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供电营业规则,供电营业规则,目录,供电营业规则,总则,供电方式,新装、增容与变更 用电,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并网电厂,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窃电的制止与处理,附则,供电营业规则,是我国电网企业所属任何供电企业营 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熟悉和掌握的重要工作规则,属电网企业营销工作纲领性文件。,供电营业规则,颁布实施日期为,1996,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 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第四条,本规则应当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按指标供电和用电,国家对电力的供应和使用,实行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用 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计划用电,),,电力生产及运行 应当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电力事业与其他国民经济事业相比,需适度超前发展。,第二章 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 到上列额定电压。,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用户 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名词,解释,高压,:,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高压”包括,1,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我国的电力系统中按电压等级,电网可大体分为,220kV,及以上为 高压和超高压电网,110kV,及以下为配电网;其中:,35110kV,为高压配电网,,10kV,为中压配电网,,220380V,为低压配电网。,第二章 供电方式,220,千伏及以上高压或特高压输电网,110,千伏高压配电网,10,千伏中压配电网,380,伏低压配电网,第二章 供电方式,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 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 、用 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 商确定,。,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但有单 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名词,解释,供电方式是指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电源的形式。,单电源供电与多电源供电,直接供电与由第三,方供电,单相供电与三相供电,正式用电与临时,用电,供电,方式,按相数,区分,按电压区分,按电源数量,区分,按用电期限,区分,按供电关系,区分,高压供电与低压供电,第二章 供电方式,按供电回路,区分,单回路与多,回路供电,按计量方式,区分,高供高计与高供低计、装表与非装表,按线路产权,区分,专线供电与公线供电,第二章 供电方式,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 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具体容量界限由省电网经营企业作出规定。,若用户的,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以上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以上时,原则上要求用户安装专用变压器进,行供电,而不由公用变压器作为电源供入。,第二章 供电方式,第十条,供电企业可以对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采用发电厂直配供电方式,但 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第十一条,用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企业应按其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 供电的可能性,与用户协商确定。,用户重要负荷的保安电源,可由供电企业提供,也可由用户自备。,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1.,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需保证供电的;,2.,用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供电企业向有重要负荷的用户提供的保安电源,应符合独立电源的条件。有重要负荷的用户在取得供电企业供给的保安电源,的同时,还应有,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以满足安全的需要。,是指在中断供电后,为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而采取的不需要由电力做为原动力的应急措施。各行业根据其生产工艺及生产装置的具体情况,在专业设计规范中都有明确规定,如炼铁高炉的高位水池等,第二章 供电方式,突然停电引起重大设备故障,、,人事故障,、,社会经济损失巨大和具有较大政治影响用户需备用,、,保安电源,,,通常一类,、,二类负荷需备用保安电源。,备用电源,:,是指在供电设施部分发生故障或检修时,能使用户的部分或全部生产过程正常用电而设置的电源。,保安电源,:,是指在正常电源故障情况下,为保证用户重要负荷仍能连续供电和不发生事故而设置的电源。,第二章 供电方式,1,一级负荷分类,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的。,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损失的,如重大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等。,3,中断供电将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如交通枢纽、重要通信等。,4,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单击此处添加段落文字内容,单击此处添加段落文字内容,单击此处添加段落文字内容,第二章 供电方式,二级负荷分类,中断供电将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如造成较大设备损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打乱,需在较长时间才能恢复或大量减产者。,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客户正常工作的,或公共场所造成混乱。,三级负荷分类,1,1,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为三级负荷。,第二章 供电方式,第十二条,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 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 理。,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应迅速组织力量,架设临时电源供电。架设临时电源所需的工程费用和应付的电费,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从救灾经费中拨付。,临时用电是指要求用电的申请者,为了某种短期用电的,所需容量申请与供电企业建立的临时供用电关系。除新,装与拆表销户外,临时用电不能办理任何变更用电事宜。,第二章 供电方式,基建工地,双击替换图片,农田水利,双击替换图片,市政建设,双击替换图片,第二章 供电方式,第十三条,供电企业一般不采用趸售方式供电,以减少中间环节。特殊情况需开放 趸售供电时,应由省级电网经营企业报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批准。,趸购转售电单位应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向用户售电,不得再向乡、村层层趸售。,电网经营企业与趸购转售电单位应就趸购转售事宜签订供用电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趸购转售电单位需新装或增加趸购容量时,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办理新装增容手续。