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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11∕T 117─2019 小水电生态建设技术规范(丽水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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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3.160 P 55 DB3311 浙江省丽水市地方标准 DB3311/T 1172019 小水电生态建设技术规范 2019 - 12 - 23 发布 2020 - 01 - 23 实施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11/T 1172019 I 目 次 前 言 .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3 5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生态流量保障 . 3 5.1 一般要求 . 3 5.2 生态流量 . 4 5.3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 4 5.4 生态流量监测 . 5 6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生态治理 . 7 6.1 一般要求 . 7

2、6.2 堰坝设置 . 8 6.3 岸坡治理 . 8 6.4 河道疏浚 . 8 7 生态建设验收 . 9 8 长效管理 .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办法 .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泄流能力计算 . 11 参考文献 . 16 DB3311/T 117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丽水市水利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丽水市水利水电管理站、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沈春玲、周丽娜、秦俊虹、崔振华、金华频、肖妮、徐立尉、张华、干超、林旭新、董大富、潘丽枫、徐彬、项红英、吴庆锋

3、、丁敏冲。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311/T 1172019 1 小水电生态建设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水电生态建设的基本要求、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生态流量保障、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生态治理、生态建设验收及长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新建和已建的小水电生态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18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 50201 防洪标准 NB/T 35091 水电工程生态流

4、量计算规范 SL 17 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SL 167 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 SL 219 水环境监测规范 SL 25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358 农村水电站施工环境保护导则 SL 492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L 525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SL 6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 SL 6552014 水利水电工程调压室设计规范 SL 709 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小水电生态建设 以维护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为目标, 通过改造或增设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 水电站厂坝间减脱水河段生态治理、 水电站周边生态环境保

5、护等措施, 科学利用水资源而开展的小水电生态综合治理。 3.2 生态流量 满足水电工程下游河段保护目标生态需水基本要求的流量及过程。 NB/T 35091定义 DB3311/T 1172019 2 3.3 最小生态流量 维持河流基本形态和生态功能、防止河道断流的最小流量。 3.4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 水电站建设及运行引起厂坝间河段内水量较自然条件下减少或断流的现象。 3.5 生态泄流管(孔) 通过泄流管(孔)下泄生态流量的无节制泄放设施。 3.6 生态泄流阀 通过阀门控制下泄生态流量的泄放设施。 3.7 生态泄流闸 通过调节闸门开度控制下泄生态流量的泄放设施。 3.8 生态虹吸管 通过虹吸管下泄

6、生态流量的泄放设施。 3.9 生态机组 以泄放生态流量为目的的发电机组。 3.10 生态堰坝 以改善河流水生态为目的的堰坝。 3.11 生态护坡 采用工程及植被措施对河道岸坡进行防护,形成有效的由植物或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综合护坡系统。 3.12 DB3311/T 1172019 3 实时流量监测 生态流量泄放口安装流量计量装置记录连续生态流量泄放量,同时,安装摄像头实时全天候录像,保存生态流量动态泄放过程,生态流量监测值和视频能够实时上传至指定后台监管系统。 3.13 动态视频监测 生态流量泄放口安装摄像头,实时全天候录像,保存生态流量动态泄放过程,生态流量视频能够实时上传至指定后台监管系统。

7、 3.14 静态图像监测 保存生态流量泄放的静态图像记录,能够实现定期上传至指定后台监管系统。 4 基本要求 4.1 应根据生态保护要求实施小水电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 4.2 生态保护措施应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便于实施、有效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原则。生态保护措施设计方案应满足 SL 492 规定要求,并经过比选论证。 4.3 对于规划水电站,应按照水电规划和流域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其对河流生态用水的需求,根据水电工程对下游河段水文情势、水环境、水生生态等的影响范围,合理确定水电站坝(闸)下游生态保护目标和保护措施方案。 4.4 对于新建水电站,生态保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

8、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 SL 358 规定要求。 4.5 对于已建水电站,应按照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减脱水河段的生态变化状况,科学核定河道最小生态流量,明确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和监测方式。 4.6 河道生态修复应遵循“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和“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人工辅助工程措施宜与河道微地形改造相结合,与河道岸线景观相协调。 5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生态流量保障 5.1 一般要求 5.1.1 坝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核定断面为坝(闸)河道断面或发电尾水下游河道断面,混合式和引水式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断面为电站取水河道断面;具有多个坝(闸

