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护理服务协议第一条 协议订立的基本约定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自愿订立,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标准1. 服务内容: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医疗监护、自理能力训练等。2. 服务标准: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行业规范和公共卫生安全要求。第三条 服务时间及地点1. 服务时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合理的服务时间安排,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及时性。2. 服务地点:乙方提供的服务地点根据甲方的意愿,在符合法律、公共安全要求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
2、标准进行支付。2. 支付方式:甲方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服务费用,在支付过程中,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支付信息。第五条 服务期限及解除协议1. 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_(具体期限),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续签。2. 解除协议:双方一方违约或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但解除协议须提前_(具体提前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第六条 保密条款1. 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商业及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2. 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将持续有效直至解除本协议或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第七条 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第八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持续适用于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甲方(行为人):_ 乙方(行为人):_签署日期:_ 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