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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369—2021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规范(山东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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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35.020 CCS L 7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3692021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intensive us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2021 - 06 - 15 发布 2021 - 07 - 15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369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1 5 工作准备 . 3 6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

2、3 7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 . 4 8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 . 5 9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 8 10 成果编制 . 10 附录 A(规范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流程 . 11 附录 B(规范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表 . 12 附录 C(规范性) 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分类 . 16 附录 D(规范性)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系解释说明 . 17 附录 E(规范性) 土地利用趋势类型的判别过程及标准 . 19 附录 F(规范性)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

3、价集约度分值计算表 . 21 附录 G(规范性) 图件成果编制要求 . 23 参考文献 . 27 DB37/T 4369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山东财经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勇、朱伟亚、姜怀龙、曲衍波、郑燕凤、刘炳良、张涛、许志伟、刘兵、汪芳甜。DB37/T 43692021 1 农村居

4、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工作体系、工作程序、技术方法、成果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尺度和村级尺度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县级尺度和市级尺度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居民点用地 rural resi

5、dential land 农村宅基地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是农村人口聚集的场所,一般由农舍、牲畜棚圈、仓库场院、道路,以及特定环境和专业化生产条件下特有的附属设施组成。 3.2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 intensive us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农村居民生活环境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3.3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 evaluation of intensive use of ru

6、ral residential land 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状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客观评价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现实状况,找出存在不足,明确改进方向,提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对策措施的过程。 4 总则 4.1 评价目的 DB37/T 43692021 2 通过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 全面摸清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与可开发潜力, 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 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 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4.2 评价范围 以乡镇行政辖区为评价范围。 4.3 评价单元 以乡镇

7、下辖行政村为评价单元。 4.4 评价对象 以行政村范围内所有农村居民点用地作为评价对象。 4.5 评价原则 4.5.1 综合性原则 评价工作的开展应从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强度 (包括规模、结构、布局)和土地利用效益 (生产性、生活性和生态性)等方面评价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综合评价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4.5.2 区域差异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充分考虑行政村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性。应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评价对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评价工作。 4.5.3 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

8、得性,统计数据的连贯性及真实性,保持数据口径一致,保证评价的标准客观合理。 4.5.4 科学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立足于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理论标准,科学表达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的内涵、本质、规律和机制的本质性要素,指标的物理意义应明确,数据的取得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数据测定和处理应标准规范。 4.6 工作体系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包括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4.7 工作流程及技术步骤 4.7.1 工作流程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流程应符合附录A

9、。 4.7.2 技术步骤 DB37/T 43692021 3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步骤应符合附录A。 4.8 技术方法 4.8.1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应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实地调查与访谈问卷相结合、外业踏勘与内业处理相结合的方法。 4.8.2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应在地籍调查、国土调查、地形测绘等成果基础上,结合实地踏勘、遥感影像或航片判读、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展开。 4.8.3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应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 4.9 技术约定 4.9.1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时点为每一年度的 12 月 31 日。 4.9.2 评价工作中采用

10、的数据应与评价范围或评价单元相对应。各类数据的口径、来源、处理方式等情况应在成果中予以说明。 4.9.3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应根据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分类及定义的要求开展。 4.9.4 数据应统一使用本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5 工作准备 5.1 基础资料收集 5.1.1 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收集调查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数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数据、地形图、宅基地确权登记资料等。 5.1.2 从统计、民政、人社、住建、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收集经济产业、人口、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基础资料。 5.2 工作表格准备 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和附

11、录B的要求,准备工作表格。 5.3 工作图件准备 评价工作应准备工作图件。其中,工作底图应采用覆盖调查范围、反映评价时点的土地利用状况的地籍图、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等。 6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6.1 一般规定 6.1.1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包括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普遍性调查和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调查。 6.1.2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状况调查涉及的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分类应符合附录 C。 6.2 调查内容 6.2.1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普遍性调查 DB37/T 43692021 4 应调查评价基准年和前5年农村居民点用

