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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复习资料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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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人力资源管理师,1,劳动关系管理,第 六 篇,2,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3,第一节 劳动争议概述,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四节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目 录,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第一节 工伤与工伤保险概述,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三节 工伤保险待遇,3,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4,一、劳动争议的特征与解决途径,1.劳动争议的法律特征,(1)劳动争议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为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另一方为劳动者或其团体,而且双方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2)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在生产过程中他们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他们是处于平等地位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一节 劳动争议概述,5,(3)劳动争议的内容只能是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这些经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权利义务,在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必受侵害。,(4)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就会引起社会不稳定,人民不团结,会破坏劳动生产力,从而给国家造成损失。,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一节 劳动争议概述,6,一、劳动争议调解的范围和原则,1.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调解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只限于本单位范围以内的争议。,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9,2.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是除了应当遵循解决劳动争议的普通原则,即着重调解、及时处理,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原则之外,就调解的特殊性,还应遵循自愿原则和民主说明的原则。,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10,二、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用人单位工会代表组成。,有关规定指明,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提出,并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协商决定,但用人单位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3。,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11,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原则,根据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用人单位工会,没有设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由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用人单位工会代表担任。,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12,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从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构成上看,它是由不脱离工作岗位的兼职代表组成的,无论是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或是工会代表,都是通过民主选举或当事方指定的,并不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委任的;,第二,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方法是说服教育,使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不具有行政或司法手段的强制性;,第三,调解协议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只能由当事人自觉履行。,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13,三、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1.申请调解,2.受理劳动争议,3.实施调解,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14,四、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的所有内容都是经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在自愿的基础上基于自已的独立意见达成的,所以当事人不应该做出与自已的真实意见相反的行为。但是,由于调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在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而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15,五、工会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中的地位和作用,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依法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保证当事人实现自愿调解、申请回避和申请仲裁的权利;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调解协议;及时做好调解文书和有关案卷的整理工作,加强宣传,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16,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工会代表)的职责,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调解申请,决定是否受理;决定调解委员会成员的回避情况;及时指派调解委员会调解简单的劳动争议;主持调解委员会会议,确定调解方案;召开由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依法主持调解。,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17,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机构及程序,1.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1)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强制性、及时性的特点。,(2)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措施,兼有行政司法的双重特征。,(3)劳动争议仲裁应遵循的原则有:先行调解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回避原则和及时原则。,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18,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依法成立的专门机构,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办事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庭及仲裁员。,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19,3.劳动争议仲裁程序,(1)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书面申请。,(2)受理。仲裁办事机构要员对仲裁申请书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当事人资格及该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范围。,(3)准备与审理。仲裁庭成员在审理准备工作完成后,应拟定处理方案。,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20,二、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当事人和工会,1.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所说的当事人包括劳动争议仲裁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当事人、仲裁第三人及仲裁代理人。,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21,2.工会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和作用,工会代表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担任副主任或委员,参与处理本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工会代表应按时参加仲裁委员会会议,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应书面委托本组织其他人员参加;对仲裁裁决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对应受理而未予受理的案件,提请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参与研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仲裁庭提交的重大案件,参与审查、批准案情复杂,需要延期处理的案件;对已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理的,应要求仲裁委员会主任提交仲裁委员会重新处理;对受理的集体劳动争议及本地区有影响的个人劳动争议案件,应及时向本级及上级工会书面报告。,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22,三、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和效力,1.仲裁的申请时效,2.劳动争议仲裁的处理时效,3.仲裁裁决的履行,4.仲裁裁决的效力,第二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23,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24,一、工伤的概念及基本特征,1.工伤的概念,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或者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者职业病。,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第一节 工伤与工伤保险概述,25,2.工伤的基本特征,一般来说,工伤具有以下特征。,(1)工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对职工造成的伤害。,(2)工伤是对职工的人身伤害。,第一节 工伤与工伤保险概述,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26,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起,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本市有关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事项等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一节 工伤与工伤保险概述,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27,三、工伤保险的概念及特征,1.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病、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第一节 工伤与工伤保险概述,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28,2.工伤保险的特征,工伤保险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伤保险具有法定性。,(2)工伤保险具有救济性。,(3)工伤保险具有社会性。,第一节 工伤与工伤保险概述,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29,四、工伤保险的原则,1.