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独家代理协议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规定,由以下有意愿并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各方共同缔结:甲方: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乙方: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鉴于:1. 甲方拥有某产品/服务(以下简称“产品”)的销售与推广权益;2. 乙方具备推广、销售该产品的能力与资源;3. 甲方愿意授权乙方成为其非独家代理人,并乙方接受该授权。基于上述情况,各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授权范围1.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产品的非独家代理人,负责在乙方所辖区域内推广、销售该产品。2. 乙方可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相关资料、广告宣传物料等推广该产品。3. 乙
2、方可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向消费者介绍、销售该产品。第二条 乙方义务1.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推广、销售该产品,努力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2. 乙方需对从事推广、销售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以便能准确、真实地向消费者推荐该产品。3. 乙方需向甲方及时提供销售数据、市场反馈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甲方了解市场需求并进行产品优化。第三条 甲方义务1.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产品资料、广告宣传物料等支持,确保乙方顺利推广、销售该产品。2. 甲方需负责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代理活动的合规性。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支持,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产品声誉。第四
3、条 代理费用1.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根据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甲方将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给乙方。2. 代理费用的结算周期、结算方式及具体账务管理事项,双方共同商定并在另行达成的协议中约定。第五条 保密条款各方应对因协议履行而获得的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自然天/月/年)。2. 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解除。3.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对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是各方之间详尽而完整的协议,除本协议约定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