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输出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广告输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 广告:指以文字、图形、标识、声音、动画等形式,以商业目的,在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宣传信息。2. 输出:指将广告在甲方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或展示。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无误导性,不侵犯他人权益。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向乙方提供广告素材和相关资料,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费用与风险。3.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广告费用。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确保广告输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
2、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从事虚假广告、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煽动民族仇恨等违法行为。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或展示广告,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输出。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提交广告播出或展示的相关统计数据和报告。第四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协议项下所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2.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获知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于其他营利性目的。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 对方应在接到违约通知后,给予违约方合理的纠正违约的机会和期限。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2. 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协议;如一方提出终止,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第七条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