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零售餐饮服务业预付卡合同标准(2025年版)
合同编号: [发卡方名称] - [年份] - [序列号]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具体地点]
甲方(发卡方): [发卡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注册地址:[地址]
联系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
乙方(持卡方): [持卡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号码]
联系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预付卡发行与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说明
1.1 本合同所称“预付卡”是指甲方发行,记载了一定金额,持卡方凭此卡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受商品或服务的非现金支付凭证。本合同项下的预付卡名称为:[预付卡名称]。
1.2 预付卡面值为人民币 [金额] 元,种类为 [记名/不记名] 预付卡,[电子/实体] 卡。
1.3 预付卡有效期为自 [开始日期] 起至 [结束日期] 止。
1.4 甲方承诺,在预付卡有效期内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保障乙方凭预付卡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受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第二条 预付卡的购买与发放
2.1 乙方通过 [购买方式,如线上平台、指定门店、合作渠道等] 方式向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预付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 元。
2.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购买款项后 [天数] 个工作日内,通过 [发放方式,如邮寄、现场交付、电子券生成发送等] 向乙方发放预付卡及密码(如适用)。电子预付卡或密码应发送至乙方提供的 [邮箱地址或手机号码]。
2.3 乙方购买预付卡应向甲方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如为记名预付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第三条 预付卡的使用范围与规则
3.1 本预付卡可在甲方自营的 [经营地址或区域范围] 内使用,或按照甲方公示的合作商户目录,在指定的合作商户处使用。
3.2 本预付卡仅限于用于购买甲方或其合作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得用于购买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不得用于提取现金、购买不动产、汽车、金饰、珠宝、股票、理财产品、彩票、预付式消费(如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除非另有约定)。
3.3 每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金额] 元(单笔最高消费限额,如无则删除此句)。
3.4 甲方或其合作商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特定商品或服务的购买限制,具体规则以甲方或商户公示为准。
3.5 预付卡消费采用 [非接触式、密码验证、刷卡+密码等] 方式结算。
3.6 甲方为乙方提供预付卡消费记录查询服务,乙方可通过 [查询方式,如App、官网、客服电话等] 查询消费明细及余额。
第四条 发卡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或合作商户,但应提前 [天数] 日通过 [公告方式,如官网、门店公告等] 进行公示。调整内容对乙方不利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兑换或转换安排。
4.2 甲方应确保预付卡在有效期内能够正常使用,并保证预付卡资金的安全。
4.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明确告知预付卡的有效期、使用范围、限制条件、风险提示、残值处理方式、兑付规则、挂失流程等关键信息。
4.4 甲方应建立预付卡风险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预付卡系统及资金安全,防止欺诈行为。
4.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便捷的预付卡挂失、密码修改等服务。
4.6 甲方承诺,在预付卡有效期内及甲方合法经营期间,保障乙方凭预付卡享受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4.7 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并、分立、解散、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应提前 [天数] 日通过有效途径通知乙方,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预付卡:
(1)[处理方式一,如:将预付卡权益转让给指定的接续经营者,转让条件同等适用于乙方;]
(2)[处理方式二,如:设立专项兑付基金,按照预付卡面值的一定比例或约定规则,在 [时间] 前兑换现金或等值商品;]
(3)[其他合法处理方式]。
具体兑付细则由甲方另行公示或与乙方协商确定。甲方应负责完成上述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8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乙方同意或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9 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预付卡业务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持卡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公示的规则使用预付卡。
5.2 乙方应妥善保管预付卡及密码,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预付卡遗失、被盗或密码泄露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如为记名预付卡,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新。
5.4 乙方应遵守甲方及合作商户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消费。
5.5 乙方应了解并自行承担预付卡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卡遗失、被盗风险,以及发卡方经营不善可能导致的兑付风险等。
5.6 乙方如需挂失预付卡,应通过 [挂失方式,如客服电话、官方网站等] 向甲方办理挂失手续。记名预付卡挂失后,甲方应立即停止在该预付卡上的非授权交易。挂失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收到挂失申请后 [时间] 内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手续费按甲方公示的标准收取(如无则删除此句)。
5.7 乙方如需补办预付卡,应向甲方申请,并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工本费或补办费(收费标准及是否收费由甲方公示)。补办后的新卡生效,原卡及余额作废。
第六条 预付卡的有效期与残值处理
6.1 本预付卡的有效期自 [开始日期] 起至 [结束日期] 止。乙方应在有效期内使用预付卡。
6.2 预付卡逾期未使用的处理方式如下:[处理方式,如:预付卡到期自动作废,甲方不承担退款责任;或:预付卡到期后可按面值一定比例兑换现金/商品,具体规则见甲方公示细则]。
6.3 预付卡在有效期内或到期时,如有余额(残值),残值处理方式如下:
(1)[处理方式一,如:乙方可凭有效证件及预付卡到甲方指定地点申请兑换现金,兑换比例不超过面值的 [百分比]%,甲方收取不超过 [金额] 元的手续费;]
(2)[处理方式二,如:预付卡残值可按照甲方公示的等值商品目录进行兑换;]
(3)[处理方式三,如:若甲方根据第四条第4.7款规定进行转让或设立兑付基金,则按该处理方式执行;]
(4)[其他合法处理方式]。
具体兑换时间、地点、流程及手续费(如适用)由甲方另行公示。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银行系统故障、通信中断等)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或预付卡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7.2 因第三方原因(如黑客攻击、欺诈行为等)导致乙方资金损失或预付卡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在已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不承担责任。
7.3 甲方已尽到合理提示和说明义务,乙方仍因自身原因遭受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
8.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名称] 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地点为 [地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9.1 双方在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 [天数] 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联系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9.2 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可通过邮寄、快递、传真、电子邮件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信发出后 [天数] 日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签收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送成功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主要条款,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 [天数] 日内仍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构成双方关于预付卡发行与使用事宜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此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
11.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
11.3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请求、同意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以下无正文)
甲方(发卡方): [发卡方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持卡方): (签字)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单位(如适用):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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