,注解,这里所说的趸售方式是指供电企业对用户的供电,而非,指上级供电企业对下一级供电企业的电力输送。,第二章 供电方式,第十四条,用户不得自行转供电。,在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征得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用户同意,可采用委托方式向其附近的用户转 供电力,但不得委托重要的国防军工用户转供电。,委托转供电应遵守下列规定,1.,供电企业与委托转供户,(以下简称转供户)应就转供范围、转供容量、转供期限、转供费用、转供用电指标、计量方式、电费计算、转供 电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通信、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2.,转供区域内的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户)视同供电企业的直供户,与直供户享有同样的用电权利。其一切用电事宜按直接户的规定办理。,3.,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入被转供户用电量中。,4.,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素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 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最大需量按下列规定 折算:,(1),照明及一班制:每月用电量,18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2),二班制:每月用电量,36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3),三班制:每月用电量,54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4),农业用电:每月用电量,27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5.,委托的费用,按委托的业务项目的多少,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章 供电方式,转供电的定义:在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征得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用户同意,委托其供,电的一种供电方式。转供电户与被转供电用户名应分属,不同经济实体。,营业,受理,业扩初堪,用电检查,三方签订转供电协议,电费抄收,电费抄收,营业,营业流程,简图,第二章 供电方式,例题,1,某冶炼厂在供电部门,10kV,配电线路上接用,S11500kVA,变压器一,台,计量点在高压侧,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5,月抄见有,功电量,103226kWh,,无功电量,42140kVarh,,另经供电企业允许,,该厂向一村居民用电转供电,转供容量,100kW,,,5,月抄见有功电量,9087kWh,,请计算该冶炼厂,5,月基本电费和力率调整电费?,(,假设,工业电度电价为,0.4549,元,kWh,,基本电费电价为,30,元,/(kWh.,月,),解答,1,、基本电费,=,(,500-100,),30=12000,元,2,、,3,、冶炼厂计费有功定量,=103226-9087=94139kWh,4,、电度电费,=941390.4549=42823.83,元,5,、查表得该户力调系数为,-0.15%,,,力调电费,=,(,12000+42823.83,),(,-0.15%,),=-82.24,元,第二章 供电方式,第十五条,为保障用电安全,便于管理,用户应将重要负荷与非重要负荷、生产用电与生活区用电分开配电。,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户应按上述规定确定内部的配电方式,对目前尚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用户应逐步进行改造。,出线,4,出线,3,出线,2,出线,1,重要负荷,非重要负荷,生产用电,生活区用电,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本规则 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新装用电,是指要求用电的根据所需用电容量向供电企业申请并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的用电业务。,增容用电,是指原有用电户由于原协议的约定用电容量不能满足用电需要时,申,请在原约定用电容量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新的用电容量的用电业务。,本章节侧重于业扩工作,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十七条,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接电等项业务。,1、供多少?,是指供电企业根据用户报装用电负荷的大小来计算确定,(,批准,),供电容量需要多少才是比较适宜。,2,、如何供?,是指供电企业根据用户报装用电要求、用电性质、现场条件及网架结构和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来确定供电电压等级、选择供电电源、明确供电方式与计量方式等。,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十八条,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 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 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及办理所需手续。,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用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如因供电 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 缓办理。,名词 解释,用户的用电设备在某一时刻向电力系统取用的电功率的总和,称为用电负荷,。,第十九条,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 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用户应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南网公司服务承诺规定:,1,、居民最长不超过三天;,2,、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七天;,3,、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十五天;,4,、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三十天。,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条,用户新装或增加用电,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供 电企业交纳新装增容供电工程贴费(以下简称供电贴费)。,第二十一条,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 电贴费并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用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高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一年,供电局,低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三个月,供电局,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变更用电。用户需变更用电时,应事先提出申请 ,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变更供用 电合同:,1,减少合同约定的用电容量(简称减容);,2,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的用电(简称暂停);,3,临时更换大容量变压器,(,简称暂换,);,4,迁移受电装置用电地址,(,简称迁址,);,5,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简称移表,);,6,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简称暂拆,);,名词解释,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变更用电。