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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1019-2020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黑龙江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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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91.010.01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P01 D823 DB23/T 1019-2020 备案号: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2020-12 -16发布2021 -01 -15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编号DB23/T1019-20 X X 备案号:批准部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口期20 2 0年XX月XX日2020 哈尔滨前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依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由

2、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组织黑龙江省建工集团等单位对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CDB23/1019-2006)进行了修订。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充分考虑、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总结原标准的工程实践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等现行标准,并征求了有关监管、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意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多次讨论修改而成。本标准共分14章和7个附录,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管理职责5.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6.工程准备阶段文件7.监理资料8.施工资料9.竣工图10.工程声像资料11.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2.工程资料组卷13.电子文件管

3、理14.工程资料验收与移交等。本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调整章节格式。2.调整章节目录:新增基本规定、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声像资料等章节,原第8章拆分为工程资料组卷和工程资料验收与移交。3.增加了以下内容:(1)消防工程分部分项划分及相关要求:(2)工程声像资料和电子档案的要求;(3)部分施工记录用表。4.删除工程档案预验收的要求。本标准归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由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为了使本标准不断完善,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丽liI

4、页街20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599178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黑龙江省黑建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五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星海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兴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绥化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孙洪军李会义姜双林宋祝邢绍华王威王殿海姜英洲马黎黎冯霄雷闰永君田晓雨汤光伟林主臣包丽丽王瑞李子厚杨晓晨李吴杜福强李

5、洪岩田军韦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青王文择梅英亭杨海涛沈政康永生杨版华目次l 总则.2 术语.23 基本规定.34 管理职责.44.1 建设单位职责.44. 2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44. 3 监理单位职责.44.4 施工单位职责.44. 5 检测单位职责.55 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65. 1 工程资料分类.65. 2 工程资料编号.66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8 7 监理资料(8).9 7. 1 一般规定.97. 2 监理管理资料(81).9 7. 3 监理质量控制资料2).10 7.4 监理进度控制资料(8川.117. 5 监理造价控制资料(84).11 7.6 工期管理资料(85).11

6、 7. 7 监理验收文件也创.12. 1 组卷要求.2512. 2 卷内文件排列.2612. 3 案卷编制.出口电子文件管理.2714 工程资料验收与移交.28附录A工程资料的分类、编号、来源单位与归档保存表.29附录B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及编号.47附录C工程资料用表.日C.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55C. 2 监理资料.58C. 3 施工资料.90C. 4 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552附录D进场材料复验项目及组批原则.554附录E竣工图图纸绘制及折叠方法.586E.1 图纸绘制.586E. 2 图纸折叠.589附录F案卷编制.592附录G工程资料移交目录和移交书.604本标准用词说明.

7、2 Contents 1 Genera1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3 4 Project Management Responsibi1i ties.4 4.1 Construction Uni t Responsibili ties.4 4.2 Surveying and Designing Uni ts Responsibili ties.4 4.3 Supervision Unit Responsibilities.4 4.4 Construction Uni ts Responsibili ties.4 4.5 Testin

8、g Uni t Responsibili ties.5 5 Classification and Item Number.6 5.1 Classification.6 5. 2 1 tem Number.6 6 Pre-Construction Document (A) .8 7 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 (B).9 7. 1 General Requirements.9 7.2 Supervision Management Data (B1) .9 7.3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Data (B2) .10 7.4 Superv

9、ision Schedule Control Data (B3) .11 7.5 Supervision Constr 3 12.1 The Group Requirements.25 12.2 Fi1e Permutation.26 12.3 Fi1e Compi1i口g.2613 Project E1ectronic Records.27 14 Acceptance Check and Transferring of Project Archi ves.28 Appendix A The Form of C1assification,Code,From The Unit and Fi1in

10、g of Engineering Document.29 Appendix B Division and Number of Part and Sub-Item Projects.47 Appendix C Management Tab1e of Constructio口engineeringDocum巳丑tatio丑.55C. 1 Pre-Construction Document.55 C.2 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58 C. 3 Constructing Document.90 C.4 Completion Acceptance and Filing