9、)址河道断面的水电站生态流量应分别核定。 5.1.2 当水电站坝(闸)址上下游生态要求发生变化或流域规划调整需要时,应重新核定其生态流量。 5.1.3 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应布置在水电站坝(闸)内或其附近位置,其泄流能力应满足在最不利工况时不小于核定的最小生态流量。 5.1.4 对于以供水、灌溉等为主的电站水库泄放生态流量,应优先满足供水、灌溉需求。 5.1.5 应按照安全、可行、实用、经济的原则选择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5.1.6 对于新建水电站,应设置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5.1.7 对于已建水电站,可利用现有设施改造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新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DB331

10、1/T 1172019 4 5.1.8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或新建涉及工程重大设计改造时应获得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5.1.9 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时,宜同步建立生态流量监测系统,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宜与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结合。 5.1.10 数据监测设备的流量数据格式参照 SZY 206。 5.2 生态流量 5.2.1 生态流量核定 5.2.1.1 生态流量计算方法可根据 SL 525、SL 613 及 NB/T 35091 等技术规范,根据地方生态流量核定相关指导意见,可参照附录 A 生态流量核定办法,在满足生活用水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结合河流特性、水文气象条件和水资

11、源开发利用现状,核定生态流量。 5.2.1.2 核定水电站生态流量时应当体现流量过程,反映河道天然来水丰、枯变化,且最小生态流量不宜小于 90%频率最枯月平均流量的要求。 5.2.1.3 生态流量计算成果应与流域综合规划、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及规划环评、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项目环评等文件规定相协调。 5.2.1.4 有特殊生态需求的水电站生态流量,应组织专题论证。 5.2.1.5 对于生态敏感区,应提出敏感时期需水总量和需水过程的敏感生态需水需求。当涉及两种以上生态敏感对象时, 应分别计算各敏感对象的生态需水量及过程, 可按各生态需水过程的外包线确定总的生态流量。 5.2.2 生态流量泄放

12、要求 5.2.2.1 水电站应按要求正常下泄生态流量,下泄流量值应不小于核定的最小生态流量。 5.2.2.2 水电站应优先考虑优化运行调度方案保障下泄生态流量。 5.2.2.3 水电站生态流量应按以下原则泄放: a) 生态流量应保证连续泄放,当天然来流量小于核定的生态流量时,有调节能力的,宜采取运行调度措施;无调节能力的,应按坝址处天然实际来水流量进行泄放; b) 对于坝式水电站,可通过机组运行下泄生态流量; c) 防洪、抗旱、应急调度等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相关要求暂停泄放或分时段泄放,无脱水段河道电站可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分时段泄放。 5.3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5.3.1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类型 5.

13、3.1.1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包括并不限于: a) 生态泄流管(孔); b) 生态泄流阀; c) 生态泄流闸; d) 生态虹吸管; e) 生态机组; f) 鱼道。 5.3.1.2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或新建选择尺寸断面时可参照附录 B 中公式计算确定。 5.3.2 生态泄流管(孔) 5.3.2.1 泄流管(孔)按流道是否承压,可分为无压泄流管(孔)和有压泄流管(孔)。适用于坝体或两岸岸坡内易于开孔且水位变幅较小的情况。 DB3311/T 1172019 5 5.3.2.2 利用坝(闸)原有的孔口结构,如导流底孔、冲沙孔、放空孔等,对孔口原有的封堵结构或控制系统进行改造,成为泄流管(孔)。 5.3

14、.2.3 无压泄流管(孔)是采用表孔堰流的方式泄放生态流量,具有自由液面。 5.3.2.4 对于渠道引水式电站,可在近坝渠道的适当位置埋设管道下泄生态流量。 5.3.2.5 有压泄流管(孔)应根据水电站工程特性,确定布置方案,其轴线可水平布置,也可倾斜布置。 进水口宜避开泥沙含量高、 容易聚集污物的回流区、 流冰或漂木可能直接撞击处, 孔口应位于坝 (闸)前最低水位以下不小于 1.5 m。 5.3.2.6 泄流管(孔)均可根据需要设置多孔,孔口宜具有相同尺寸和布置高程。 5.3.2.7 泄流管(孔)管材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工作压力、防腐、防锈、防火、降噪、安装方便以及经济性等因素,宜采用铁管、钢管

