溉水源应优先采用中水、矿坑水或疏干水。7.3.4 复垦方向为耕地时,灌溉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有关要求;复垦方向为林、草地时,灌溉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j T 18920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7.3.5 灌排设施布置应结合土地复垦方向、气候条件、地形、土壤、气象、水源等确定,排土场平盘与台阶坡面灌排设施应成体系。7.3.6 灌溉方式应根据灌溉水源、地形、植被和经济等条件确定,宜优先选用I质灌、微喷灌、滴灌或其组合系统。7.3.7 喷灌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 T 50085的有关规定;微灌工程设计应

3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jT50485的有关规定。7.3.8 管(渠)道系统应根据水源、地形、作物分区及喷灌系统工作特性布置,滴灌系统可分干、支、毛三级管道,布置时应相互垂直。7.4道路工程7.4.1 复垦区的道路宜依托主体工程道路。7.4.2 道路在沉降过程中宜采用沙石路面或泥结碎石路面,沉降稳定后宜对主要道路进行硬化。7.4.3 连接各复垦区之间的道路宽度宜为3m6m,排土场平台内部道路路面宽度不宜超过3m。7.5苗圃工程7.5.1 苗圃工程设计应包括圃址选择、圃地调查勘测、圃地工程设计和辅助生产工程设计。7.5.2 圃址选择除符合下列规定外,还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林业苗圃工程设计

32、规范LYl 128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1 圃址宜选择在复垦区内或复垦区附近地形平坦、土壤质地较好、水源充足、交通方便、病虫害较轻的地段;2 当各复垦分区空间分布不连续时,可根据各分区需苗量和距离选择圃址。 15 本标准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

33、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6 引用标准名录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 灌概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GB/T50817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 农田灌概水质标准)GB5084 士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 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J 128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

34、规范)SL4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 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TD/T1049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GB 51287 - 2018 条文说明编制说明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GB51287- 2018,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3月16日以第31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和技术标准。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和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编制组按章

35、、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21 目次1 ,总贝t(25 ) 2术语(26 ) 3 基本规定. (27) 4 复垦对象与措施U们4.1 一般规定( 28 ) 4. 2 土地复垦措施与工程布 局( 29 ) 4. 3 分区基本规定.(29 ) 5 土壤重构工程. (3门5. 1 一般规定门门5. 2 土壤剥破工程(31 ) 5. 3 土地平整工程(35 ) 5. 4 坡面防护工程 (35 ) 5. 5 清理工程 ( 35 ) 5. 6 生物

36、化学工程.(36 ) 6 植被重建工程. (37) 6. 1 一般规定( 37 ) 6. 2 林草恢复工程(37 ) 6. 3 农田防护工程(38 ) 6. 4 抚育管护工程(38 ) 7 配套工程N们7.1 一般规定7. 2 集雨工程7. 3 滋排工程7.4 道路工程( 40 ) ( 40 ) ( 41 ) ( 41 ) 23 1总则1. 0.1 本条阐明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主要有三方面:(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国家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促进煤炭工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绿色发展;(3)规范露

37、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1. O. 2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露天煤矿土地复垦规划,也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露天煤矿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土地复垦工程设计。1. O. 3 本条规定了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的基本原则。 25 2术语2.0.1 表土对于露天煤矿复垦土地的植被重建以及耕地地力恢复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条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贝1j)TD/T1031. 1中的术语制定。除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TD/T1031. 1中的术语规定内涵外,对土地复垦具有重要意义的戈壁砾客、结皮层等亦可作为表士。2.

