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形象代言协议书协议书编号:(协议编号)甲方:(品牌公司全称)地址:(品牌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品牌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品牌公司联系电话)乙方: (代言人全称)身份证号码:(代言人身份证号码)住址:(代言人住址)联系电话:(代言人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家享有良好声誉的品牌公司,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希望通过乙方的代言来提升品牌形象,促进产品销售。2. 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以自己的名义代言甲方的产品,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基于双方的自愿、平等和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言范围1. 乙方同意以品牌形象代言人的身份,代言甲方指定的产品或
2、服务。2. 乙方代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宣传活动、发布广告、出席推广活动、在社交媒体上宣传等。第二条 代言义务1. 乙方应以最专业、真实的态度和形象代言甲方的产品,并不得做出任何虚假、误导性的宣传。2. 乙方应在代言活动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违反法律法规。第三条 代言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2. 乙方同意在有效期内为甲方进行持续的代言活动,并在协议期满后立即停止代言行为。第四条 代言报酬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代言工作情况,按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2. 双方同意就代言报酬进行详细的商议,并在协议签署时达成一致。第五条 保密条款1.
3、乙方在代言期间及协议期满后应对甲方的商业和营销机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2. 乙方不得利用代言合同中获悉的甲方商业信息进行非法牟利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商业利益。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 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协议解除1.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可协商选择终止协议或者延续协议。2. 协议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无法履行协议的情况,双方可协商决定解除协议。第八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涉及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九条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十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品牌公司盖章)日期:(签署日期)乙方:(代言人签字)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