15、、不锈钢管和高密度聚乙烯管等材料。 5.3.3 生态泄流阀 5.3.3.1 泄流阀的流道布置与有压泄流管(孔)类似,阀门宜布置在厂房内或泄流管末端等易于控制和监控的部位。泄流阀可分为闸阀、锥形阀、蝶阀、球阀等。锥形阀可调节,闸阀、蝶阀和球阀不可调节。 5.3.3.2 泄流阀及泄流管(孔)径选择应满足最低水位且阀门全开时的泄流流量不小于下游河道所需最小生态流量。 5.3.3.3 采用可调节泄流阀时,应根据泄流阀相连接的孔口阻力及阀门过流特性,计算出不同水位情况时满足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阀门开度,绘制水位开度曲线(表),作为运行控制的依据。 5.3.3.4 泄流管道应易于与阀门连接,材质选择应考虑

16、5.3.1.7 中相关因素。 5.3.4 生态泄流闸 5.3.4.1 生态泄流闸适用于水头较低、通过闸门下泄生态流量的水电站。 5.3.4.2 当生态流量较小,已有单孔闸门尺寸较小、启闭控制方便时,单孔闸门可直接作为生态泄流闸使用。 5.3.4.3 应根据闸孔泄流公式计算一定生态流量下不同水位的闸门开度,绘制水位开度曲线(表),作为水电站调度控制下泄流量的依据,闸门开度应根据预先绘制的水位开度曲线(表)进行控制。 5.3.5 生态虹吸管 5.3.5.1 虹吸管适用于坝体不宜开孔且上游最低水位至坝顶跨越高度不高于 8 m 的水电站。 5.3.5.2 与有压泄流管(孔)类似,虹吸管宜采用单一特性的

17、圆形断面管道。 5.3.5.3 虹吸管顶部下弯起点处(最高位置、最低压力)应设置排气和充水设施,出水口宜设置控制阀,过流管道应易于与阀门连接,材质选择应考虑 5.3.1.7 中相关因素。 5.3.6 生态机组 5.3.6.1 生态机组适用于有挡水建筑物并形成一定水头的水电站。 5.3.6.2 生态机组选型应结合水电站自身特点,选择与水电站基本参数相匹配的机型,且发电引用流量宜恒定,并大于核定的最小生态流量。 5.3.6.3 生态机组检修、故障停机等不运行情况时,应有生态流量泄放方案与泄放措施。 5.4 生态流量监测 5.4.1 生态流量监测断面 DB3311/T 1172019 6 5.4.1

18、.1 生态流量监测类型分为实时流量、 动态视频和静态图像。 监测方式包括在线监测和离线监测。 5.4.1.2 生态流量监测应在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口设立流量监测断面。 5.4.1.3 不同型式水电站应按照以下原则布置生态流量监控断面: a) 引水式和混合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监测断面布置在坝(闸)生态流量泄放口或靠近大坝下游的河道上; 若大坝至发电厂房尾水出口之间有支流或其他来源补水的, 生态流量监测断面应布置在支流或其他来源补水汇入口的上游。 b) 坝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监测断面布置在坝(闸)下游或发电厂房尾水下游。 c) 对于部分大坝交通、 供电、 通信不便的偏远水电站, 其监测断面可设置在厂房尾

19、水上游侧河道,但需根据厂坝间区间汇流情况核定该断面河道的生态流量值。 5.4.2 生态流量监测设备施工运行环境 5.4.2.1 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应操作简单,易于维护,电源、网络、POE 等应采取相应的接地防雷措施,满足抗 8kV 浪涌电压冲击的要求。 5.4.2.2 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应供电可靠,保障正常运行。有条件的地区采用 220V 市电供电,无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太阳能板加蓄电池浮冲供电。 5.4.2.3 室外安装的视频及图像监测设备,应满足 IP66 级以上的防护等级,图片宜为 JPG 格式;宜具备红外星光级及以上夜视功能; 宜选配具备视频或图像智能识别生态流量功能的设备;

20、 应具备定时拍照、保存、推送图像至指定服务器的功能,支持 GB/T 28181 视频传输协议。 5.4.2.4 视频及图像监测设备应安装在能看清电站各生态流量泄放口、 水位值的位置上。 监测视频 (图像)应达到以人眼直观分辨出是否有下泄流量的程度,水流画面占据监测图像整体十分之一面积以上。 5.4.2.5 不具备网络传输条件的电站,宜采用静态图像监测,优先采用摄像头抓拍方式保存生态流量泄放的图片、视频或监测数据等静态记录,抓拍周期不大于1小时,并具备定期上传至指定监管平台的功能。采用人工拍照方式进行图像监测的,应在照片上记录拍摄地点经纬度坐标和GPS时间戳,拍照周期不大于7天。静态记录上传监管