38、 O. 3 本条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中的术语制定。对于露天煤矿而言,土地复垦质量主要是复垦土地在地表形态、土壤质量、配套设施和生产力水平等方面达到可供持续利用状态的程度。2. O. 4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结合露天煤矿的复垦工艺及流程进行规定。本术语与现行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中的土地平整工程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平整工程目标不仅满足农田耕作,还包括林草种植;第二,土地平整工程不包括地力保持工程,露天煤矿复垦工程中的地力保持工程分别体现在土壤剥覆工程以及生物化学工程、抚育管护工程中。2. O

39、. 5 本标准所指复垦区不同于现行行业标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TD/T1031. 1中的复垦区。 26 3基本规定3. 0. 1 (土地复垦条例第四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对于露天煤矿,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主要为控制外排土场占地面积,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优先占用裸地,在建设以及生产过程中减少临时损毁土地,减少外包工程占用土地等。3. O. 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广义的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包括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其中地貌重塑是由点到面的渐进

40、性工程,是影响排土场稳定性、土地利用功能以及与周边景观协调性的重要环节。把土地复垦纳入露天煤矿生产过程统一管理,统筹考虑表土剥离、保存与回覆;统筹布局排土位置、高度,优先内排的基础上防止二次倒运等,可大大降低土地复垦费用。因此,土地复垦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3.0.3、3.O. 4 土地复垦的基本出发点为节约土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这两条阐明了露天煤矿土地复垦目标制定与工程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应在自然条件以及社会经济条件分析的基础上,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2)应在损毁土地分析的基础上,遵循技术经济可行性的原则;(3)应遵循不违背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41、土地开发整治规划的原则。3. 0.6 土地复垦质量要求是进行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的标准,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jT1036。 27 4 复垦对象与措施4.1一般规定4.1. 1 土地复垦对象包括纳入土地复垦责任范围的所有可复垦土地。根据损毁类型,划分为外排土场、内排土场压占土地,采掘场挖损土地,闭坑后不再留续使用的占用土地,临时施工损毁土地。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闭坑后不再留续使用的压占土地包括工业场地、爆破材料库、?昆装炸药车地面制备站、综合利用项目等压占土地。对于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无法复垦的土地如采坑等可暂不复垦

42、。本标准下文中提到的所有排土场泛指外排士场与内排土场。4.1.2 排土场是露天煤矿的主要复垦对象。土地复垦工程设计的最终目标是土地可持续利用,但综合考虑我国露天煤矿自然环境特征,土地可持续利用首先建立在防治风力和水力侵蚀造成的水土流失上。4.1.3 土地整治的宏观利用方向主要包括生产功能为主的耕地以及生态功能为主的林草用地,该方向主要由自然区位因素决定。露天煤矿主要复垦单元包括排士场平盘、台阶坡面、采场平盘与台阶坡面,各复垦单元的土地整治方向基本一致。主要由采取工程措施后的限制性因素决定,如地形坡度、地表物质组成、有效土层厚度等。其中,地表物质组成以及有效土层厚度又主要取决于原地貌的主要土壤类

43、型与分布特征、土源的可获得性。因此,对于新建露天煤矿应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在限制性因素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合理措施提高土地适宜性等级。 28 4. 2 土地复垦措施与工程布局4.2.1、4.2.2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工程分类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TD/T1031. 1中的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划分,该规程中共划分为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配套工程、监测与管护工程四类,考虑到管护工程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植被重建工程,本标准将抚育管护工程纳入植被重建工程部分。三类工程分别在本标准第5章、第6章、第7章详细规定。4.2.3 复垦工程布局结合复垦区自然条件尤其是气候、土壤因素以及排土

44、场地形进行。1 排士场平盘与台阶复垦相结合。我国露天煤矿主要分布地区为干旱半干旱地区,应积极采取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加强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多雨地区配置蓄排结合的蓄水排水工程,使平盘与台阶坡面水系工程相配套。2 平盘具有地块面积大的典型特征,因此平盘在气候等自然因素可行的条件下优先复垦为耕地,在草原区以及牧业为主要农业经济的地区优先复垦为牧草地,充分发挥其生产功能,同时兼顾生态功能,台阶坡面以水土流失防治功能为主。5 开采结束后无法回填的闭坑后采掘场坑底,主要复垦因素包括气候因素、采坑面积和深度、岩性、表层风化程度、表土资源等。具有地表覆盖物料条件下,宜复垦为林地或草地;地表为未风化或风化程度较低

