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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利用,生物基因技术,直接改良物种,使人类所食用的,主食和蔬菜,更富营养。,这种趋势顺应了人类对食品安全不断增强的要求,更加,利于人体吸收,。,第一节 功能食品质量控制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一、功能食品质量控制的必要性,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添加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属于保健功能因子范围的药物或药物成分;,具有不同功能作用的保健食品所适宜的消费人群是不同的。,根本上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的必要措施,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应提交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者签订的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有效合同书;,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功能食品生产对工厂的要求,符合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规定。,对厂址与环境的要求;,对厂房的要求;,对卫生设施的要求;,功能食品生产的工艺要求,必须合理、稳定、成熟,具有工业化生产的可操作性,不能对产品的功能产生不利影响,要求工艺简捷、高效与技术、设备先进,功能食品生产的设备要求,设备必须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设备不得对产品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第三节 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建立质量控制管理机构,新产品研发部门,质检部门,工艺控制部门,销售服务部门,质量控制管理的建设要求,建立质量控制的保证体系,ISO9000,国际标准组织;,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质检部门技术设施的建设要求,确保基建符合要求,保证常规设施的数量和质量,第十一章 功能食品的检验规范,教学目的,功能食品检验的内容以及检验方法;,功能学检验、功效成分检验方法、稳定性检验以及安全毒理学评价的要求。,第一节 功能食品检验内容与方法,功能食品检验的基本内容,同类普通食品的检验项目,产品感官性状、物理性质、化学组成与营养成分;,卫生指标。,有效成分的检验,含有一种或几种有效物质进行检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中的检验指标、方法和要求同样适用于功能食品。,功能学的检验,用规范化检验方法得出阳性即有效的检验结果。,HACCP中定期与不定期检验。,产品的稳定性是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制定检验方法规范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体现功能食品的概念;,有效编制功能食品质量为目标。,功能食品检验规范主要有:,食品卫生标准中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第二节 作为普通食品的检验内容与方法,已有的检验方法规范,“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对普通食品检验方法的说明,感官检查,按一定标准严格挑选检查人员,将对食品的感觉程度以打分等方法尽量量化,组织者与检查者实行双盲法等。,理化检验与营养成分分析,一般理化性质的检验,酸度、pH、温度、粒度(粉碎程度)、折射率、硬度、疏松性、保水性等。,化学组成与营养成分分析,基本成分全分析:水分、粗蛋白质、粗脂质、总碳水化物、灰分的检测。,营养成分分析:水分、蛋白质、非蛋白氮、各种游离氨基酸、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等。,一类或几类、一种或几种营养素分析:蛋白质、脂质、碳水化合物、无机盐与微量元素、维生素、膳食纤维。,非营养素的食物成分分析:类黄酮、皂苷、植物固醇、鞣酸、色素、芳香物质、茶碱、咖啡因、呈味物质;动物性食品中的含氮浸出物,肽类、核苷酸等。,有毒、有害成分的分析检验,砷、铅、汞、铜等有害金属;,粮豆为原料的功能食品进行黄曲霉毒素,B,1,及农药残留量检测;,油脂类功能食品进行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非食用油成分的检验;,酒精为原料或赋型剂的功能食品,(,如药酒等,),要进行甲醇、杂醇油、醛类等检验;,饮料或口服液等要进行防腐剂、酸度、甜味剂等项目的检验;,其他。,食品微生物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及霉菌含量等项目。,第三节 功效成分或活性物质的检验,申报功能食品,应提供产品功效成分的含量测定报告。,单一功效成分的提供成分含量测定报告;,多组分产品提供主要功效成分含量测定报告;,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原料名单及含量。,对功效成分检验方法的要求,选用检验方法的原则,选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注意方法的专属性和可控性;,操作简单、仪器易得、灵敏度和准确度高、重复性好的方法。,注意方法的先进性。,进行检验方法学的考察,条件和方法,测定条件的选择,线性关系的考察,测定方法的稳定性,重现性试验,回收率测定,灵敏度考察,常检的功效成分,皂苷,(,人参皂苷、红景天皂苷、绞股皂苷等,),、多糖,(,虫草多糖、灵芝多糖、香菇多糖、枸杞多糖等,),、低聚糖、总黄酮,等。,第四节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检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检验机构与程序,检验机构,必须由卫生部认定督检验机构或其他机构进行。,检验程序,评价程序一般为:,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等),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指经口急性毒性。,目的是了解被检物的毒性强度和性质,可能的靶器官,为蓄积性和亚慢性试验的剂量选择提供依据。,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传统致畸试验和短期喂养试验。,遗传毒性试验:目的是对受试物的遗传毒性及是否具有致癌性进行筛选。,传统致畸试验:是了解受试物对胎仔是否具有致畸作用。,短期喂养试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短期喂养试验的目的是进一步了解其毒性作用,估计最大无作用剂量。,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包括90d喂养试验、繁殖试验和代谢试验。,90d喂养试验:目的是观察受试物以不同剂量水平经较长期喂养后对动物的毒性作用性质和靶器官,并初步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繁殖试验:受试物对动物繁殖及对仔代的致畸作用,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的剂量选择。,代谢试验:了解受试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速度以及蓄积性,寻找可能的靶器官,为选择慢性毒性种系提供依据。,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包括致癌,),试验,了解经长期接触受试物后出现的毒性作用。,受试物选择毒性试验的原则,我国创新的化学物质;,与已知物质的化学结构基本相同的衍生物或类似物;,国际上已知可食用的化学物质;,新资源功能食品;,普通食品原料或药食两用物质原料的功能食品,安全性评价时需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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