21、平台时间间隔应不超过30天。 5.4.2.6 具备通信条件的电站,宜采用动态视频监测,将数据(图像)实时传输到指定的监管平台。 5.4.2.7 采用实时流量监测的水电站为保证夜间有较好的可视效果应安装照射距离50 m及以上的白光补光设备;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接口应具有扩展功能、模块化结构设计,可根据使用要求,增加输入、输出通道的数量, 以满足用户多个断面监控的功能要求; 对于有多个监控点 (生态流量泄放口) 的水电站,流量监测设备应能进行汇总处理,并能够真实反映水电站的实际总下泄流量。 5.4.3 生态流量测流方法 5.4.3.1 应采用与监测断面特点、水流特性及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相适宜的测流方法。

22、 5.4.3.2 生态流量测流方法包括并不限于: a) 流速仪法; b) 多普勒超声波测流法; c) 实时雷达波测流法; d) 流量计法; e) 水工建筑物法; f) 功率转换法。 5.4.3.3 对测流精度要求不高的监测断面,可在监测断面安装水位自动监测设施设备,可采用流速仪法,率定该监控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通过水位推求流量。 5.4.3.4 通过有压泄流管、泄流阀或虹吸管泄放生态流量的,可采用流量计法,在满流管道上安装电磁流量计或超声波流量计,且安装距离均应选择上游大于 10 倍管径、下游大于 5 倍管径的直管段。 DB3311/T 1172019 7 5.4.3.5 对于管道、明渠等泄放

23、生态流量的,可采用多普勒超声波测流法,在监测断面的水面、河底或水面以下某一位置布置定点式多普勒仪(ADCP),测定垂线或断面的分层流速,推求全断面流速,并通过率定流量系数,推求监测断面的泄流量。 5.4.3.6 对于规则长断面泄放生态流量的, 可采用实时雷达波测流法, 根据监测断面的流速分布情况,布设一个或多个雷达流速仪探头,实时监测水流的表面流速,并通过率定流量系数,推求监测断面的泄流量。 5.4.3.7 通过矩形渠道、量水堰、巴歇尔槽、泄流堰、泄流闸等水工建筑物或设施泄放生态流量的,可采用水工建筑物法,通过安装超声波液位计,利用下泄流量与水位、标准断面的宽度关系,结合综合流量系数推求下泄流

24、量。 5.4.3.8 通过机组发电泄放生态流量的,可采用功率转换法,根据机组的发电功率、工作水头或实测水头等参数推求下泄流量。 5.4.3.9 生态流量测流方式宜以实时在线监测为主,其他人工比测率定为辅,应能客观、准确反映泄放流量。 5.4.3.10 生态流量监测数据整理要求可参照 SL 247 的规定执行。 6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生态治理 6.1 一般要求 6.1.1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生态治理应根据河道特性和功能需求,制定河道生态治理方案。 6.1.2 生态治理方案应以流域综合规划及专业规划为依据,兼顾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利益,协调防洪、排涝、灌溉、供水、航运、水力发电、文化景观和生态环境保

25、护等方面的关系。 6.1.3 应严格控制缩窄、填埋、改道、裁弯取直等对天然河势改变较大的工程措施。 6.1.4 当发生下述情况无法通过水电站运行调度保障坝(闸)下游河道生态需水时,或在下泄河道生态流量后其下游减脱水河段生态功能自然修复仍存在困难的, 在完成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的基础上,可对下游减脱水河段采取辅助工程措施予以治理: a) 当天然来水量小于核定的生态流量,而水电站配套水库又不具备调节能力时; b) 减脱水河段河床覆盖层厚、枯期按规定下泄流量后,仍无法形成有效地表径流的; c) 有供水或防汛抗旱调度要求,某些时段无法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的。 6.1.5 减脱水河段生态治理应以河流