11、Documents.552 Appendix D Retest of Materia1s and Lot Grouping Principle.554 Appendix E Modification and Fold Up of As-Built Drawing.586 E. 1 Produc ing As-Bui 1 t Drawings. 586 E.2 Folding As-Built Drawings.589 Appendix F Fi 1 e Compi 1 ing.592 Appendix F Catalog and Handover Documents of Building D

12、ocument Archi ve.60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口This Standard. 4 1总则1. O. 1 为加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1. O. 2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1. O. 3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除执行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黑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验收

13、资料。2.0.2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pre-construction document 工程开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2.0.3 监理资料supervision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2.0.4 施工资料constructing docume口t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2.0.5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2.0.6 工程声像资料engineeri日gaudio and video document 记录工程建设活动,具有保存

14、价值的,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2.0.7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2.0.8 电子资料engineering electronic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2.0.9 电子档案electronic records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2.0.10 原生电子文件Original el

15、ectronic documents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通过电子设备生成、存储、传输、发布、显示和播放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的数据化信息记录。2. 0.11 ft线归挡。口linefiling 通过计算机网络(利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在线流转与接收系统),将工程电子文件及元数据等相关信息等向当地城建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2.0.12 离线式归档off-l ine fi ling 将应归档的工程电子文件及相关数据存储到可肮机存储的载体上向当地域建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2.0.13 f且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2.0.14 归档putting into r

16、ecord 建筑工程资料生且卷后,按规定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过程。2.0.15 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 guarante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器具、半成品及设备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效文件。2 3 基本规定3.0.1 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随工程进度同步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并按规定移交。3.0.2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3.0.3 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类管理,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

17、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3.0.4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不得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3.0.5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要求、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约定。3.0.6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组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3.0.7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

18、上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及日期,并注明原件存放处。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0.8 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应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中应有对应工程部位的标识C3.0.9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3.0.10 工程资料用表中印章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表中有公章字样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2 表中有章字样的,应加盖项目机构章;3 表中有执业印章字样的,应加盖执业印章。3. 0.11 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井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电子档案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电

19、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凭证使用,不移交相应纸质档案。3.0.12 推广工程资料电子化、信息化系统管理,逐步实现以原生电子文件代替扫描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原生电子文件应加盖电于印章,电子印章应符合电于签名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GB/T 50001和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的有关规定。6 5.2.9 竣工验收文件宜按本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5.2.10 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位置:无专用表格的工程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5.2.11 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文件,数量较多时应编制相应的资料汇总表。7

20、 6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6.0.1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的应包括下列内容:1 立项文件(Al)2 建设用地、拆迁文件(A2); 3 勘察、设计文件(A3)4 招投标文件(A4)5 开工审批文件(A5)6 工程造价文件(A6)7 工程建设基本信息(A7)0 6.0.2 立项文件(Al)应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意见、项目评估文件,有关立顶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6.0.3 建设用地、拆迁文件(A2)应包括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建设

21、用地钉桩通知单在在气JO6.0.4 勘察、设计文件(A3)应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说明书),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人防、环保、消防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节能设计备案文件等。6.0.5 招投标文件(A4)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等。6.0.6 开工审批文件(A5)应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6.0.7 工程造价文件(A6)应包括工程投资估算材料、工程设计概算材料、招投标控制价格文件、合同价格文件、施工图预算、结算价格文件等。6.0.8 工程建设基

22、本信息(A7)应包括建筑工程概况表)(表A7-l)、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表A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表A7-3)、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花名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花名册、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花名册等。6.0.9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用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8 7 监理资料(B)7.1 一般规定7. 1. 1 监理资料应包括监理管理资料性1)、监理质量控制资料(B2)、监理进度控制资料(B3)、监理造价控制资料(B4)、工期管理资料(B5)、监理验收文件(B6)。7.1.2 监理资料用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7.2 监理管理资料(81)7

23、.2.1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表Bl-l)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7.2.2 监理规划)(表Bl-3)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附监理规划审批表(表Bl-2),井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主要内容应包括:1 工程项目概况:2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3 监理工作依据:4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 监理工作制度:6 工程质量控制:7 工程造价控制:8 工程进度控制:9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0 合同与信息管理:11 组织协调;12 监理工作设施。

