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重组协议鉴于参与方确保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自愿进行本次内部重组,为保证双方的权益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定参与方在内部重组过程中的规范行为、权益保障和责任限制,确保内部重组的顺利推进。第二条 定义和解释2.1 内部重组:指参与方旗下企业、部门或机构之间的重组、合并、分拆或其他组织形式的调整。2.2 参与方:指本协议的签约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业、组织及其相关人员。2.3 民事行为能力:指依法享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力。第三条 参与方声明与保证3.1 参与方声明并保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
2、够独立作出合法有效的意思表示。3.2 参与方声明并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信息、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提供的信息、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条 行为规范4.1 参与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政府规章制度的强制性规定。4.2 参与方应严格遵守商业道德,不从事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参与方应对双方在内部重组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机密信息保密。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参与方不得泄露、转让、使用对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机密信息。第六条 责任限制6.1 任何一方不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责,除非违约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第七条
3、协议修改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由双方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协商和达成一致。7.2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8.2 若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同意中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解决争议的专属管辖机关。第十条 效力和补充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0.2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协议正文共计10条,重组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两方均确认这份协议是自愿签署的、真实有效的,并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特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