26、连通性恢复及生境修复为重点,并符合下列要求: a) 应符合 GB 50201、SL 252 的有关要求,以不影响防洪安全为前提; b) 在增加水域面积,解决河道连通的同时,不应增加新的阻隔; c) 河道改造应保持局部弯道、深潭、浅滩、以及洲滩湿地、河漫滩等自然景观的多样性特征,避免改变河道平面轨迹和河槽的断面形状; d) 应考虑河道生态对水质的要求; e) 应与河道自然景观相协调, 可把景观修复与治理工程相结合, 但不能以景观表象代替生态修复; f) 当需要修复的河段较长时,应以保护河流自然多样性特征为主要目标,选择多种辅助工程措施进行优化组合; g) 辅助工程措施的建设宜就地选材,结构型式、

27、施工工艺应充分考虑河道内各种生物生境要求。 6.1.6 辅助工程措施选择应遵循安全可靠、因地制宜、技术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并进行技术论证。辅助工程措施包括不限于生态堰坝、岸坡治理、河道疏浚等。 6.1.7 对于河道主槽稳定,枯水期来水较少、河道较宽且蒸发量大,以及区间鱼类等水生生物对河道水深有一定要求的减脱水河段的修复,结合地形条件,可在河段上设置纵向深槽。 DB3311/T 1172019 8 6.1.8 对于河道底坡较陡、水流流速较快、河道内鱼类等水生生物对水流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减脱水河段,可在河道上设置阶梯深潭系统。 6.2 堰坝设置 6.2.1 河面较宽、有鱼类洄游的顺直河段可设置生态

28、堰坝。 6.2.2 生态堰坝应能维持其保护河段的生态环境水位或最小水深,应不造成河道主槽裸露,满足河流纵向连通性要求。 6.2.3 生态堰坝设置不能形成新的阻隔,且考虑鱼类通行,堰(坎)顶高程一般按最小水深要求设置。 6.2.4 生态堰坝宜沿河道横断面方向布置,应视控制断面最小水深、河道底坡、河道的水流特性及生物习性确定,可采取以下型式和结构: a) 堰坝宜两端高,中间低,在汛期来流较多时,跌坎整体处于淹没状态,增加泄流能力,同时减少主流对两岸冲刷;在枯期来流较少时,中间较低处形成过流主槽,保障上下游连通; b) 坝脚充分利用原河道河谷漫滩的自然地貌,构造采用柔性结构的高低错落的坡脚; c)

29、堰坝型式和堰体结构宜结合生态修复工程及生态水文化景观需要布置, 并考虑与周边环境的结合相适应,注重其生态性,尊重河流自然走势。高度小于 1 m 的堰坝可采用坦水堰或宽顶堰,高度大于 2 m 的堰坝宜采用多级跌水堰或滚水堰,满足鱼类洄游要求。 6.2.5 生态堰坝可设置多级,多级生态堰坝的组成和构造与单级生态堰坝相同,多级堰坝的分级数目和各级落差大小,应根据地形、地质、工程量大小等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6.2.6 生态堰坝宜就地取材,采用鹅卵石、块石等天然建筑材料构建。以大粒径为主要构架,并辅以小粒径填充,以获得最佳孔隙率。石材的容重及大小应考虑汛期防冲要求,当设计流速较大,大粒径建筑材料获取

30、困难时,也可采用铅丝石笼,不宜使用浆砌石、混凝土预制块、模袋混凝土及联锁板等材料和结构。 6.3 岸坡治理 6.3.1 减脱水河段岸坡治理应兼顾防洪和生态保护要求,根据水流特性、岸坡情况,以及地形地质、施工条件和河道功能要求, 宜采用具有透水性和多孔性特性的生态型岸坡防护材料和结构, 以易于水体入渗、植物生长和鱼类产卵。 6.3.2 对于滩岸受水流作用会发生冲刷破坏的河段,应采取防护工程措施。 6.3.3 对已实行硬质护岸的河道岸坡,宜实行生态化改造。 6.3.4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为城镇河段的护岸应考虑景观休闲和亲水安全的需要。 6.3.5 厂坝间河道为乡村河段的护岸应结合水土保持和坡面植物措

31、施。 山丘区河段或流速较大的河段,宜采用耐冲刷的生态护坡形式。 6.3.6 生态护坡除应符合 SL 709 等规范要求,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满足岸坡稳定和防冲刷要求; b) 宜推广种植或保留对水体污染物有降解作用和对堤岸有保护作用的护堤植物; c) 宜采用本土植物,慎用外来植物; d) 用于治理的人工植被应与自然植被相适应,保护植被的自然特征; e) 水位变化范围内的,应为水陆两生物种。 6.4 河道疏浚 6.4.1 厂坝间河道疏浚应根据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特点,结合河流水系演变规律,统筹考虑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河道功能等因素进行疏浚。 6.4.2 应实行生态型清淤,并保护与修复湿地区域

