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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集中供热(热计量计费)合同范本2025
甲方(供热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居住房屋的集中供热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服务
1.1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集中供热服务。
1.2 供热服务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天。
1.3 供热方式为热计量计费方式,甲方向乙方室内供应的热量以安装在用户侧的热计量装置测得的用热量为依据进行计费。
第二条 供热质量标准
2.1 甲方保证在供热期内,乙方室内温度(指用户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房间内温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低于____℃。此标准不因室外温度变化而降低,但特殊情况除外,具体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或政府规定为准。
2.2 甲方应保证其供热系统运行稳定,供回水温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要求,确保供热服务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2.3 供热期间,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擅自中断供热。如确需计划性停热进行维修,甲方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并尽快恢复供热。
第三条 热计量与计费
3.1 供热计量装置:本合同项下的供热计量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热量表、温控器等)由甲方负责提供、安装、维护和校验。该装置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计量精度,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甲方应确保计量装置的正常运行,并定期(一般不超过____个月)进行校验,校验结果应书面告知乙方或进行公示,校验费用由____方承担。
3.2 计费依据:乙方本合同年度/供热季的供热费用,根据其实际消耗的用热量和约定的热价计算。用热量通过热计量装置读数折算获得。
3.3 计费公式:供热费用=(热计量装置读数 / 热量折算系数)× 热价 + 基本热费(如有)。
3.4 热价:供热价格为____元/(千瓦·时)[或 元/(百万大卡·热指标)或其他约定单位]。本合同签订时执行的价格为____元/(千瓦·时)[或其他单位]。如遇政府调整价格,则按政府规定执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采用市场调节价,价格调整机制按____(具体机制,如:双方协商或市场定价规则)执行。
3.5 基本热费:甲方按每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每季收取____元的基本热费,用于覆盖供热系统的基础运行成本、管网维护等固定费用。基本热费标准需符合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3.6 计费周期与结算:供热费用的结算周期为____(如:每季度末、供热季结束后)。甲方应在结算周期结束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热费账单。乙方应在收到账单后____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热费。
第四条 用户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权利:
(1)享有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供热服务质量;
(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和计费标准支付热费;
(3)有权对供热服务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向甲方提出投诉或建议;
(4)在遵守国家节能规定和不妨碍他人及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有权使用温控器等装置调节室内温度;
(5)有权查询热计量装置的读数、核对热费账单。
4.2 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热费;
(2)保证室内供热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温控器、散热器、管道阀门等)完好,并按说明书正确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施损坏或计量数据异常,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承担相关费用;
(3)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入户检查、维修、维护及热计量装置的安装、校验等工作,但甲方进行检查、维修等应提前____小时通知乙方,并尽量选择方便用户的时间;
(4)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与热费计算或计量装置校验相关的用电、用水等辅助信息;
(5)用户室内独立系统(如有)的运行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供热企业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热费及相关费用;
(2)对供热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检修,保障供热安全和稳定;
(3)有权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4)有权对不符合供热规定、影响供热效果或安全的用户设施采取必要措施,但应事先通知并依法依规进行;
(5)对热计量数据的读取、处理和计费拥有管理权。
5.2 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持续、稳定地提供供热服务;
(2)保证供热系统安全运行,非计划停供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次,年度累计停供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
(3)按照约定或规定,准确、及时地抄录热计量数据或提供数据接口,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负责热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校验工作,确保装置正常运行;
(5)设立客服电话,及时处理乙方的咨询、报修、投诉等;
(6)在显著位置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示热价、计费规则、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信息;
(7)供热暂停、恢复前,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 费用结算与支付
6.1 热费结算:甲方根据热计量装置读数和本合同约定,计算乙方应支付的热费。结算周期为____。
6.2 账单提供:甲方应于结算周期结束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热费账单。乙方有权对账单内容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收到异议后____日内予以核实和处理。
6.3 支付方式:乙方应通过____(现金、银行转账、网上支付、自助终端等)方式支付热费。支付地点/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4 支付期限:乙方应在收到热费账单后____日内支付当期热费。逾期支付的,按日加收应付热费____‰的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室内温度长期低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根据情况要求减免相应热费或赔偿损失。
(2)如因甲方责任导致非计划停供,除应缩短下次停供时间外,还应向乙方支付____元/次的违约金。停供时间超过____小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3)如因甲方热计量装置安装、维护不当导致计量数据严重失准,经校验确认后,应退还多收的热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不便。
7.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热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六款约定支付滞纳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阻碍甲方进行必要的维护、检查、校验,甲方可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可暂停供热,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并按实际停供时间相应扣减热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生效需满足特定条件(如预缴热费、办理相关手续),则满足条件时生效。
9.2 本合同在供热服务期限届满时自然终止。如乙方需继续使用供热服务,应在供热期结束前____日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
9.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或允许延期履行。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以及乙方的个人信息等予以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解除。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____(相关部门)备案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各项条款内容均以中文书就,如有歧义,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文本为准。
12.4 通知: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联系地址、电话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书面通知按此地址邮寄或按此电话拨打电话即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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