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权品牌经销协议协议书甲方(授权方):授权方名称地址:授权方地址乙方(经销方):经销方名称地址:经销方地址鉴于:1. 甲方是拥有指定品牌(以下简称“品牌”)的合法权利人,并愿意授予乙方在指定地区内经销该品牌的权利;2. 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从事品牌经销活动;3. 双方均希望以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根据双方自愿和平等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指定地区(具体指定区域见附件1)内经销甲方的品牌产品,并约定双方在经销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经销范围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品牌产品的经销和推广活动。2. 乙方应按
2、照甲方的经销政策和规定销售、推广品牌产品,维护品牌形象和声誉。第三条 品牌使用1. 甲方授予乙方品牌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在指定区域内使用品牌名称、进行品牌推广宣传等。2. 乙方在使用品牌时应遵守甲方的品牌使用指南,确保品牌形象的统一和一致性。第四条 价款和付款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品牌产品,并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期限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2. 双方应保持财务记录和相关凭证,以便核对和验证交易款项。第五条 维权义务1. 乙方在经销品牌产品过程中,如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品牌权益。2. 如乙方有任何第三方索赔、诉讼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必要的
3、协助。第六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保持保密。2. 乙方应采取合理安全措施,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第七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义务,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和解除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协议期限,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天数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2. 在协议期满、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终止经销活动,停止使用品牌。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管辖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甲方(授权方): 乙方(经销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