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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11∕T 98─2019 大型商超洁化、绿化、美化管理规范(丽水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27306 上传时间:2022-08-29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321.9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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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00.01 A 10 DB3311 浙江省丽水市地方标准 DB3311/T 982019 大型商超洁化、绿化、美化管理规范 2019 - 10 - 17 发布 2019 - 11 - 17 实施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11/T 98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2 5 管理要求 . 2 5.1 洁化 . 2 5.2 绿化 . 3 5.3 美化 . 3 6 评价与改进 . 5 DB3311/T 98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

2、草。 本标准由丽水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丽水市商务局、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孙俐珑、张志军、吕茜、方建波、邵新芬、项圆圆。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DB3311/T 982019 1 大型商超洁化、绿化、美化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商超洁化、绿化、美化(以下简称“三化”)管理的术语与定义、总则、管理要求、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大型商超的“三化”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

3、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374872019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374882019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4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3.1 大型商超 实际营业面积6 000 m2以上,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 3.2 绿化 通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养护工程和采取节能降耗减排措施等方式改善环境的活动。 3.3 美化 通过洁化、绿化、文明建设等,提炼丽水特色、营造和谐环境、为群众提供美好视觉效果和心里感受的活动。 3.4 洁

4、化 DB3311/T 982019 2 通过整理、整顿、清扫等工作,维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空气清新的活动。 4 总体要求 4.1 以契合城市整体建设为导向,通过大型商超洁化、绿化、美化一系列管理工作,凸显城市性格、展示地方特色。 4.2 以大型商超整洁、舒适为导向,开展洁化管理。 4.3 以净化空气、改善环境为导向,开展绿化管理。 4.4 以展现地区特色、营造和谐环境为导向,开展美化管理。 5 管理要求 5.1 洁化 5.1.1 日常管理 5.1.1.1 应按 GB 374872019 中 5.2 的规定, 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操作规程, 明确卫生保洁要求、工作流程、量化指标及监督考核办法

5、,并严格执行。 5.1.1.2 卫生管理应配备专人负责,并建立工作台账,有自查、检查记录。 5.1.2 洁化目标 5.1.2.1 应履行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责任。 5.1.2.2 室内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等指标应执行 GB 374882019 第 4 章的规定。 5.1.2.3 营业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营业面积内无明显卫生死角,墙壁无积尘; b) 路面无积水、无污物、不打滑; c) 扶梯或楼梯扶手、柜台台面、收银台台面无灰尘及污迹; d) 卫生间、试衣间内部整洁,及时清理、定期消毒; e) 橱窗、服饰模特等表面干净、无污渍; f) 窗帘、门帘、装饰幕布等定期洗

6、换,保持清洁; g) 定期防除虫害,营业面积内无大面积菌群污染源; h) 其他应当符合的基本卫生条件。 5.1.3 废弃物处理 5.1.3.1 应建立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制度。 5.1.3.2 一般固体废弃物应委托环卫机构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 5.1.3.3 危险固体废弃物应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定期回收,集中处置。 5.1.3.4 生活污水纳入管网集中处理。 5.1.4 垃圾处理 5.1.4.1 应根据人流量和垃圾产生量设置可回收物、 易腐垃圾、 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专用垃圾箱,并有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5.1.4.2 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按垃圾排放时间,及时清运。 DB

7、3311/T 982019 3 5.1.4.3 垃圾收集点的垃圾箱应存放整齐,地面无散落垃圾、污水、污渍,墙面无粘贴物,无明显污渍;定期对垃圾收集点的地面、箱体进行刷洗、消杀消毒。 5.2 绿化 5.2.1 绿化建设 5.2.1.1 有附属绿地的大型商超宜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自然条件,开展绿地建设。新建大型商超绿地率应不低于 25%。 5.2.1.2 绿地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有条件的大型商超宜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 5.2.1.3 应建立绿化管理制度,配备绿化养护人员,做好日常绿化维护记录。 5.2.2 资源管理 应遵循生态环保、节能减耗的理念,

8、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a) 应制定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b) 采购的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节能等级; c) 宜利用信息化媒介开展工作,进行无纸化办公; d) 应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量。 5.3 美化 5.3.1 整体环境 5.3.1.1 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体现丽水文化特质,简洁美观。 5.3.1.2 有广场的大型商超,广场布局、装饰应美观、大方、健康和安全,能体现商超的风格与品质。 5.3.2 布局与陈列 5.3.2.1 商品布局应合理,各类商品间过渡自然,避免类别差异较大的商品相邻摆放。 5.3.2.2 商品陈列应整齐、美观、新颖、充足,并配备统一制作、字迹清晰的商品标签。 5.3.2