45、的基岩,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无法复垦的,可作为采坑迹地保留,作为矿山公园景观区或积雨区,采用水泵抽取采坑积雨用于采掘场或相邻排土场绿化。4.3 分区基本规定本节的分区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 T 1036中的分区,同时结合我国露天煤矿主要分布特征确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雨水集蓄利 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的规定,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适宜降雨量下限为250mm,对降雨量250mm以上地区应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北方草原区与西北干旱区均存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这两个区降水量大于250mm的地区应加强雨水集蓄利用。西北干旱区某些露天矿区原地貌地表为结皮或砾幕,一旦扰动,结皮与砾

46、幕层均难以保存与恢复,且风蚀沙化严重。排土场恢复的初期主要目的是防止风蚀沙化。东北山丘平原区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土地复垦应紧紧围绕保护黑土资源和恢复耕地进行。 30 5 土壤重构工程5.1一般规定5.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 (土地复垦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首先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为贯彻落实以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本标准对表土剥离进行了单独规定,本条中的表土内涵采用本标准术语表土中规定的内涵。5.1.2 现行国家

47、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 2014 中第13.3.2条规定了高寒草原草甸地区,应对表层草甸土进行剥离、养护、回覆利用。为减少草甸土存放过程中的结构破坏以及营养流失,当拟复垦土地满足表层土壤回覆条件时,应尽快对草伺土进行回覆。5. 1. 3 (土地复垦条例第四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具体到露天煤矿,即在煤矿开采的全生命周期减少土地挖损面积、优先利用内排土场、减少外排土场压占土地;对于基建及生产过程中的临时性占地合理布局,减少占地面积。5.2 土壤剥覆工程5.2.1 由于露天煤

48、矿生产周期较长,在采剥排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时,即可实现边开采边复垦,将拟开采区的剥离表土直接回覆于满足覆土条件的排土场平盘与台阶坡面,一方面避免了表土运 31 输以及堆存过程中的土壤结构破坏、养分流失等,另一方面减少了表土运输、堆存的费用。5.2.2 剥离表土堆置将造成土地压占损毁,因此表土堆置场一方面应减少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具有生产与生态功能的土地,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拟损毁区域与巳损毁未复垦区域,确需堆置于露天开采境界外以及外排土场范围外的,优先选择裸地,从而控制压占损毁土地面积。5.2.3 剥离表土堆置期间的环境问题一方面表现为水蚀风蚀可能造成的土壤养分流失、结构破坏,另一方面为大气污

49、染。二者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堆置区的降雨、风向、风速等气候条件,尤其是大风、暴雨等影H向。表土堆场防治措施宜根据其不同堆放时间下的表土质量变化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技术经济可行的防护措施。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中第12.1. 5条的规定裸露时间超过一个生长季的,应进行临时种草,本标准规定对表土堆置场进行种革的时间为临时堆置一个生长季 以上。5.2.4 表土剥离工艺选择的主要制约因素为表土厚度、分布均匀程度,剥离工艺与机械选择的目标主要是避免与生土层棍合。表土剥离可采用机械剥离,亦可采用人工剥离,或人工与机械结合,如土层较薄的山丘区以及高寒草原草甸

50、必要时可采用人工剥离。常用的表土剥离工艺见表1。表1表土剥离工艺及适用条件工艺名称特点剥离方法适用情形l 将待和l离表土的田块分成若干条带,每主要用于单条于112表校条带个条带的宽度大致为施工机械宽度的整数倍;纯剥离18:,或土外移剥由内向外2 EJ外向内逐条带幸11离,复垦区较远,离法剥离、运输3 夜条带两头交替向外运输表土(也可设或暂时不能复置l临时土堆),单次剥离长度视土方量而定垦的情形 32 续表1工艺名称特点剥离方法适用情形I 根据不同土壤质量等级,对不同表土主要用于分层平厚度进行土层抄平施工设计安排5平原区优质移表土剥分层剥离2 分层剥离;离法3 如剥离厚度较厚,以单次剥离厚度不耕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工业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