用户需变更用电时,应事先提出申请 ,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变更供用 电合同:,7,改变用户的名称,(,简称更名或过户,);,8,一户分列为两户及以上的用户,(,简称分户,);,9,两户及以上用户合并为一户,(,简称并户,);,11,改变供电电压等级,(,简称改压,);,12,改变用电类别,(,简称改类,),。,名词解释,10,合同到期终止用电(,简称,销户);,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三条,用户减容,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日后,,,根据用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但用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2,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用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名词,解释,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三条,用户减容,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3,在减容期限内,,,供电企业应保留用户减少容量的使用权。,用户要求恢复用电,,,不再交付供电贴费,,,超过减容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应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4,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三条,用户减容,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5,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营业,受理,减容,用电检查,勘察,确定方案,改,计量,供电,营业,电费抄收,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四条,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 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四条,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 理:,3,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四条,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 理:,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本条例1至4项的有关规定。,某工厂原有一台,315kVA,变压器和一台,250kVA,变压器,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2012,年,4,月,该户于,16,日申请暂停,250kVA,变压器,,4,月,26,日,恢复用电。供电企业对该厂的抄表日期是每月,25,日,基本电价为,30,元,(kVA.,月,),。试计算该厂,4,月份应交纳的基本电费是多少?,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因该厂暂停天数不足,15,天,,因此该户应全额征收基本电费。,基本电费,31530,25030,16950(,元,),答:该厂,4,月份的基本电费为,16950,元。,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例题,2,解答,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五条,用户暂换(因受电变压器故障而无相同容量变压器替代,需要临时更换 大容量变压器),须在更换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 规定办理:,1,必须在原受电地点内整台的暂换受电变压器,。,2,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1,0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二个月,,,35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供电企业可中止供电,。,3,暂换的变压器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4,暂换变压器增加的容量不收取供电贴费,,,但对两部制电价用户须在暂换,之日起,,,按替换后的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六条,用户迁址,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 理:,1,原址按终止用电办理,,,供电企业予以销户,,,新址用电优先受理,。,2,迁移后的新址不在原供电点供电的,,,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3,迁移后的新址在原供电点供电的,,,且新址用电容量不超过原址容量,,,新,址用电不再收取供电贴费。新址用电引起的工程费用由用户负担,。,4,迁移后的新址仍在原供电点,,,但新址用电容量超过原址用电容量的,,,超,过部分按增容办理,。,5,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除按本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外,,,自迁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用户迁址,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 理:,供电点,:,用户受电装置接入供电网的位置。,对专线用户,接引专线的变电所或发电厂,即为该用户的供电点;,对高压用户,供电的高压线路即为供电点;,对低压用户,接引低压线路的配电变压器公变,即为其供电点。,名词,解释,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七条,用户移表(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需要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2,移表所需的费用由用户负担,。,3,用户不论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否则,,,可按本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受电点:用户受电装置所外的位置。同一受电装置不论有几个回路,或几个电源供电,都视为是一个受电点。用户有几个设在不同地点,的受电装置,即就有几个受电点。,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八条,用户暂拆(因修缮房屋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应持有关证 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用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执行暂拆,。,2,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暂拆期间,,,供电企业保留该用户原容量的使用权,。,3,暂拆原因消除,,,用户要求复装接电时,,,须向供电企业办理复装接电手续并按规定交付费用。上述手续完成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为该用户复装接电,。,4,超过暂拆规定时间要求复装接电者,,,按新装手续办理,。,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二十九条,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变更房主),持有关证 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2,原用户应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关系,。,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更名或过户的流程图,营业,受理,更名,过户,营业更名,结清电费,营业过户,电费抄收,营业,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三十条,用户分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 办理:,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允许办理分户,。