32、内洼地、高岗、河漫滩等自然地貌特点。 DB3311/T 1172019 9 6.4.3 河道疏浚设计、施工技术要求应满足 SL 17 规定。 6.4.4 有条件的河道疏浚宜采用环保型绞吸装置,绞吸时产生的悬浮物扩散范围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4.5 淤泥处理、利用宜采用河道淤泥制砖和淤泥的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应避免受污染的河道底泥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并减少疏浚土方堆放对农田的占用。 7 生态建设验收 7.1 对于新建水电站,生态建设验收应与水电站工程验收同步进行;对于已建水电站,根据改造内容和投资主体,实行专项验收。 7.2 生态建设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完整性和可靠

33、性; b) 生态流量泄放情况; c) 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完整性和可靠性,监测数据(图像)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d)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生态治理情况(如有)。 8 长效管理 8.1 水电站应按照“电调服从水调”原则,根据已核定的生态流量和坝址处天然来水量,综合考虑水库综合功能及水库运行期和检修期间的要求, 制定以保障下游河道生态流量泄放和生态保护要求为目标的运行调度方案。 8.2 水电站应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其监测、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纳入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制定生态流量泄放管理制度,建立生态流量泄放台账,负责生态流量数据(图像)的记录、存储、上传和整理等工作。 8.3 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数

34、据、视频(图像)均应上传至生态流量后台监管系统,生态流量后台监管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应具备数据采集、保存、上传、导出等功能,应具备按河流展示数据、自动考核、自动统计(包括按日统计的监测设备在线率、泄放达标率等指标)、自动生成流量曲线和报表等功能; b) 应具备甄别生态流量泄放是否达到核定值、 自动保存的功能, 对于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的情况,系统应能自动报警;修改、删除数据和影像资料必须在监管系统留有记录,且记录不得删除; c) 其生态流量监测数据资料和佐证图像资料应保存2年及以上,视频资料应保存不少于3个月; d) 应具备报送数据至河湖长制信息系统的接口;应具备接入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等

35、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口,实现实时监管和数据共享。 8.4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以生态保护目标为核心的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宜建立生态流量监测计划和后评价机制,根据生态流量监测和评估结果,对水量配置、流量调度、监督管理等各项管理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8.5 小水电生态建设验收后应建立日常运营维护的保障措施,持续进行后期的管护、养护、监管等工作,确保水电站生态建设发挥最大效益。DB3311/T 1172019 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办法 A.1 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宜选择多年平均流量的 10%、频率(90%)最枯月平均流量法和日平均流量历时曲线法频率(95%)三种计算方法进行分类

36、核定。 A.2 对水电站取水点以上集水面积 200 km2及以上或有特殊生态需求的断面,宜采用多年平均流量 10%核定。 注:有特殊生态需求的断面是指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城镇及重要乡村、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省市级河流、重要交通公路沿线等的断面;涉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或开发区域等有特殊用水要求的河段,应专题论证核定其生态流量。 A.3 对水电站取水点以上集水面积 30(含) km2200 km2的断面可采用日平均流量历时曲线法频率(95%)核定。 A.4 对水电站取水点以上集水面积 30 km2以下的断面可采用频率(90%)最枯月平均流量法核定。 DB3311/T 1172019

37、 11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泄流能力计算 B.1 无压生态泄流管(孔)管(孔)口过流断面尺寸可按式(B.1)式(B.3)经试算确定。 302=gHmBQ (B.1) gvHH2+=2000 (B.2) xaBQv =0 (B.3) 式中: Q水电站应下泄的最小流量,m3/s; ,m淹没系数,侧收缩系数,流量系数,可按经验取值或经试验确定; H、H0堰上水头、堰上总水头,按可能的最小值计算,m; B溢流宽度,m; g重力加速度,m/s2; 0行进流速系数,通常取 1.0; v0行进流速,m/s; a,Bx行进流速断面河道水深,行进流速断面河道宽度,m。 下游水位(自

