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剧授权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版权方”)地址: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授权方”)地址: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拥有电视剧_(以下简称“电视剧”)的版权,并愿意将其授权给乙方进行演播;鉴于,乙方具备从事相关电视剧演播活动的能力和条件;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授权范围1.1 甲方授权乙方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对电视剧进行播放、传播,包括电视台、网络平台、有线电视等;1.2 乙方可以将电视剧制作成DVD、蓝光光盘、影碟或其他载体进行销售与发行;1.3 乙方可以对电视剧进行字幕翻译、配音、剪辑等后期制作工作,并享有相关权益。第二条 保密义务2.1 双
2、方同意在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和涉及到的商业机密;2.2 双方同意在协议解除后仍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披露已经掌握的商业机密。第三条 合作费用3.1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理的版权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另行协商;3.2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有关电视剧的收视、播放数据,以便进行版权费用的核算。第四条 版权保护4.1 乙方应当保护电视剧的版权,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将电视剧用于其他商业用途;4.2 乙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预防电视剧被盗版、非法传播和侵权行为。第五条 损害赔偿5.1 乙方因违约或侵权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甲方因未按约定支付版权费用或提供合规合法的播放渠道而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协议有效期为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6.2 若一方违约或协议解除后,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8.2 本协议自两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甲方(版权方): 乙方(授权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