,2,在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3,分立后的新用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4,原用户的用电容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需要增容者,,,分户后另行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三十条,用户分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 办理:,5,分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分户者负担,。,6,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第三十一条,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用户并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 办理:,1,在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上及以上用户允许办理并户,。,2,原用户应在并户前向供电企业结清债务,。,3,新用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容量之总和,。,4,并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并户者负担,。,5,并户的受电装置应经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重新装表计费,。,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用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2,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4,用户持供电企业出具的凭证,,,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办完上述事宜即解除供用电关系,。,第三十三条,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第三十四条,用户改压(因用户原因需要在原址改变供电电压等级),应向供电企业 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改为高一等级电压供电,,,且容量不变者,,,免收其供电贴费。超过原容量,者,,,超过部分按增容手续办理,。,2,改为低一等级电压供电时,,,改压后的容量不大于原容量者,,,应收取两级,电压供电贴费标准差额的供电贴费。超过原容量者,,,超过部分按增容手,续办理,。,3,改压引起的工程费用由用户负担。,由于供电企业的原因引起用户供电电压等级变化的,,,改压引起的用户外部工程费用由供电企业负担,。,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三十五条,用户改类,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在同一受电装置内,,,电力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电类别改变时,,,允许办,理改类手续,。,2,擅自改变用电类别,,,应按本规则第一百条第1项处理,。,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三十六条,用户依法破产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供电企业应予销户,,,终止供电,。,2,在破产用户原址上用电的,,,按新装用电办理,。,3,从破产用户分离出去的新用户,,,必须在偿清原破产用户电费和其他债务,后,,,方可办理变更用电手续,,,否则,,,供电企业可按违约用电处理,。,1,国家对电力的供应和使用,实行的管理原则是什么?,2,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是多少?,3,答: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 济、合理和便于管理 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 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4,供电方式可分为哪几种?每一种方式的细分内容是什么?,供电营业规则,学习回顾,答: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计划用电,),。,答:,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供电方式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按电压:高压、低压;按电源数量:单电源、多电源;按供电回路:单 回路、多回路;按供电关系:直供、转供;按线路产权:专线、公线;按用电期限:正式、临时;按计量方式:高计、低计、装表、非装表;按相数:单相、三相。,供电营业规则,学习回顾,5,用电负荷按供电可靠性是如何分类的?,6,临时用电的定义是什么?,营规,中对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是什么?,7,转供电的定义是什么?,营规,中对转供电的相关规定是什么?,8,南网公司供电服务承诺中,对不同用户的供电方案,书面正式通知的日期是怎样规定的?,9,营规,中对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10,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过户、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类的定义是什么?并在,营规,中是如何规定的?,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三十七条,用户受电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应当符合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对规划 中安排的线路走廊和变电站建设用地,应当优先满足公用供电设施建设 的需要,确保土地和空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第三十八条,用户新装、增装或改装受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试验与运行应符合国家有 关标准,国家尚未制订标准的,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国家和电力行业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规程。,1,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第三十九条,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高压 供电的用户应提供:,2,用电负荷分布图,。,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三十九条,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高压 供电的用户应提供:,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6,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8,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9,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三十九条,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高压 供电的用户应提供:,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11,配电网络布置图,。,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13,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四十条,供电企业对用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根据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对高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低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供电企业对用户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一份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一并退还用户,以便用户据以施工。