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拍卖协议书协议书甲方(委托人):乙方(拍卖机构):鉴于甲方为一合法主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委托乙方进行司法拍卖,并对此表示真实且无误导性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并同意履行相关义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 司法拍卖:指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依法将甲方合法拥有的被查封、冻结、扣押、执行的标的物或资产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进行转让。2. 标的物:指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司法拍卖的被查封、冻结、扣押、执行的财产、资产或其他合法物品。3. 报名人:指符合条件的依法参与司法拍卖活动的被拍卖对象。4. 竞买人:指通过竞价方式成功购得标的物的法律主体。第二条 司法拍卖流程1.
2、 委托与接受:甲方将拟参与司法拍卖的标的物明确告知乙方,并提供充分的相关资料。乙方依法对标的物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订司法拍卖委托协议。2. 公告与报名:乙方依法将拍卖公告发布在指定媒体、平台或渠道,报名人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线上或线下报名。3. 竞价与成交:乙方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竞拍活动。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参与竞拍,最高价者获得标的物所有权。成交后,乙方将竞买人与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公告。4. 执行与结算:乙方与竞买人签署相关协议,并协助竞买人履行相关手续,如支付购物款项、签订转移登记等。乙方依法按规定程序将标的物交付给竞买人,竞买人支付相应费用并完成交割。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1.
3、甲方权利与义务: a) 向乙方提供标的物的真实、完整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属证明、技术参数、市场估值等; b) 配合乙方完成拍卖所需的各项手续工作; c) 在标的物成功成交后,按时清偿乙方收取的委托金及其他费用; d) 遵守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乙方权利与义务: a) 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评估标的物的市场价值并确认是否具备司法拍卖条件; b)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示拍卖公告、报名人、竞买人及成交结果等信息; c) 组织竞拍活动并维护竞拍过程的公正、公平; d) 协助竞买人完成相关手续,确保竞买人获得标的物有效所有权; e) 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置债权。第四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协议书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技术、合作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披露给第三方。2. 双方对自己因违反保密条款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1.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至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 协议项下产生的争议仍无法解决的,可由甲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签字: 日期:乙方(拍卖机构)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