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歌曲版权许可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版权许可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乙方(版权使用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鉴于甲方是歌曲歌曲名称的版权拥有人,享有该歌曲的著作权、表演权和制作权等相关权益;乙方有意使用该歌曲进行创作、演唱或其他合法用途,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许可范围1.1 甲方特此将歌曲名称的著作权、表演权和制作权等全部或部分许可给乙方使用。1.2 乙方可在合法范围内,以非商业用途或商业用途(需获得甲
2、方书面授权)使用该歌曲,包括但不限于创作、演唱、制作音频或视频作品、演出等。1.3 乙方在使用歌曲名称时应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转让或再许可该歌曲给第三方使用。1.4 甲方对乙方对歌曲名称的使用行为不承担任何损失或侵权责任。第二条 知识产权保护2.1 乙方在使用歌曲名称时,应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并承诺不擅自进行修改、删除、篡改歌曲的部分或全部内容。2.2 乙方禁止将歌曲名称用于任何违法、非法或侵权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盗版、非法售卖、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第三条 经济权益3.1 乙方在使用歌曲名称时,应按照甲方与其合作的具体约定支付相应的许可费用。3.2 许可费用支付方式、金额以及支付时间等
3、应在双方协商确定,并书面确认。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将涉及协议内容的一切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予以保密,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披露给其他人。第五条 协议的成立与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5.2 双方如需终止本协议,在终止前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另行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和完善。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版权许可人): 乙方(版权使用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