12、地面积、常住人口数、户籍人口数、地区生产总值,基准年农村居民点斑块个数、建筑总面积、建筑基底面积,村庄规划中规划期末农村人口数。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查内容及要求详见表B.1。 6.2.2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调查 6.2.2.1 调查原则 可开展农村居民点全面调查;也可根据乡镇尺度(区域)评价中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趋势类型判定结果,在各个分类型区中分别选择23个典型村进行典型调查。 典型村选取原则如下: a) 基础数据易获取; b) 典型村具有代表性,能代表本地区的同类村庄土地利用水平与用地特色; c) 选取的典型村应覆盖多种用地类型; d) 选取的典型村之间应具有差异性; e

13、) 如果存在,应当包括即将灭失的村。 6.2.2.2 调查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a) 开展农村居民点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区位特征、人口特征、住宅特征、经济产业条件、社会保障等方面,填写表 B.2; b) 按照附录 A 的要求及分类,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调查,填写表 B.3; c) 开展农村居民点内部公共服务设施状况调查,填写表 B.4; d) 开展农村居民点内部基础设施状况调查,填写表 B.5。 7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 7.1 一般规定 7.1.1 应在农村居民点普遍性调查基础上,开展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 7.1.2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

14、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是以乡镇辖区内所有行政村为评价对象。 7.1.3 评价所需社会、经济数据主要从统计资料中获取,用地数据主要从国土调查数据获取,其他数据需通过实地调查获取。 7.1.4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的工作底图宜采用行政区划图、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 7.1.5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主要从人口与农村居民点变化协调程度、土地利用强度、空间形态等三个方面开展定性分析。 7.1.6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价对象的土地利用趋势类型。 7.2 评价指标体系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DB37/

15、T 43692021 5 表1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目标 分目标 指标 指标属性 选择要求 用地弹性指数 人口用地弹性 人口与农村居民点增长弹性系数 区间相关 必选 土地利用强度 人口承载力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区间相关 必选 建设强度 容积率 正向相关 备选 建筑密度 正向相关 备选 区域空间形态 农村居民点空间分布 农村居民点分散度 负向相关 必选 注1:人口与农村居民点增长弹性系数概念及计算公式应符合附录D; 注2: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农村居民点分散度概念及计算公式参照附录C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

16、系解释说明中的相关指标概念及计算公式; 注3:正向相关指标,其数值越大,代表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越高,反之相反;负向相关指标,其数值越小,代表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越低,反之相反。区间相关指标,在一定范围内,其数值越大,代表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越高,超过范围则相反。 7.3 定性分析 7.3.1 土地利用趋势类型判定 计算人口与农村居民点增长弹性系数, 开展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协调程度分析, 根据土地利用趋势类型具体划分标准判定土地利用趋势类型, 绘制土地利用趋势类型区分布图, 相关要求应符合附录E。 7.3.2 土地利用强度分析 包括以下内容: a) 计算人均农村居民点用

17、地面积, 开展人口承载力分析, 包括户籍人口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和常住人口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b) 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料收集情况,可计算农村居民点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开展建设强度分析。 7.3.3 区域空间形态分析 计算农村居民点分散度,开展农村居民点空间分布特征分析。 7.3.4 时空动态变化分析 根据工作需要, 可以参照本文件设定的指标体系及其技术要求, 自行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的时空动态变化分析。 8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 8.1 一般规定 8.1.1 村级尺度 (个体)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应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8.1

18、.2 应建立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程度评价,计算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分值。 8.1.3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度分值应在 0100 之间。一般来说,集约度分值越大,集约利用程度越高。 8.1.4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度评价应填写附录 F 相关表格。 DB37/T 43692021 6 8.2 定性分析 包括以下内容: a) 基本情况分析,包括行政村区位特征、人口特征、住宅特征、经济发展状况分析等; b) 用地结构分析,包括各用途土地面积及所占比例、空间布局特点分析等; c) 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完备度分析,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种类、区位特征、数

19、量特征分析等; d) 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开展行政村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状况的动态变化分析。 8.3 定量评价 8.3.1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各项指标解释说明应符合附录D。 表2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系 目标 子目标 指标 指标属性 选择要求 土地利用 强度 用地规模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Q1) 区间相关 二选一 户均宅基地面积(Q2) 区间相关 内部结构 土地空闲率(Q3) 负向相关 必 选 宅基地闲置率(Q4) 负向相关 必 选 空间布局 农村居民点分散度(Q5) 负向相关 必 选 容积率(Q6