24、7.2.3 监理实施细则)(表Bl-5)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并附监理实施细则审批表)(表Bl-4)。主要内容包括:1 专业工程特点:2 监理工作流程:3 监理工作要点: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7.2.4 监理月报)(表Bl-6)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署后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主要内容包括:1 本月工程实施情况:2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3 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9 4 下月监理工作重点。7.2.5 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形成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表Bl-7

25、)。7.2.6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监理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形成监理会议纪要)(表B1一的。7.2. 7 监理日志)(表Bl-9)应以项目监理工作为记载对象,从监理工作开始起至监理工作结束止,设专人逐日记载。7.2.8 监理工作总结)(表Bl-10)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并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主要内容包括:1 工程概况:2 项目监理机构:3 建设工程监理J合同履行情况:4 监理工作成效;5 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6 说明和建议。7.2.9 工作联系单)(表B1-11)用于工程有关各方之间传递意见、决定、通知、

26、要求等信息。7.2.10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问题时,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表Bl-12),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7.3 监理质量控制资料(82)7.3.1 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填写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表B2-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送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中心)和检测机构备案。7.3.2 单位工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内容应包括单位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项目、耳叉样的原则与方式、应做试验、检测总数及见证试验、检测次数等,在见证取样过程中填写见证记录)(表B2-2)。7.3.3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

27、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表B2-3)。7.3.4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并填写工程平行检验记录)(表B2-4)。7.3.5 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并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表B2-5)0 巡视检查记录应包括F列主要内容:1 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2 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岗;4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8、。7.3.6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和质量事故调查报告,井应对质量缺陷、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表B2-6),并整理10 归档。7.4 监理进度控制资料(83)7.4.1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符合要求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表B3-1)o7.4.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

29、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O7.5 监理造价控制资料(84)7.5.1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应付进度工程款金额报送建设单位。7.5.2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表B4-1)。7.6 工期管理资料(85)7.6.1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表团一1)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1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4 施工单

30、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7.6.2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表B5-2)。7. 7 监理验收文件(86)7. 7. 1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填写竣工移交证书)(表B6-1) 7.7.2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规定,保存监理档案,井应向有关单位、部门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资料,填写监理资料移交书)(表

31、团-2)。11 8 施工资料(C)8.1 一般规定8. 1. 1 施工资料应包括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C3)、施工物资资料(C4)、施工记录(C5)、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C6)、施工质量验收资料(C7)、施工验收资料(C川、分户验收资料(C9)。8.1.2 施工资料用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和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统一标准OB23/711的规定。8.2 施工管理资料(C1)8.2. 1 (表C1-1)应对工程基本情况进行简要描述,包括单位工程的一般情况、构造特征、机电系统名称等。8.2.2 (表Cl-2)应符合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2、统一标准OB23/711的规定。8.2.3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要求选定分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们表Cl-3)。8.2.4 施工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而导致工程需要停工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停/复工报告(表Cl-4);停工后经采取措施重新具备施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停/复工报告0 8.2.5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检测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监督实施。8.2.6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表C1日。8.2.7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表C1肘,上报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并配合事故调查

33、形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记录(表Cl-7)0 8.2.8 (表Cl-8)应符合下列规定:1 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对单位工程有关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活动、重大事项以及效果连日、连续、完整、及时地记录并签字:2 按专业由项目部专人负责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连续和完整,不得补记,隔页或扯页。8.2.9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合格后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表Cl-9)。8.2.10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等测量后,应填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表C1-10),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8.2.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

34、场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表C1-11)08.2.12 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分部工程报审表(表Cl-12)0 8.2.13 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自检合格后,应填写报审表(表Cl-13),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8.2.14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本标准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12 8.3 施工技术资料(C2)8.3. 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并经施工单位审批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

35、批表)(表C2-1),报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审批。8.3.2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需要修改的,由施工单位修改,再次报监理单位时应填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审批表)(表C2-2)0 8.3.3 技术、质量交底应分级进行,填写技术(质量)交底记录)(表C2-3),并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确认。8.3.4 建设单位院组织设计交底,并整理、汇总设计交底要点,填写设计交底记录)(表C2-4),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会签。8.3.5 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进行记录整理汇总,填写图纸会审记录)(表C2-5)。8.3.

