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订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作品的名称
甲方将其享有著作权的 软件 版本之所有著作权利永久性地转让给乙方。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区范围
2.1甲方向乙方转让以下所有地区范围内的所有著作权;
2.2地区范围涉及:【全国】;
3.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
3.1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乙方按照本协议项下的软件销售利润的30%标准向甲方支付软件著作权转让费用。
3.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号前电汇支付。
甲方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未经乙方书面批准,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甲方不得向任何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本协议项下的软件著作权。
4.2甲方批准将本协议项下的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所有无任何限制地转让给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所有归乙方所有。
4.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利。
4.4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交付所有该软件的所有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文献。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4.5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并协助乙方向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软件著作权。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5.2乙方有准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5.3甲方批准乙方自行对本软件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
6保证与承诺
6.1甲方保证与承诺
6.1.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协议,本授权不具有侵犯别人软件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别人软件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补偿;
6.1.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拥有本协议规定之权利,涉及在本协议签定生效之前,甲方未将该权利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6.1.3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
6.2乙方保证与承诺
6.2.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协议;
6.2.2乙方保证于本协议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协议权益相冲突之协议;
6.2.3乙方保证本协议的所有或部分不会以涉及但不限于授予、许可等使用方式由第三人合用。
7.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献及资料(涉及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献的原提供方批准,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所有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此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失效。
8.违约责任
8.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导致损失,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规定对方补偿导致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8.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4条的规定,逾期 5 日交付本产品的所有技术文档及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规定甲方补偿因迟延交付所导致的损失。
8.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3.2条的规定,乙方应每日按约定报酬的千分之历来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8.4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6.1条的规定,乙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有权规定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补偿由此给乙方导致的损失。
8.5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6.2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补偿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
8.6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保护和实现本协议项下权利和救济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涉及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9.协议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但碰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书面告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协议之权利。
9.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9.2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协议修改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规定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征得对方批准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告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献,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导致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1.不可抗力
11.1假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此等事件涉及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动及战争(不管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所有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1.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也许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告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连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也许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和谐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合用本协议关于协议终止的规定。
12.其他约定
12.1有关本协议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和谐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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