20、) 正向相关 二选一 建筑密度(Q7) 正向相关 土地利用 效益 生产效益 农村就业人口比例(G1) 正向相关 必 选 二、三产业用地面积比例(G2) 正向相关 必 选 村集体经济收入(G3) 正向相关 必 选 生活效益 基础设施完备度(G4) 正向相关 必 选 道路网密度(G5) 正向相关 必 选 农民人均收入(G6) 正向相关 必 选 生态效益 “三废”处理率(G7) 正向相关 必 选 绿化设施完备度(G8) 正向相关 必 选 生态安全设施完备度(G9) 正向相关 备 选 8.3.2 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8.3.2.1 权重确定原则 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确定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具体要求如下:

21、a) 评价指标权重,应依据目标、子目标、指标对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的影响程度确定; b) 评价目标、子目标、指标的权重值应在 01 之间,各评价目标权重值之和、同一目标下的各子目标权重值之和、同一子目标下的各指标权重值之和都为 1; c) 各农村居民点相同目标、子目标和指标的权重值应保持一致。 8.3.2.2 权重确定方法 目标、子目标和指标权重可采用特尔斐法确定,应填写表F.1。 DB37/T 43692021 7 采用特尔斐法确定权重具体过程如下: 通过对评价目标、子目标、指标的权重进行多轮专家打分,并按公式(1)计算权重值: . (1) 式中: wi 第i个目标、子目标或指标的权重;

22、Eij专家j对于第i个目标、子目标或指标的打分; n 专家总数。 实施要求: a) 参与打分的专家应熟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状况,人数一般为 1040 人; b) 打分应参考评价工作背景材料,在不相互协商的情况下独立进行; c) 从第二轮打分起,应参考上一轮打分结果进行; d) 打分一般进行 23 轮。 8.3.3 评价指标标准化 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标准化应采用极差变化法,正向指标按照公式(2)计算,负向指标按照公式(3)计算: . (2) . (3) 区间相关指标与控制标准值比较后, 未超控制标准的赋值为1, 超过控制标准的采用公式 (4) 计算。 . (4) 式中: ijY 第i个评

23、价对象的第j个评价指标的相对评分值; ijY 第i个评价对象的第j个评价指标的实际值; maxijY第i个评价对象的第j个评价指标的最大值; minijY 第i个评价对象的第j个评价指标的最小值; staijY 第i个评价对象的第j个评价指标的控制标准值。 各评价指标相对评分值应在01之间。 8.3.4 计算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 8.3.4.1 子目标分值计算 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程度子目标分值按照公式(5)计算: . (5) 式中: DB37/T 43692021 8 Fij 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i的子目标j的利用程度分值; Sijk 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i的子目标j的k指标的相对评分值;

24、wijk 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i的子目标j的k指标相对j子目标的权重值; n 指标个数。 8.3.4.2 目标分值计算 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程度目标分值按照公式(6)计算: . (6) 式中: Fi 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i的利用程度综合分值; Fij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i的子目标j的利用程度分值; wij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i的子目标j的相对i目标的权重值; n 子目标个数。 8.3.4.3 集约度分值计算 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程度分值按照公式(7)计算: . (7) 式中: F 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程度综合分值; Fi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i的利用程度综合分值; wi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i的权重值; n 目标个

25、数。 9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9.1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应采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按照公式(8)计算: 0QSSBt Qt. (8) 式中: SQ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值; S0 乡镇尺度(区域)的农村居民点现状总面积; Bt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值; Qt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总人口数。 9.2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9.2.1 一般规定 DB37/T 43692021 9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应分别测算标准值潜力、闲置地整理潜力、容