个人不缴费原则,2.社会统筹原则,3.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4.无过错责任原则,5.经济损失补偿与事故预防及职业康复相结合原则,第一节 工伤与工伤保险概述,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30,一、工伤保险的适用,1.工伤保险的法律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中包括国有企业、民办企业、私有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它是由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组成的。,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31,2.对几类特殊情况的认定,(1)关于国家机关人员的工伤待遇认定。,(2)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待遇认定。,(3)关于非法用工主体和非法使用童工的处理。,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32,二、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1.时间界限,即工伤一般只限于工作时间之内发生的急性伤害。,2.空间界限,即工伤一般只限于生产、工作区域之内发生的急性伤害。,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33,3.职业界限,即工伤一般只限于执行职务时发生的急性伤害。,4.主观过错界限,即除了职工本人故意造成的急性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发生在职工本人有过失和无过错的主观心理状态下的伤害,只要符合工伤条件的,都属于工伤。,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34,5.法定特殊界限,即法律上规定的属于工伤一般界限以外的特殊情况。例如,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和人民利益而遭到的伤害,应属于工伤。,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35,三、工伤认定的范围,1.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以下7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36,(3)在工作时间里,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37,2.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以下3种情况属于视同工伤。,(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38,3.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以下3种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39,四、工伤认定的程序,1.申请及时效,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3.受理和举证,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40,五、工伤致残程度和因工死亡,工伤致残程度和因工死亡是工伤后果的两种主要形式。在认定工伤的基础上,应对工伤伤残程度和因工死亡进行认定。,第二节 工伤保险适用与工伤认定,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41,一、工伤医疗期待遇,1.医疗待遇,2.停工留薪待遇,第三节 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42,二、工伤致残待遇,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第三节 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43,2.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第三节 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44,3.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劳动合同期満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节 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45,三、因工死亡待遇,第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第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第三节 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46,四、工伤保险待遇的丧失与责任承担,1.工伤保险待遇的丧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第三节 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47,2.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第三节 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一章 工伤与工伤保险,48,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49,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集体合同可称为团体协议、集体协议、集体契约、劳资合约等,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它是工会与企业之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员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事项等签订的书面协议。,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50,作为一种合同的形式,集体合同除了具备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1.集体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2.集体合同是一种集体性质的劳动协议,3.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义务具有不对等性,4.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51,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和发展,集体合同是产业革命以后,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特别是工会的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国家对集体合同的态度,经历了一个反对承认保护的演变过程。,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52,三、集体合同的作用,第一,集体合同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改进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管理制度,调动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双方的积极性和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生活条件都有重要的作用。,第二,集体合同对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各自承担的责、权、利做了明确的规定,通过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不仅可以使双方当事人建立起互相依靠、互相配合的关系,还可以使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有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53,第三,集体合同的签订,为企业民主管理经常化提供了条件,也使职工代表充分行使了审议、维护和监督权,还可以更好地组织职工代表或工会专门委员会有组织、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和提出改进意见。,第四,以集体合同作为主要依据,便于组织职工对企业行政的责任制和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评议,为提高民主评议企业领导的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54,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2.合同内容不同,3.订立合同的作用不同,4.两者的效力不同,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55,一、集体合同的内容,集体合同的内容,是指在集体合同中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条款及必须明确的其他问题。一般认为,完整的集体合同,应当由以下几类条款构成。,1.标准性条款,2.目标性条款,3.程序条款,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56,二、集体合同的可备条款,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57,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集体合同期限,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58,三、集体合同的期限,集体合同的期限是指集体合同的有效存续时间。,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只对定期集体合同做出了规定,期限为1-3年,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对合同进行修订。,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59,四、集体合同订立的原则,工会与企业行政之间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2.平等协商原则,3.权利义务对等原则,4.审查原则,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60,五、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1.签约阶段,(1)确定集体协商代表。,(2)集体协商。,(3)职工会议讨论通过。,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61,2.审核阶段(政府确认阶段),(1)审核机构及管辖权。,(2)报审及审查。,3.公布阶段,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62,一、集体合同的履行,履行集体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讲,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在集体合同规定中,一般对集体合同的履行都有明确的规定,特别强调了用人单位对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的履行应当坚持实际履行、适当履行和协作履行的原则。,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63,二、集体合同变更或解除,可以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包括:,(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64,三、集体合同的终止,集体合同的终止,从广义上理解,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因目的实现而终止,3.因依法解除而终止,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65,一、集体合同争议的概念及处理原则,1.集体合同争议的概念,集体合同争议,又称集体合同纠纷,是集体合同当事人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劳动争议的一种表现形式。,第四节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66,2.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原则,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公平、及时处理原则。,(2)保障社会公众整体利益的原则。,第四节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67,二、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法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面协调处理。,第四节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68,三、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法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节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第二十二章 集体合同,69,祝大家成功!,谢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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