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协议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协议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23 年 月 日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协议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征询收费有关问题的告知》的有关精神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执行。
第一条:项目建设内容
1、生产规模:
2、项目总投资: 万元
第二条:环评收费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环评费用拟定方式:固定总价(含税、监测费、编制费、评审费、评估费等)人民币 整(¥ )。
2、支付方式:协议签订一周内首付 元整 (¥ ),监测部门的合格监测报告完毕后再付 元整(¥ ),完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技术评估,甲方付清余款 元整(¥ ),以汇款凭证为准当天即交付所有合格的环评文献。每次付款前,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交当期应付款项的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第三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审和交付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单位是 市环保局。
2、协议生效、甲方提交编制环评报告书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 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毕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涉及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完毕);甲方在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全乙方所需资料。
3、乙方向甲方提交通过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正式版10份(环保部门存档的由乙方提供),电子版一份。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献)、工程可行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本)和地勘报告、厂区平面图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2、为乙方顺利完毕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向乙方提供公众参与的资料及结果。
4、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在本地报纸公示原文。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研究该项目有关文献,现场踏勘,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也许带来的影响,得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编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安排、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审会。
3、负责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规定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修改。
4、对成果资料和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提供应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
5、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送审、报批及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的有关事宜。
6、协助设计单位在有关设计文献中贯彻有关环境保护措施与内容。
7、乙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书告报告书不能满足协议约定规定期,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直至达成协议约定规定,协议约定期间延误责任按协议约定执行;因此给甲方导致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未尽事宜
1、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费由乙方承担。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审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协议约定准时提供评审相关资料,如未准时提交则在编制、评审期间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而导致的项目不能正常审批,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协议约定期间提供资料,影响工作进度,乙方完毕工期顺延;如所提资料不准确,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修订评价工作完毕时间。
2、乙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不能满足协议约定规定期,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直至达成协议约定规定。
3、甲方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提供资料,引起交付延误,工期顺延。
4、乙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不能满足协议约定规定期,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直至达成协议约定规定。协议约定期间延误责任和因此对甲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双方违约给对方导致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损失。
第七条:协议争议与仲裁
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调解。
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批准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 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或解除协议,双方履行完协议约定条款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合作协议
委托方(又称甲方):
受托方(又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洁合作,保证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合法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委受托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中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合法的利益,损害发包人利益。
(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对方公司予以检举。
第二条 委托方的责任
委托方所有雇员和从事该工程建设的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受托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受托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规定、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与有也许影响公正执行协议的受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受托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委托方项目工程施工协议有关的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 承包人的责任
应与委托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相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涉及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委托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也许影响公正执行协议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接受委托方辞、退职人员和跳槽人员。
(六)及时举报有违反规定的各种索贿和接受贿赂行为的委托方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旦发生以上情况,委托方将单方面终止双方间的工程协议,冻结所有应付帐款,并规定受托方100倍补偿委托方的经济损失,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责任,委托方有权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解决。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由发承包双方各执贰份,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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