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盗门安装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希望安装一套防盗门,乙方具备相关施工经验并能提供相关服务,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描述1.1 甲方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位置安装一套防盗门。1.2 防盗门的规格、材质、颜色等均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第二条 安装费用2.1 安装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2.2 安装费用为(具体金额),双方确认此金额为真实、合理,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支付方式)第三条 安装时间和工期3.1 乙方应在双方确认协议后的(具体时间)内开始安装,安装工期为(具体天数)。3.2 若因乙方原因导
2、致工期延误,乙方应负责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四条 材料与质量保证4.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4.2 在安装完成后,乙方对所安装的防盗门负责提供(具体保修期限)的质量保证。4.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所安装防盗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第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5.1 甲方承诺防盗门的安装位置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5.2 乙方承诺在安装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双方对于协商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机密以及其他保密信息,承诺予以保密。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涉及本协议的信息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于其他途径。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7.2 协议生效后,若甲方取消安装服务,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8.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九条 其他约定9.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