26、积率提升潜力。其中,标准值潜力应分别测算基于现状的标准值潜力和基于规划的标准值潜力。 9.2.2 标准值潜力测算 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标准值潜力测算步骤如下: a) 标准值潜力应依据农村居民点的实际情况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建设用地标准的差距计算。 基于现状的标准值潜力按照公式(9)计算: 000BSSBP . (9) 式中: SB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值(基于现状标准值); S0 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面积; B0 国家或地方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值; P0 农村人口数。 b) 基于规划的标准值潜力按照公式(10)和公式(11)计算: 0BttSSBP . (10) 01ttPPrp . (1

27、1) 式中: SB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值(基于规划标准值); S0 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面积; Bt 规划目标年国家或地方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值; Pt 规划目标年农村人口数; r 人口自然增长率; t 规划期; p 人口机械变动量。 9.2.3 闲置地整理潜力 闲置地整理潜力应汇总通过整理废弃、坍塌等不再利用的宅基地和空闲地面积,按照公式(12)计算: 12 XSSS . (12) 式中: SX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值(闲置地整理); S1 地上房屋坍塌不能正常利用的宅基地面积; S2 农村居民点内部空闲地面积。 9.2.4 容积率提升潜力 容积率提升潜力应通过实际容积率与目标

28、年容积率的差距计算,按照公式(13)计算: 0 RtoSSaa . (13) 式中: DB37/T 43692021 10 SR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值(容积率提升); S0 农村居民点现状面积; ao 农村居民点内部建筑容积率现状值; at 目标年农村居民点内部建筑容积率规划值。 10 成果编制 10.1 一般规定 10.1.1 评价成果应以评价范围(乡镇行政辖区)为单元进行编制。 10.1.2 评价成果包括报告、图件和基础资料汇编。 10.1.3 成果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应包括纸质报告及相应电子文件; 图件应包括纸质图件以及通用数据格式矢量电子图件、JPG 格式的电子图件。 10.2

29、成果报告编制 10.2.1 成果报告应包括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等。 10.2.2 工作报告编写内容主要包括评价工作目的和意义、工作依据、任务与内容、技术思路、组织领导与人员构成、工作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工作成果、成果检查情况、工作经验以及相关建议等。 10.2.3 技术报告编写内容主要包括区域概况、评价范围及评价对象、基础资料收集有关说明、评价原则、技术路线与方法、用地调查分析、区域利用状况评价分析、评价对象利用程度评价分析、潜力测算分析、综合结论分析、成果应用及政策建议、评价工作中有关特殊情况的说明等。 10.3 成果图件编制 10.3.1 成果图件主要包括评价范围示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

30、利用趋势类型图、集约利用潜力空间分布图等;其中,潜力空间分布图应分别制作标准值潜力、闲置地整理潜力、容积率提升潜力空间分布图。 10.3.2 土地利用现状图应以评价单元(行政村)为单元分别编制。 10.3.3 评价工作中,可根据需要编制其他成果图件。 10.3.4 图件成果包括矢量(或栅格)图件和纸质图件。成果图件编制应符合附录 G 要求。 10.4 基础资料汇编 评价工作完成后, 应将评价工作中涉及的各类文字和表格数据、 影像图和相关文件等进行规范化整理,按照评价范围(乡镇行政辖区)汇总成册。 DB37/T 43692021 1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

31、作流程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流程见图A.1。 图A.1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流程图 DB37/T 43692021 12 附 录 B (规范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表 B.1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调查表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调查表见表B.1。 表B.1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调查表 指标名称 时间 结果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hm2) t-5 年 t 年 常住人口数(人) t-5 年 t 年 户籍人口数(人) t-5 年 t 年 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t-5 年 t 年 建筑总面积(m2) 建筑基底面积(m2) 规划期末农村人口数(人) 农村居民点

32、斑块个数(个) 注1:t年为评价时点基准年; 注2:农村居民点斑块是指同一行政村中被大片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分割、具有一定距离的空间范围,被道路、河流、沟渠等线性地物分割的视同同一农村居民点斑块,农村居民点斑块最小面积应大于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 DB37/T 43692021 13 B.2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基本情况调查表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基本情况调查表见表B.2。 表 B.2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基本情况调查表 项目类型 项目 单位与统计方法 内容 区位特征 自然条件 平原=1;低山丘陵=2;山地=3 距县城距离 km 距镇中心距离 km 距主干道距离 km 人口特征 人

