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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法律》十一课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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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LOGO,Your site here,第五单元,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十一 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告诉我的 我会忘记,给我看的 我会记住,让我参与的 我会理解,亚里士多德,第九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客体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包括: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负治安管理责任的年龄是,14,周岁,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发放的许可证。,第十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处罚的客体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违反刑法,并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刑法,规定的犯罪的分类共有十大类。,青少年容易触犯的罪名有,: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等。,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但是,14,周岁以上的必须对,八种,严重的暴力犯罪负责。,“民法”,第十一课,.swf,我们国家有没有统一的民法典呢?,截止目前我们国家没有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民法现在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民法包括的知识很多,比如,1986,年的,民法通则,、,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2010,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专利法,、,商标法,。,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教学目的,一、民事主体,二、民事权利,三、民事责任,案例:初一女生被女同学软禁,2,天 多次遭毒打拍裸照,2011,年,5,月,12,日下午,记着在咸阳市中心医院见到了受害者小雨,她身上多出淤青,躺在病床上,眼中写满了惊恐。据小雨回忆,打人的几个女生有她的同学也有不认识的,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5,月,8,日下午,她被,5,个同龄的,13,岁女孩子“劫走“了两天两夜。其间,她遭受了侮辱和打骂,她多次遭到几人的掌掴、辱骂和威胁,甚至被烟头烫伤皮肤。两天的时间里,她只吃了两袋方便面。最让甜甜受不了的是,这几个女孩剪了她的头发,还逼她把衣服解开拍照,威胁她如果把这件事说出去,就把照片发到网上。,更令小雨母亲孙女士气愤的是,陈某在高某的教唆下,和其他三名女孩将小雨非法拘禁后,多次毒打、辱骂、恐吓小雨,高某甚至对小雨说,如果小雨将此事说出去,就用刀子将小雨全家都捅死。高某拿走小雨的手机也一直没有归还。经医院诊断,小雨身上多出然组织挫伤。虽没有大碍,但心灵的修复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问题设置,1,、在此案中,这几名,13,岁的打人女孩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2,、如果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她们是否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处罚?,3,、刑事责任、行政(治安管理)责任的承担与民事责任的承担是否冲突?,4,、通过阅读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思考,13,岁的女孩是不是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5,、在本案中,打人的几个,13,岁的女生如果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谁具体来承担?,6,、通过阅读教材人身权的内容,思考在本案中,小雨的人身权中的哪几项权利受到了侵犯?,7,、通过对教材民事责任方式的阅读理解,思考这几名打人的女孩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应该有哪些?,8,、为什么,13,岁的孩子会作出这样恶劣的行为?,学生录音,语音,006.amr,1,、在此案中,这几名,13,岁的打人女孩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负,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2,、如果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她们是否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处罚?,不负,,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负治安管理责任的年龄是,14,岁。,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化工开发区派出所正在就此事进行调查。由于打人者都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据警方透露,这几个女孩的行为的确很恶劣,她们承认打人,现在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3,、刑事责任、行政(治安管理)责任的承担与民事责任的承担是否冲突?,不冲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这里的,45498.5,元民事赔偿金是药家鑫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4,、通过阅读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思考,13,岁的女孩是不是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3,岁的女孩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民法上被称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规定,,10,岁,-18,之间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5,、在本案中,打人的几个,13,岁的女生如果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谁具体来承担?,由其父母承担民事赔偿金。,民法通则,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6,、通过阅读教材人身权的内容,思考在本案中,小雨的人身权中的哪几项权利受到了侵犯?,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7,、通过对教材民事责任方式的阅读理解,思考这几名打人的女孩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应该有哪些?,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芊表示,由于加害方未满,14,周岁,所以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但受害一方可以要求这几个孩子和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其赔礼道歉、排除妨碍(销毁照片)、赔偿身体和心理的治疗费用等等。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也可委托警方予以调解。调解无效的话,可向法院起诉。,8,、为什么,13,岁的孩子会作出这样恶劣的行为?,几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做出如此冷酷的举动,西安资深心理咨询师刘瑶说,这是因为缺乏爱的教育,感受不到自己的残忍给别人带来的伤害,对是非黑白不能清晰地作做出判断,以至迷失了自己。,一、民事主体,民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主体: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1,、公民,公民要成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每个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自出生享有,至死亡是终止。但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不一样的。分为三大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制度: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2,、法人,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分为三类: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案例:某学校建筑专业毕业的李某、王某在工作几年后有了一定的经营经验,在家人的帮助下并在银行贷款,各出资,30,万元组建了一家经营建筑材料的有限责任公司。后来聘请了管理经验丰富的陈某担任经理。,该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法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你了解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吗?