38、由出流)下游水位(淹没出流)上游水位最低水位(a)横剖面图(b)纵剖面图HvB/3B/3B/3ab a)横剖面图 b)纵剖面图 图 B.1 无压生态泄流管(孔)布置示意图 B.2 在近坝渠道的适当位置埋设管道下泄生态流量,管(孔)口过流断面尺寸可按上式(1)经试算确定。 B.3 有压生态泄流管(孔)孔口过流断面尺寸可按式(B.4)式(B.6)经试算确定。 DB3311/T 1172019 12 223/4222gAxARLnQH (B.4) 4/DR (B.5) 4/2DA (B.6) 式中: H管(孔)口最小作用水头,淹没出流时为上下游水位差,自由出流时为上游水位与出口中心高程的差,m; L

39、长度,m; n糙率,可按 SL 6552014 表 A.1.1 取值; R水力半径,m; A断面面积,m2; 局部水头损失系数,可按 SL 6552014 表 A.2.1-1 取值; x出流系数,淹没出流时取 0,自由出流时取 1; D直径(对于圆形管道,取内径) ,m。 库水位尾水位生态泄流孔Q(a)淹没出流库水位尾水位HQ(b)自由出流H生态泄流孔DLDLZUZDZDZU a)淹没出流 b)自由出流 图 B.2 有压生态泄流管(孔)布置示意图 B.4 生态泄流阀应选择与泄流孔(洞)相匹配的尺寸,最低水位、阀门全开时的泄流流量应不小于下游河道所需生态流量。全开时阻力特性可按式(B.7)式(B

40、.8)试算确定。 223/4222gAxARLnQHk (B.7) 222rrkKQHgA (B.8) 式中: k阀门全开时的阻力系数; DB3311/T 1172019 13 Hr阀门全开时的作用水头,m; Qr阀门全开时的过流流量,m3/s; K大于1的系数,宜取K1.1。 库水位尾水位Q(a)淹没出流,阀门在坝体内库水位尾水位HQ(b)自由出流,阀门在管道末端HDLDL阀门阀门ZUZDZDZU a)淹没出流,阀门在坝体内 b)自由出流,阀门在管道末端 图 B.3 生态泄流阀布置示意图 B.5 生态泄流闸的开度可按式(B.9)经试算确定。 02gHeBQ (B.9) 式中: 闸孔流量系数,

41、可按经验取值或经试验确定; e闸门开度,m。 下游水位(自由出流)下游水位(淹没出流)上游水位(最低)最低水位横剖面图纵剖面图下游水位上游水位(最低)横剖面图纵剖面图ecHHhse上游水位H平板闸门或弧形闸门(b)生态泄流闸-闸顶开启(a)生态泄流闸-底部开启拦河闸生态泄流闸生态泄流闸生态泄流闸BHeB a)生态泄流闸底部开启 b)生态泄流闸闸顶开启 图 B.4 生态泄流闸布置示意图 B.6 生态虹吸管孔口过流断面尺寸可按式(B.10)式(B.12)经试算确定。 2223/42222njjiiiigAxgAARnLQH (B.10) 4/iiDR (B.11) DB3311/T 1172019

42、 14 4/2iiDA (B.12) 式中: i管道编号; j局部水头损失发生位置编号; n靠近下游侧最末一根管道的编号。 图 B.5 土石坝虹吸管布置示意图 图 B.6 重力坝虹吸管示意图 B.7 最大虹吸高度应不超过当地允许的最大真空度,即应满足式(B.13)要求: 90033.102223/42BABjjABiiiiBZgAARnLH (B.13) 式中: HB最高位置、最低压力点 B 与上游水库水位的高程差; AB上游水库管道起始处点 A 与最高位置点 B 之间; ZB最高位置点 B 的高程。 DB3311/T 1172019 15 B.8 生态机组的额定流量 Qr根据核定生态流量确定

43、,经济流速 (钢管内的经济流速一般为 46 m/s),额定水头 Hr,水电站生态机组的额定出力 Nr。初步估算装机容量,可按式(B.14)确定: 9.81rtgrrNQ H (B.14) 式中: Nr生态机组的额定出力,kW; Qr生态机组的额定流量,m3/s; Hr生态机组的额定水头,m; t水轮机的额定效率系,%; g发电机的额定效率,%。 DB3311/T 1172019 16 参 考 文 献 1 SZY 206 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 2 SL 247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3 SL/Z 479 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 4 SL 555 小型水电站现场效率试验规程 5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指导意见 6 浙江省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7 丽水市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分类核定与监测指导意见 8 丽水市农村水电站生态泄流监督检查实施意见(试行)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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