33、口统计 现有户籍数 户 现有户籍总人口数 人 现有常住人口数 人 劳动力情况 现有劳动力数量 人 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人数 人 从事第二产业劳动力人数 人 从事第三产业劳动力人数 人 就业特征 村内就业(农兼工)人数 人 外出打工(非农、半年以上)人数 人 住宅特征 住宅类型 独户宅基地=1;多层、高层住宅楼=2 住宅标准 独户宅基地面积标准 m2 住宅数量 独户宅基地数量 处 多层/高层住宅户数 户 住宅建筑情况 独户宅基地建筑总面积 m2 独户宅基地建筑基底总面积 m2 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总面积 m2 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 m2 经济产业条件 主导产业 农业=1;工业=2;商业=3;

34、服务业=4 土地总面积 hm2 耕地总面积 hm2 村集体经济收入 万元/年 第三产业产值 万元/年 农民人均收入 元/人年 社会保障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 人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人 五保户人数 人 DB37/T 43692021 14 B.3 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结构调查表 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结构调查表见表B.3。 表 B.3 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结构调查表 行政村名称: 一 级 面积 m2 备注 编 码 名 称 Z 农村居民点用地 A 已开发建设用地 A1 住宅用地 A11 地上房屋能够正常利用的宅基地 A12 地上房屋坍塌不能正常利用的宅基地 A2 商服

35、用地 农村居民点内部的超市、饭店、旅馆、理发店、浴池等盈利性用地 A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农村居民点内部的管理办公场所、学校、托幼、卫生、养老、公园与绿地等非盈利性用地 A4 工矿仓储用地 A41 工业用地 A42 其他工矿仓储用地 A5 道路用地 A51 主干路(路面宽度4 米)用地 A52 其他道路用地 B 未开发建设土地 B1 空闲地 农村居民点内部没有建设的空闲土地 B.4 农村居民点内部公共服务设施状况调查表 农村居民点内部公共服务设施状况调查表见表B.4。 表 B.4 农村居民点内部公共服务设施状况调查表 行政村名称: 公共服务设施名称 是 数 量 否 中小学 幼儿园 托儿所

36、 卫生站 文化广场 邮政局 注:“是”代表该评价对象内存在此公共设施类别,若存在则标出数量。“否”代表该评价对象内不存在公共设施类别。 DB37/T 43692021 15 B.5 农村居民点内部基础设施状况调查表 农村居民点内部基础设施状况调查表见表B.5。 表 B.5 农村居民点内部基础设施状况调查表 行政村名称: 基础设施类型 基础设施名称 是 数 量 否 “三废”处理设施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 公共厕所 绿化设施 公园绿地 道路两侧绿化 河流水面治理保护 生态安全设施 消防设施 防洪防涝设施 防灾设施 注:“是”代表该评价对象内存在此基础设施,若存在则标出数量。 “否”代表该

37、评价对象内不存在此基础设施。 DB37/T 43692021 16 B B 附 录 C (规范性) 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分类 C.1 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分类表 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类型划分见表C.1。 表 C.1 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分类 一级 二 级 三 级 备注 编 码 名 称 编 码 名 称 编 码 名 称 A 已开发建设用地 A1 住宅用地 A11 地上房屋能够正常利用的宅基地 A12 地上房屋坍塌不能正常利用的宅基地 A2 商服用地 农村居民点内部的超市、饭店、旅馆、理发店、浴池等盈利性用地 A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农村居民点内部的管理办公场所、学校、托幼、卫生、养老、公园与绿地等非

38、盈利性用地 A4 工矿仓储用地 A41 工业用地 A42 其他工矿仓储用地 A5 道路用地 A51 主干路 路面宽度4 米 A52 其他道路用地 巷道等其他道路 B 未开发建设土地 B1 空闲地 农村居民点内部没有建设的空闲土地 注:对于同一宗用地同时存在多种用途时,按照主要用途确定用地分类。 DB37/T 43692021 17 C C 附 录 D (规范性)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系解释说明 D.1 土地利用强度指标 D.1.1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Q1) :是农村人地关系的最直接表现指标,从人口个体的角度反映土地利用强度。Q1=评价对象的农村居民点总面积

