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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主编舒放王克良,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第21章 职位聘任,职位聘任的含义与意义,聘任制实行的范围与条件,职位聘任的方式,职位聘任的内容及管理,人事争议仲裁,重点问题,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1 职位聘任的含义与意义,21.1.1 职位聘任的含义,1.职位聘任的基本定义,职位聘任,是公务员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聘任制,即是公务员机关根据职位的需要,通过签订聘任合同,选拔、任用、管理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1 职位聘任的含义与意义,21.1.1 职位聘任的含义,1.职位聘任的基本定义,从形式上看,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一样,是公务员的一种任职方式。,从实质上看,聘任制是以任职方式为核心,包括产生方式和管理方式在内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1 职位聘任的含义与意义,21.1.1 职位聘任的含义,2.职位聘任的特点,特点,平等协商,合同管理,任期明确,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1 职位聘任的含义与意义,21.1.1 职位聘任的含义,3.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的比较,从权力来源看,选任制公务员的职权直接来自于选举人的授予,直接体现人民意志;,而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都是公务员机关任命的,其职权来自于公务员机关的授予,间接地反映人民意志。,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1 职位聘任的含义与意义,21.1.1 职位聘任的含义,3.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的比较,从产生方式上看,选任制公务员经选举产生,委任制公务员通过录用、调入、公开选拔产生,聘任制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者直接选聘产生,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1 职位聘任的含义与意义,21.1.1 职位聘任的含义,3.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的比较,从任职时间上看,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委任制公务员自任职决定或命令通过之日起任职,聘任制公务员自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任职,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1 职位聘任的含义与意义,21.1.1 职位聘任的含义,3.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的比较,从任职期限上看,选任制公务员的任期都有法律、章程的明确规定,一般与代表会议的任期一致,委任制公务员一般没有任期,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可以一直工作到退休,聘任制公务员的任期,公务员法规定是一年至五年,在合同中约定,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1 职位聘任的含义与意义,21.1.2 职位聘任的意义,1,实行聘任制可以满足机关多样化的用人需求,实行聘任制可以降低机关用人成本,实行聘任制可以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3,2,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2 聘任制实行的范围与条件,21.2.2 聘任制实行的条件,1,工作需要,2,机关的选择,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3 职位聘任的实施,21.3.1 职位聘任的方式,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公开招聘,直接选聘,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3 职位聘任的实施,21.3.1 职位聘任的方式,直接选聘的程序,直接选聘的方法是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结订聘任合同。与公开招聘方法不同之处,在于直接选聘不发布公告、不接受社会广大应聘人员的申请,直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审查其条件,然后确定是否聘任。,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3 职位聘任的实施,21.3.2 聘任合同的签订与更除,1.签订聘任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所谓平等,是指聘任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签订聘任合同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当事人双方都以平等的身份订立聘任合同。,所谓自愿,是指聘任合同当事人双方,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而签订合同,决不允许任何一方采取强迫、威胁的手段,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干预。,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平等协商,在双方意思表示完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3 职位聘任的实施,21.3.2 聘任合同的签订与更除,2.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和目的,方式,目的,书面形式,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3 职位聘任的实施,21.3.2 聘任合同的签订与更除,3.聘任合同的更除与备案,变更,是公务员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变化,如同签订新的聘任合同。,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聘任合同的履行,即终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国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目的是为了稳步推行聘任制,防止一哄而上、过乱过滥现象,影响整个制度的实施,从而偏离实行聘任制的目的。,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3 职位聘任的实施,21.3.3 聘任合同的内容,聘任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关于权利和义务及其他事项的约定。聘任合同的内容是聘任合同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核心问题。,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3 职位聘任的实施,21.3.3 聘任合同的内容,1必备条款,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聘任合同法定的必备条款有四项:,(1)聘任合同期限。,(2)职位及其职责要求。,(3)工资、福利、保险待遇。,(4)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除了以上所述必备条款外,还应当有以下必备条款,包括:,(1)工作条件。,(2)工作纪律。,(3)聘任合同终止的条件。,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3 职位聘任的实施,21.3.3 聘任合同的内容,2协商条款,协商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聘任合同除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比如:约定试用期等有关事项。协商条款也是聘任合同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4 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21.4.1聘任制与委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异同,1.聘任制与委任制的相同点,公务员管理的一般原则和制度精神也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与委任制公务员的管理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都执行相同的职务和级别,都要在国家核定的行政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录用、任职或者聘任,都执行相同的奖励与纪律规定,都有权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等。,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4 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21.4.2 聘任制须依据聘任合同进行管理,合法的,聘任合同,2.合同内容合法,3.签订程序合法,1.主体资格合法,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5 人事争议仲裁,21.5.1,人事争议仲裁的含义与特征,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5 人事争议仲裁,21.5.1,人事争议仲裁的含义与特征,与解决争议的其他方式相比,尤其是与诉讼相比,仲裁赋予当事人以更多的自由,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可以不公开审理从而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可以及时处理争议同时节省费用,可以减少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冲突从而防止影响日后正常的商业交往,可以避免诉讼中的繁琐程序,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5 人事争议仲裁,21.5.2,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人事争议仲裁首先要合法。仲裁的自主特征导致了法学界及法律制度对仲裁的依据,即仲裁是否须依法裁决的分歧。,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人事争议仲裁要坚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这种规定,既考虑到了我国的仲裁水平,又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照顾到了仲裁的特点。,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5 人事争议仲裁,21.5.3,人事争议仲裁制度,1.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事争议仲裁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机关代表和聘任制公务员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处理案件实行仲裁庭、仲裁员制度。,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5 人事争议仲裁,21.5.3,人事争议仲裁制度,2、人事争议伸裁的时限和裁决的执行,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超过六十日,仲裁委员会可以不受理。,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对案件作出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5 人事争议仲裁,21.5.3,人事争议仲裁制度,3.人事争议仲裁的监督,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后的规定时间内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是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是违反法定程序的;,二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三是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四是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受贿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21.5 人事争议仲裁,21.5.3,人事争议仲裁制度,3.人事争议仲裁的监督,仲裁委员会经审查核实裁决有前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另行组成仲裁庭处理。,复议期间,不影响裁决的执行。,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发生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仲裁的,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重新仲裁的,应当另行组成仲裁庭处理。,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关键术语,职位聘任 聘任制 公开招聘 直接选聘,聘任合同 必备条款 协商条款 仲裁,人事争议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职位聘任?实施职位聘任有何意义?,2.聘任制实行的范围与条件有哪些?,3.什么是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的内容有哪些?,4.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的管理有哪些异同?,5.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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