9、.3 柜台、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现象。 5.3.2.4 发现商品陈列工具陈旧、损坏或已不适用的,应及时纠正。 5.3.2.5 在公共区域内宜布置绿植盆栽。 5.3.2.6 大型商超可聘请专业商品陈列师对商品陈列提供专业设计和指导。 5.3.2.7 服务场所内外环境保持整洁有序,维护周边停车秩序。 5.3.3 标识 5.3.3.1 大型商超应设计并合理设置导向标识、警示标识、告知标识。 5.3.3.2 标识的设置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 营业场所正门、主要出入口或总服务台处应设有营业场所的整体布局图; b) 扶梯、 直梯、 步行梯出口处应设有指示该楼层销售商品类别的标识或该楼层主要

10、服务设施分布图; c) 各类商品销售区相连接处应设有指示该区域销售商品的标识; d) 营业场所内主要通道上方应设有指示安全出口、步行梯、直梯、扶梯、收银台、卫生间等位置的导向标识,主要通道地面应标有紧急疏散方向的指示符号; e) 收银台“1 米线”设置应规范; DB3311/T 982019 4 f) 扶梯、步行梯、玻璃等容易发生危险的位置应设有警示标识; g) 电梯口应设置“先出后进”提示语; h) 显著位置设置禁烟标志。 5.3.3.3 设置的图形标志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规定,该标准中没有的图形符号,可采用通用图形符号。 5.3.3.4 应对各类标志进行检查维护,根据营业场

11、所布局和商品结构的调整变化进行补充和更新,并做好标识检查和更新记录。 5.3.4 灯光照明 5.3.4.1 营业场所外部灯光照明应充分展现建筑夜间形象,设计应突出原建筑的风格和形状特点。 5.3.4.2 营业场所外部照明、营业场所内经营专柜照明及橱窗照明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3.4.3 营业场所内的灯光应安全、节能、明亮、舒适。 5.3.4.4 根据商品的特点选用照明灯具。 5.3.5 橱窗 5.3.5.1 商超外部及经营专柜的橱窗设计应符合 JGJ 48 的规定。 5.3.5.2 橱窗的设计、陈列应主题鲜明、美观大方、灯光运用恰当,并根据商品的变化及时更新。 5.3.5.3 应规范橱窗的

12、使用、清洁、维护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5.3.6 广告 5.3.6.1 大型商超店内广告应统一设计、统一内容、统一字体字形字号、统一制作、统一悬挂于相同位置,保持营业场所内的整齐、美观。 5.3.6.2 大型商超外部的广告应合法,根据不同的宣传主题进行整体设计、布置。 5.3.6.3 应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 5 处公益广告,包括不少于 1 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 5.3.6.4 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乱设广告牌现象。 5.3.7 公共设施 5.3.7.1 公共设施配备应符合大型商超的要求。 5.3.7.2 宜设有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5.3.7.3 应设置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应符合

13、 GB 507632012 中 8.8 的规定。 5.3.7.4 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5.3.7.5 应建立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管理。 5.3.8 文明建设 5.3.8.1 文明服务 5.3.8.1.1 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仪容整洁、讲究卫生; b) 在岗期间,按要求统一着装或规范着装; c) 态度热情、耐心; d) 应以协调适宜的自然语言和身体语言提供服务。 5.3.8.1.2 应设置意见箱、意见簿,咨询受理、投诉举报电话;投诉及时处理并有记录存档。 DB3311/T 982019 5 5.3.8.2 文明宣传 5.3.

14、8.2.1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宣传。 5.3.8.2.2 营业场所内外播放的背景音乐和内容应积极健康,与经营业务、营业时间等相匹配。 5.3.8.2.3 营业场所外播放声音昼间不应超过 60 dB、夜间不应超过 50 dB。 5.3.8.3 文明秩序 5.3.8.3.1 建立企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5.3.8.3.2 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应急通信专用网络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体系力量,设有应急场所,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 5.3.8.3.3 大型商超周边停车管理有序、秩序良好。 6 评价与改进 6.1 应按“三化”建设考核办法适时开展内部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及时整改。 6.2 应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政府网站、顾客满意度测评、消费者投诉及上级行业部门检查、社会及媒体监督等途径,评价并改进“三化”管理成效。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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