39、/农村户籍人口数,单位为m2/人。该指标属于区间相关指标,应与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匹配,当指标值低于或等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时,土地利用强度高,农村居民点处于集约利用状态;当指标值高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时,土地利用强度低,处于非集约利用状态,且指标值越大,土地利用强度越低。 D.1.2 户均宅基地面积(Q2) :是农村人地关系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从家庭群体的角度反映宅基地使用是否超标。Q2=评价对象的农村宅基地总面积/农村户数,单位为m2/户。该指标也属于区间相关指标,应与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户均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匹配, 当指标值低于或等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时, 土地利用强度高,农村居民点处于集

40、约利用状态;当指标值高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时,土地利用强度低,处于非集约利用状态,且指标值越大,土地利用强度越低。 D.1.3 土地空闲率(Q3) :反映农村居民点内建设用地的土地空闲情况。Q3=评价对象的空闲土地面积/农村居民点总面积,单位为%。该指标值越大,认为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越低。 D.1.4 宅基地闲置率(Q4) :反映农村居民点内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情况。Q4=评价对象的地上房屋坍塌不能正常利用的宅基地面积/农村宅基地总面积,单位为%。该指标值越大,认为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越低。 D.1.5 农村居民点分散度(Q5) :反映农村居民点在平面上的聚集情况。Q5=农村居民点斑块个

41、数村域土地总面积/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的平方,单位为个/公顷。农村居民点分散度指标值越大,认为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分布越分散,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越低。 D.1.6 容积率(Q6) :反映农村住房建筑在空间上的综合利用强度。Q6=评价对象的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农村居民点总面积。该指标也属于区间相关指标,应与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进行匹配,当指标值等于或接近国家或地方标准时,土地利用强度高,农村居民点处于集约利用状态;当指标值低于或高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时, 土地利用强度低, 且指标值偏离标准值越大, 土地利用强度越低。 D.1.7 建筑密度(Q7) :也是反映农村住房建筑在空间上的

42、综合利用强度。Q7=评价对象的建筑物基地面积/农村居民点总面积,单位为%。该指标也属于区间相关指标,其反映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的判别标准与Q6相似。 D.2 土地利用效益指标 D.2.1 农村就业人口比例(G1) :反映农村人口的就业情况,即从人口的角度表征农村的生产环境。G1=农村居民点内常住人口数中村内就业(农兼工)人数/现有常住人口数,单位为%。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农村人口就业程度越高,生产环境越好。 D.2.2 二三产业用地面积比例(G2) :反映农村产业结构与发展情况,即从用地的角度表征农村的生产环境。G2=农村居民点内(商服用地面积+工矿仓储用地面积)/农村居民点总面积,单位为%。

43、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农村产业结构越健全、产业发展越好,生产环境越优。 DB37/T 43692021 18 D.2.3 村集体经济收入(G3) :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收益情况,是农村生产环境优劣的结果表现。G3=农村居民点内全年经济总收入,单位为万元。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农村生产环境越好,农村经济越发达。 D.2.4 基础设施完备度(G4) :反映农村生活条件的便利情况,是农村生活环境优劣的直接表现。G4=农村居民点内7种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卫生室、超市、银行、邮局、文化广场、健身场所)拥有的数量比例,单位为%。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农村生活设施越健全,生活环境越优。 D.2.5 道路网密度(G

44、5) :反映农村内部交通及其与外界的连通情况。G5=评价对象范围内的道路用地面积/农村居民点总面积,单位为%。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农村交通条件越完善,生活出行越便利。 D.2.6 农民人均收入(G6) :反映农村居民可支配的情况和购买能力,是从居民个体的角度描述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情况。G5=评价对象内农村居民收入的平均值,单位为元/人。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农村居民的购买能力越强,农民的生活质量将越高。 D.2.7 “三废”处理率(G7) :反映农村生活、生产的垃圾和污水处理程度。G7=农村居民点内3种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是否得到处理、污水是否能到处理、公共厕所是否覆盖)能够得到处理的比率,单位为%