用户若更改审核后的设计文件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企业复核。,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用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四十一条,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除电网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外,用户在当地供电企业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1,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功率因数为0.90以上,。,2,其他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电企业,,,功率因数为0.85以上,。,3,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户,供电企业可拒绝接电。对已送 电的用户,供电企业应督促和帮助用户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对在 规定期限内仍未采取措施达到上述要求的用户,供电企业可中止或限制供电。,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在贵州省范围内,,营规,第四十一条中关于用户功率因数的,规定已被贵州省物价局下发的,贵州省销售电价分类(说明)试行,的通知,黔价格,2009114,号文中的规定所覆盖更新(,2009,年,7,月,1,日起执行)。,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1,0,.90,标准: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 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2,0,.85,标准: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非工业 用户、非居民照明用户、商业用户、临时用电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趸售用户。,3,0,.80,标准: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低的危害!,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1,增加供电线路的损失,,或为了减少损失必须增大供电线路,导线截面而增加投资,。,2,增加线路的电压损失,降低电压质量。,3,降低发、供电设备的有效利用率,。,4,增加一部分企业的电费支出,加大客户的生产成本。,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月度功率因数值高低导致用户电费变化表,减收电费,(,执行,0.90,标准的用户,),月度实际力率值,0.90,0.91,0.92,0.93,0.94,0.951.00,月度电费减少,(%),0.00,0.15,0.3,0.45,0.6,0.75,增收电费,(,执行,0.90,标准的用户,0.89,至,0.84,之前的情况,),月度实际力率值,0.89,0.88,0.87,0.86,0.85,0.84,月度电费增加,(%),0.50,1.00,1.50,2.00,2.50,3.00,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四十二条,用户受电工程在施工期间,供电企业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和有关施工 标准,对用户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用户提出意见,用户应按设计和施工标准的规定予以改正。,第四十三条,用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 告应包括:,1,工程竣工图及说明,。,2,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3,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4,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四十三条,用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 告应包括:,5,6,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7,供电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或记录,。,供电企业接到用户的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供电企业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用户改正,改正 后方予以再次检验,直至合格。但自第二次检验起,每次检验前用户须按规定交纳重复检验费。检验合格后的十天内,供电企业应派员装表接电。,重复检验收费标准,由省电网经营企业提出,报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第四十四条,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公用路灯、交通信号灯是公用设施,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 投资建设,并负责维护管理和交纳电费等事项。供电企业可接受地方有关部门的委托,代为设计、施工与维护管理公用路灯,并照章收取费用。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四十五条,用户建设临时性受电设施,需要供电企业施工的,其施工费用应由用户 负担。,第四十六条,用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等供电设施建成后,其 运行维护管理按以下规定确定:,1,属于公用性质或占用公用线路规划走廊的,,,由供电企业统一管理。供电,企业应在交接前,,,与用户协商,,,就供电设施运行维护达成协议。对统一,运行维护管理的公用供电设施,,,供电企业应保留原所有者在上述协议中确认的容量,。,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四十六条,用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等供电设施建成后,其 运行维护管理按以下规定确定:,2,属于用户专用性质,,,但不在公用变电站内的供电设施,,,由用户运行维护,管理。如用户运行维护管理确有困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3,属于用户共用性质的供电设施,,,由拥有产权的用户共同运行维护管理。如用户共同运行维护管理确有困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4,在公用变电站内由用户投资建设的供电设备,,,如变压器、通信设备、开关、刀闸等,,,由供电企业统一经营管理。建成投运前,,,双方应就运行维,护、检修、备品备件等项事宜签订交接协议。,5,属于临时用电等其他性质的供电设施,,,原则上由产权所有者运行维护管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 项确定:,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 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2,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 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4,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5,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在电气上的具体分界点,,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四十七条,产权分界点描述: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最后支持物属供电人,。,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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