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物鉴定合同协议协议书编号:【协议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一件【文物名称】,需对其进行鉴定,乙方具备相应的鉴定能力且同意为甲方进行鉴定。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文物鉴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鉴定内容1.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文物名称】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2. 鉴定报告应包括对【文物名称】的年代、来源、作者(若相关)、风格、艺术价值、保存状态等方面的评估。二、费用约定1. 甲方应支付鉴定费用人民币【金额】给乙方,费用应在鉴
2、定前【时间】内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鉴定费用,乙方有权停止鉴定工作,并要求甲方补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三、鉴定结果1. 乙方应根据专业知识和鉴定标准对【文物名称】进行客观、公正的鉴定,并书面记录鉴定结果。2. 鉴定结果仅供甲方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诉讼的证据。四、保密义务1. 双方应对鉴定过程中获取的甲方个人信息、文物信息以及鉴定结果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 乙方可在完成鉴定后,经甲方同意,使用鉴定结果作为参考资料,但不得用于商业宣传等任何形式的公开展示。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2. 如因一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在接到对方索赔通知后进行损失的补偿。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2. 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2. 协议期满后,双方未提出终止要求的,本协议自动延续。八、其他约定本协议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确认。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