45、。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农村的环境维护越好。 D.2.8 绿化设施完备度(G8) :反映农村的人为绿化与农村居民点规划情况。G8=农村居民点内3种绿化设施(包括是否建设有公园绿地、道路两侧是否绿化、河流水面是否治理保护)拥有的数量比例,单位为%。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农村的生态保育与绿化环境越好。 D.2.9 生态安全设施完备度(G9) :反映农村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G9=农村居民点内3种生态设施(包括消防设施、防洪防涝设施、防灾设施)拥有的数量比例,单位为%。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农村的生态设施建设越健全,农村的生态安全性越高。 DB37/T 43692021 19 D D 附 录 E (规范性) 土地

46、利用趋势类型的判别过程及标准 E.1 常住人口与农村居民点变化协调程度分析 E.1.1 常住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减变化弹性系数分析 E.1.1.1 主要测算乡镇下辖行政村的常住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减变化弹性系数。计算相关公式及定义如下: . (E.1) 式中: I 常住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减变化弹性系数; RP 农村常住人口年均变化率; RS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年均变化率。 常住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减变化弹性系数计算结果图解如图E.1。 图 E.1 常住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减变化弹性系数计算结果图解 E.1.1.2 常住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减变化弹性系数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7、a) 分析评价对象整体(t-5)-t 年(t 为基准年,下同)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的年均变化率、变化幅度及其相互关系特征; b) 分析评价对象整体(t-5)-t 年的农村居民点的年均变化率、变化幅度及其相互关系特征; RS RP 45 L DB37/T 43692021 20 c) 对比分析评价对象整体(t-5)-t 年的常住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等的相互关系,结合弹性系数测算,综合分析农村常住人口与农村居民点变化协调度、人地动态变化特征以及存在问题等。 E.1.2 土地利用趋势类型划分 E.1.2.1 根据RP及RS的取值不同,及I值的大小,确定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趋势分类型区。 E.1.2.2 按

48、照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趋势分类型区,从优到劣,依次判定为集约趋势型、相对稳定型以及粗放趋势型三大类型区。 E.2 户籍人口与农村居民点变化协调程度分析 计算公式及其分析参考表E.1中内容。 表 E.1 人口与农村居民点变化协调程度分析的土地利用趋势类型的具体划分标准 类型区 分类型区 原始数据情况 指标值分布 判定依据 集约趋势型 扩张型 人口增加,用地增加 区 I1 衰退型 人口减少或不变,用地减少 区 I1 发展型 人口增加,用地减少或不变 区 相对稳定型 I=1 L 直线 I=1 I=-1 L 直线 I=-1 人口不变,用地不变 粗放趋势型 发展型 人口增加或不变,用地增加 区 I1 扩张

49、型 人口减少,用地增加或不变 区 衰退型 人口减少,用地减少 区 I1 DB37/T 43692021 21 E E 附 录 F (规范性)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集约度分值计算表 F.1 指标现状值及权重表 指标现状值及权重表见表F.1。 表 F.1 年 县(市、区) 镇(街道) 村 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权重值及指标现状值表 目标 目标权重值 子目标 子目标权重 指标 指标权重值 指标现状值 土地利用 强度 用地规模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Q1) 户均宅基地面积(Q2) 内部结构 土地空闲率(Q3) 宅基地闲置率(Q4) 空间布局 农村居民点分散度(Q5)

50、 容积率(Q6) 建筑密度(Q7) 土地利用 效益 生产效益 农村就业人口比例(G1) 二、三产业用地面积比例(G2) 村集体经济收入(G3) 生活效益 基础设施完备度(G4) 道路网密度(G5) 农民人均收入(G6) 生态效益 “三废”处理率(G7) 绿化设施完备度(G8) 生态安全设施完备度(G9) DB37/T 43692021 22 F.2 集约利用程度评价结果表 集约利用程度评价结果表见表F.2。 表 F.2 年 县(市、区) 镇(街道) 村 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结果表 综合分值 目标 目标分值 子目标 子目标分值 指标 指标标准化值 土地利用 强度 用地规模 人均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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