36、6 工程设计变更时,设计单位应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6),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审批后下发到施工单位。8.3.7 工程治商记录)(表C2-7)应按专业整理,内容详实,涉及设计变更时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应由提出方填写,各参加方签字。8.4 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C3)8. 4. 1 工程开工报审表)(表C3-1)应附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报项日监理机构审核。8.4.2 工程复工报审表)(表C3-2)应附工程复工报告、工程停工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8.4.3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表C3-3)应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分析及()月

37、人、机、料动态表)(表C3-4)等相关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8.4.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表C3-5)应附有关证明材料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8.4.5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表C3-6)应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08.4.6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表C3-7)应附设计变更等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8.4.7 费用索赔报审表)(表C3-8)应附索赔意向通知书)(表C3-9)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8.4.8 建设单位代表与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情况条件不符的事件

38、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之外施工过程中确需发生费用的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应填写工程签证单(表C3-10)。8.5 施工物资资料(C4)8.5.1 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主要物资,均应有相应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等,并符合产品标准和产品特性。8.5.2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应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表C1-11),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记录)(表C4-1-1)或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C4-1-3)、设备及管道附件1:3 检测记录)(表C4-1日,并符合以下规定:1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

39、共同参加,并签字确认,建立进场材料质量验收台账:2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3 材料验收应在施工现场内进行,并核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随行技术资料等:4 按规定进场需复试的建筑材料使用前,应按照规定的批次、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中代表批量、检测结果等信息应齐全:5 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由监理(建设)单位见证,送至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6 对验收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应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退场记录)(表C4一卜2)。8.5.3 涉及消防、安全、卫生、环保、节能的材料、设备应有具备相应资质检

40、测单位的检测报告或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8.5.4 凡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8.5.5 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商检证明、中文版的性能检测报告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相关技术文件。8.5.6 强制认证产品应有产品基本安全性能认证标志(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8.5.7 公共机构建筑和政府出资的建筑工程节能产品应通过建筑节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8.5.8 施工单位应及时形成材料、设备、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粘贴在质量证明文件粘贴表)(表C4-1-4)中

41、,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汇总表)(表C4-1-6)。8.5.9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表C4-2-1)、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表C4-2-2)、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运输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配合比通知单)预才半泪凝土/预拌砂浆质量出厂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8.5.10 进场材料抽样复验(C4-3-1C4-3-61)项目及组批原则除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规定。8.6 施工记录(C5)8.6.1 隐蔽工程隐蔽前,应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C5-1),验收记录内容应清晰、完整、准确。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签署意见,并留

42、存相应隐蔽验收记录和影像资料。8.6.2 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应进行施工过程检查的重要工序,施工时应有施工检查记录:无专用记录表格的,宜使用施工检查记录(通用)(表C5-2)。8.6.3 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工程交接,应进行交接检查,移交单位应填写交接检查记录)(表C5-3)。8.6.4 工程开工前,交桩单位应填写工程测量控制点交桩记录)(表C5-4)。8.6.5 施工单位应依据规划部门提供的红线桩、放线成果及总平面图(场地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的:1:0.000绝对高程,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C5-5)。8.6.6 施工单位应依据主控轴线和基础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夕|

43、、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基槽(孔)断面尺寸、坡度等,填写基槽验线记录)(表C5-6)。8.6.7 施工单位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应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表C5-7)0 8.6.8 施工单位完成楼层标高抄测后,应填写楼层标高抄测记录)(表C5-8)。8.6.9 施工单位应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表14 C5-9) 8.6.10 建筑物沉降观测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l 测量单位应填写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表C5-10)2 测量单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规范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观测方案,设置沉降观测点,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随同工程形象(载荷阶段)进

44、行测量和记录。沉阵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供沉降观测成果表、沉降观测点分布图及周期沉阵展开图、v-t-s(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p-t-s(荷载、时间、沉阵量)曲线图)和沉降观测分析报告。8.6.11 基坑开挖和使用期间,应按规定对基坑支护结构进行监测,并填写基坑支护水平位移监测记录(表C5-10,同时提出阶段性分析报告。8.6.12 桩基、支护结构施工前,应测量放线,并填写桩基、支护测量放线记录)(表C5-12)0 8.6.13 建筑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槽,验槽完毕后应填写地基验槽记录)(表C5-13)。8.6