你所在的学校和班级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 十一 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二、依法保护人身权,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2.,3.,偷看他人信件,4.,网上说别人坏话,5.,拍,广,告,?,【,创境激趣,】,二、依法保护人身权,(,1,)上述案例侵害了哪些人身权?,(,2,)民法有哪些保护人身权的规定?,(,3,)图片中的侵害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引思明理,】,二、依法保护人身权,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侵害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引思明理,】,二、依法保护人身权,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侵害了生命健康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一次性赔偿金,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引思明理,】,二、依法保护人身权,侵害了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我国刑法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引思明理,】,二、依法保护人身权,侵害了名誉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引思明理,】,二、依法保护人身权,侵害了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引思明理,】,二、依法保护人身权,5.,拍广告?,(,1,)什么是人身权?,除了上述权利外,人身权还包括哪些权利?,民法是如何保护这些权利的?,(,2,)侵害了这些权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引思明理,】,二、依法保护人身权,二、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其中人身权又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一,),人格权包括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二)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我国民法通则在保护身份权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荣誉权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为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荣誉权:如教材第,130,页“荣誉称号写错”的案例,市教育局侵害了小刘同学的荣誉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三、民事责任,(,1,)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营养费、护工费、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一次性赔偿金。,药家鑫的案例。,(,2,)人格尊严不可侵犯,人格尊严不可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非法侵犯。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课堂小结:本节课以“咸阳,13,岁初一女生遭同学侵权案”为主轴,综合采用了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辩论等多种教学方法,主要实现大家对以下知识的掌握:,1,、了解民事主体的分类以及成为民事主体应具备的条件。,2,、理解人身权的内容。,3,、认识到侵犯他人人身权应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以及如何在生活中维护自身的人身权。,课后作业:,什么是人身权,为什么要保护人身权,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维护,?,三 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一)法律保护财产权,1,、教材中案例,关于遗失物的归属,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2,、法律保护财产权,物权法,关于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规定,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六十五条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案例,王某和李某等四人在一起打麻将,李某输给王某,1200,元钱。由于当时李某钱不够,王某便让李某写了所欠,700,元的欠条,说好过一个月后还清。两个月后,王某要欠款时,李某拒不给钱。王某一怒之下凭借欠条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为自己追回李某所欠的,700,元钱。经法庭审理判决,李某给王某所写的欠条无效,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对于公民通过非法方式、方法获得的财产,法律不但不保护,国家还要依据法律予以追究和处罚。,3,、物权,所有权:,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担保物权:,第一百七十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教材相关链接,,物权法,关于对物权保护的规定。,案例,1,某班学生阿浩的,英汉大词典,丢了,后来发现在大海那里,就向大海要回,但大海说他是从小涛那里买来的,词典已经属于自己,不能还给他。小涛多次索要未果,遂利用大海不在之际,将词典拿(偷)回来。,上述事件中的,英汉大词典,到底归谁所有?请你以法官的身份分析此案。,案例分析,所有者是阿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本案中,阿浩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因为小涛不是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因此阿浩无需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但是,阿浩采用偷的这种作法是不正确的。侵犯了大海的占用权。,案例,侵害他人物权,甲出国留学,临行前将自己价值,1080,元的,DVD,机委托乙保管。乙在甲出国后,擅自将甲的,DVD,机以,650,元的价格卖给丙。甲从国外回来后,得知自己的,DVD,机被乙卖给丙,便要求丙返还原物。丙不给,理由是该机是自己花钱买来的,对其拥有所有权。为此,两人争执不下。,该案中,DVD,应该归谁所有?,善意取得制度,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案例:小涛家的房屋是一楼,之前的住户甲为了自己的采光方便,与前方的住户乙约定乙不得在其土地上修建二层以上建筑,并到登记机构办理了登记。乙见甲将其房屋卖给了小涛父母,便在其土地上修建三层小楼。由于该三层小楼阻挡了一楼采光,小涛父母遂请求乙去除一层,遭到乙的拒绝。乙坚持主张:约定是他与甲设定,旁人不得享有。,物权法,关于地役权的规定,第一百五十六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第一百五十八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四、正确利用合同参与民事活动,(一)依法订立合同,1,、合同的内涵与形式,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对于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订立合同的程序,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四、正确利用合同参与民事活动,(一)依法订立合同,1,、合同的内涵与形式,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对于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订立合同的程序,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二)履行合同的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全面履行原则,4,、情势变更原则,(三)严格履行合同参与民事活动,1,、应树立合同意识,外出旅游成为广大消费者休闲度假、放松身心的选择。为了防止旅游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消费者外出旅游之前要认真选择旅行社,仔细签订旅游合同,合同一旦签订,便成为消费者在旅游当中接受服务的依据,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依据。旅游合同一般包括:路线、食宿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2,、违约责任,实际违约: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转让,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4,、合同的担保方式,(,1,)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2,)抵押权: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3,)质押权:第二百零八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4,)留置权: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五节:婚姻法,五、维护在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一)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阅读教材,140,页案例,思考:,1,、法律是否承认订婚?订婚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吗?,2,、结婚必须符合哪些条件和履行怎样的法定程序,?,结婚时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行为。,结婚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男方,22,岁,女方,20,岁,符合一夫一妻制,禁止结婚的情形,(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即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分为申请、申请、批准三个步骤。,(二)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1,、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我国宪法、婚姻法通过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来保证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的权利。,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父母必须让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父母还有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职责。,2,、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就是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负担父母必要的生活费用。,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为构建和睦家庭尽责任,哪个是真正关心父母?,哪个是真正关心父母?,家庭的和睦美满既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更是一个人成长的乐园,它需要每个家庭成员作出努力,尽到自己的义务。,我们学生要树立家庭观念,正确处理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为构建幸福和睦家庭尽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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