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常规技术规定
产品名称
UV光固化塑料油漆
产品型号
UV-000F光油及配套底漆
生产厂
抽样方案
按GB2828-87Ⅱ类执行
失效率(入)
序号
项目
技 术 要 求
一.
被涂装材料
该涂料能适应于ABS和HIPS工程塑料机壳底材(含阻燃和非阻然),对于ABS材料可以直接喷涂光油。
二.
原漆技术规定
1. 涂料颜色及外观:涂料色板符合封样色板规定;涂料无机械杂质、沉淀、浮色。稀料及辅料应清辙无杂质等。
2. 清漆粘度:(涂4#杯,25℃) 30—50S
3. 底漆粘度:(涂4#杯,25℃) 90—250S
4. 清漆固含量:≥75%,取W1(5克)原漆涂在铁板上,在60℃烘烤10min经UV固化,称量烘干后的重量W2,固含量=W2/W1*100%)
5. 色(底)漆固含量:≥30%(取1.5-2.0克原漆,在150℃烘烤3小时,该指标作为涂料成本核算依据)
6. 制板条件:H-IPS、ABS色板清洁,底漆配制:原漆:稀料=1:1.2配制,200~250目滤网过滤;UV光油配制:原漆:稀料=1:0.5配制,350~400目滤网过滤;
7. 烘烤条件:底漆60±5℃×15~20min;UV光油:UV能量600-900mj/cm²。
8. 乙方签定本协议时,需书面向甲方提供关键原材料的型号及比例,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方负责对乙方保密,涂料的重要原料成分的型号经双方技术确认后,供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相关技术部门和认定部门将不定期对乙方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核算。
9. 此后根据甲方相关产品对该油漆性能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技术协议作出书面补充和明确,所作出的书面补充和明确具有与本技术协议相同的效力.
序号
项目
技 术 要 求
三.
涂膜物理性能规定及检测方法
序号
项目
检测方法
规定
1
附着力
按GB/T9286-98划格法
100%无脱落
2
铅笔硬度
按GB6739-1996 B法,用ABS色板,以划破为标准
≥HB
3
耐磨性
专用TABER耐磨测试仪(600g承重),移动速度为25次/分钟
≥300次,无露底现象
4
耐高温
70℃的环境中放置48H
漆膜无异常
5
温度冲击
(-30℃,3H;70℃,3H)10个循环,完毕后放置12小时进行附着力测试
无变色,龟裂和脱漆
6
耐湿热
HPIS色板在45℃,湿度为95%的环境中放置120H,取出放置12小时进行附着力测试
漆膜无异常,100%不脱落
7
耐油性
在色板上滴2-5滴油,静置24小时
漆膜无明显异常
8
耐水性
正常制备色板和机壳,晾置24小时后,①色板半截放置于45℃水中,放置3h
②机壳漆膜表面涂水,水上面用3M 2124C膜或发泡塑料袋贴紧、包严,45℃╳3h
漆膜均无变色、脱落
序号
项目
技 术 要 求
三.
涂膜物理性能规定及检测方法
序号
项目
检测方法
规定
9
耐酒精性
用沾湿酒精的绸布,包在500g砝码上,垂直方向不加压,水平方向来回滑动
≥500次,漆膜无明显异常
10
颜色与光泽
按GB1743-79检测
重要以施工喷涂到色板、机壳上符合封样色板和机壳规定为准
11
耐低温
-30℃室温中放48H
漆膜无异常
12
粘附性
将3M250胶带与长虹HIPS色板长边垂直紧贴于漆膜表面,用手用力来回压6-8次,保证胶带平整,无气泡。静置1分钟后,迅速拉起胶带,测试3次
漆膜无脱落、色差等异常现象
13
耐电压性
耐电压极间15MM,电流5MA,8KV,10S
不出现拉弧、打火、击穿等现象
14
回粘性
喷好漆的色板静置24小时,在色板漆膜上铺上一层发泡塑料膜,再放置500g/cm2砝码于塑料膜, 50℃放8小时或常温10℃~35℃静置24小时
漆膜无异常、无压痕、脱落
15
耐手汗
1. 油漆正常喷涂,待UV光固化后,于漆膜表面涂抹正常人体自然手汗,放置于45℃环境中3天,冷却到室温
2. 用滴管将配制的酸、碱手汗液滴2-5滴于漆膜表面,60℃放置12小时,冷却到室温
1. 漆膜无异常,无明显酸碱手汗痕迹
2. 人工手汗痕迹可擦去
序号
项目
技 术 要 求
四.
施工规定
1. 重涂性好,UV光油在古固化后再次返修,其性能达成所有技术规定。
2. 漆膜分散均匀,雾化效果好,对枪柜及设备的适应性广。漆膜平整光滑。
3. 塑料工件表面需解决干净(油污、水迹等)。
4. 环境规定:涂装现场干净整洁,涂料施工温度规定达成15-35℃。在此温度范围外进行施工,应由甲方及时告知乙方进行涂料配方调整,通过甲方现场试用及工艺配合,以尽量满足特殊条件下的施工规定。
配漆比例:按乙方提供的配制比例为准
5. 不同季节稀料的使用,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气候环境条件,乙方据此提供各个季节稀料牌号、合用季节、使用温度。乙方还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环境,气候及基材的适应情况提供相关稀释剂的使用规范。
6.乙方提供完善的施工工艺规范书。
五.
包装,运送,储存
1. 涂料采用金属桶(该桶统一为桶盖可所有揭开的敞口密封桶。如无甲方批准,乙方不得使用回收桶盛装涂料,否则,甲方视回收桶盛装的涂料为不合格批次,并按该批涂料总价值的8‰进行处罚)盛装,桶表面标明涂料净重、牌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标记等,且笔迹清楚。稀料﹑辅料桶表面同样应标明净重、牌号、厂家、生产日期、合用季节及温度等。涂料及稀料、辅料每桶净重不得少于包装桶上标明的净重。
2. 车辆运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严禁日晒雨淋,严禁污染。由于包装不良导致涂料,稀料渗漏,短缺由乙方负责。
3. 涂料,稀料应存放于通风,干燥处防止日光直射,并远离火源,热源。自到达甲方起,色漆存储有效期不能低于一年,光固化油漆存储有效期不能低于6个月。
六.
其它规定
1. 检测中对所检测的项目达不到标定值时,作退货解决。对个别项目接近标定值时,需由甲方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在生产使用中,确因涂料自身质量因素导致生产障碍时,作退货解决,并由乙方补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3. 本协议中所有理化指标的检测应作为油漆入厂检查合格与否的判断依据,同时油漆喷涂到产品上漆膜性能应满足整机各种实验规定,如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整机装配、包装、整机实验、运送、销售等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漆膜脱落、变色等异常现象,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补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4. 双方经协商后,可根据实际需要签定补充协议。
5. 长虹方(甲方)提供应乙方色板色彩应为甲方独有,乙方应遵守市场技术保密原则,不得将该类色彩油漆及相应配方提供应任何第三家。
6. 乙方应及时提供周到的技术服务,配合甲方有效解决涂料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并提供相关培训。新品种油漆,乙方必须给出相应的施工规范和规定。
7.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其产品的相应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所用材料的组成、MSDS清单,并保证乙方提供的材料中不包含任何铬、汞、铅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提供书面证明),并长期提供技术支持。
8.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将通过甲乙双方协商批准后,按《技术质量协议更改告知》形式予以明确,内容与该协议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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