45、.14 地基验槽时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出具处理方案,地基处理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地基处理记录)(表C5-14),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复查。8.6.15 百对基槽土质的均匀性和承载力进行轩探的,轩探前应绘制轩探点平面布置图,确定轩探点布置及If员序编号,按照轩探图及有关规定进行轩探,并填写地基轩探施工记录)(表C5-1日。8.6.16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应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自检合格后填写混凝土浇筑申请记录机表C5-16)。8.6.17 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应随车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运输交接记录)(表C5-17)。8.6.18 预拌混凝土厂应对首次使用的混凝

46、土配合比进行开盘鉴定,并填写混凝土开盘鉴定记录)(表C5-18)。8.6.19 预拌混凝土的明落度应在交货地点进行检查,并填写混凝土明落度检查记录)(表C5-19)。8.6.20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填写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表C5-20)0冬期施工时,还应符合冬明施工有关规定。8.6.21 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前,应填写混凝土拆模申请批准单)(表C5-21), 并附同条件混凝士强度报告,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按批准日期拆模。8.6.22 混凝士冬期施工时,应进行养护测温,填写混凝士养护测温记录)(表C5-22),并附测温点布置图。8.6.23 大体积泪凝土施工应进

47、行测温,填写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表C5-23),并附测温点布置图和温度曲线分析图。8.6.24 泪凝土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进行测温,填写混凝土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测温记录)(表C5-24)0 8.6.25 装配式施工应填写预制构件安装施工记录)(表C5-25)、钢筋套筒灌浆、浆锚搭接连接施工记录)(表C5-26)、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表C5-27)。8.6.26 土方与边坡施工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相应的土方与边坡施工记录(表C5-28表C5-33)0 8.6.27 桩基施工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填写相应的桩基施工记录(表C5-34表C5-42)0 8.6.28 地基处理应由专业施

48、工单位填写相应的地基处理施工记录(表C5-43表C5-48)。8.6.29 地下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进行渗漏水调查与检测,并填写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表C5-49)。8.6.30 预应力筋张拉前,应填写预应力筋固定端、张拉端施工记录)(表C5-50)0 8.6.31 预应力筋张拉应填写预应力筋张拉记录)(表C5-50。8.6.32 预应力筋张拉完毕封锚处理后,应填写预应力筋封铀记录)(表C5-52)。8.6.33 后张法有粘结顶应力筋张拉后,灌浆应填写有粘结预应力筋孔道灌浆记录)(表C5-53)。15 8.6.34 按规定需烘暗的焊接材料

49、应进行烘悟,填写焊接材料烘培记录)(表C5-54)。8.6.35 钢结构防腐(火)涂料施工,应填写钢结构防腐(火)涂料施工记录)(表C5-55)0 8.6.36 钢结构安装应填写钢结构安装记录)(表C5-56)。8.6.37 钢结构焊接应填写钢结构焊接记录)(表C5-57),并附焊接记录附图(表C5-58)0 8.6.38 对于需要进行预热或后热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或通过焊接工艺评定确定,应填写钢结构零件、构件预(后)热记录)(表C5-59)0 8.6.39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扭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规定,应填写钢

50、结构施扭记录)(表C5-60)。8.6.40 网架(索膜)施工应填写网架(索膜)施工记录)(表C5-61)。8.6.41 扭剪型高强螺栓安装应填写扭剪型高强螺栓施工检查记录)(表C5-62)0 8.6.42 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安装应填写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施工检查记录)(表C5-63)。8.6.43 钢结构除锈后应及时填写钢结构除锈施工记录)(表C5-64)。8.6.44 钢结构铜管拼装焊接应填写钢结构钢管拼装焊接施工记录)(表C5-65)。8.6.45 钢结构保温、保护层施工应填写压型金属板屋面保温、保护层施工记录)(表C5-66)。8.6.46 幕墙工程应填写幕墙安装施工记录)(表C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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