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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仓储货物代收代付合同协议
鉴于: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委托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仓储服务,并由乙方代收代付相关货款;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仓储货物:指甲方委托乙方储存的货物,具体名称、规格、数量等以甲方提供的清单为准。
1.2 代收代付:指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储存的仓储货物上,根据甲方的指示,在收到代收方(以下简称“丙方”)支付的约定货款后,将仓储货物交付给丙方。
1.3 仓储期限:指本协议项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的期限,自货物实际入库之日起至货物实际出库之日止,或另行书面约定的期限。
1.4 货款:指丙方根据甲方指示支付给乙方的、用于购买本协议项下仓储货物的款项,具体金额以甲方清单为准。
1.5 通知:指根据本协议约定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的任何通知、请求或文件。
1.6 工作日:指中国内地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2.1 仓储服务
2.1.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要求,在位于 [具体仓储地点] 的仓库内,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
2.1.2 甲方负责提供仓储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外观等,并保证清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甲方应在货物入库前,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和标记。
2.1.3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进行货物入库验收,核对货物信息。货物入库后,乙方应提供入库凭证给甲方。
2.1.4 乙方应按照标准仓储操作规范,对仓储货物进行妥善保管,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鼠等。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不承担货物入库前的风险和费用。
2.1.5 乙方应配备必要的仓储设施和设备,并保持其良好状态,确保满足甲方合理仓储需求。
2.1.6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仓储费用。仓储费用标准为 [具体费率或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方式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执行。
2.2 代收代付服务
2.2.1 甲方授权乙方,在丙方支付货款时,代为收取该笔款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进行代收。
2.2.2 甲方应事先向乙方提供丙方准确的支付信息,包括丙方名称、收款账户、开户行及税号(如需)。
2.2.3 乙方在收到丙方支付的货款后,应立即核实该笔款项是否为甲方指定的货款,核实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付款金额是否与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或订单金额一致;
b. 付款人是否为甲方指定的丙方;
c. 付款性质是否为货款支付,是否附有禁止交付等不当条件。
2.2.4 核实无误后,乙方应将收到的货款及时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账户名称 [甲方账户名称],开户行 [甲方开户行],账号 [甲方账号]。(注:乙方因代收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方式为从代收款项中扣除或另行支付,以双方书面约定为准。)
2.2.5 乙方收到丙方支付的货款后,视为甲方已授权乙方将代收代付项下的仓储货物交付给丙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外,乙方在完成上述核实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户后,即有权根据甲方指示或本协议约定,将仓储货物交付给丙方。
第三条 货物接收与验收
3.1 甲方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至乙方仓库,并承担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
3.2 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后,乙方应在 [约定时间,如:货物到达后2小时内] 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货物清单、数量、外观包装等。
3.3 丙方有权在货物入库时或入库后 [约定时间,如:5个工作日内] 对货物进行验收。丙方应在此期间内向乙方出具书面验收单据或以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验收结果。若丙方对货物有异议,应在验收期内提出,并配合乙方进行核实。若丙方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3.4 如验收发现货物数量不符、外观破损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处理。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验收争议,按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第四条 货款支付与货物交付
4.1 丙方应根据甲方与丙方之间的购销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丙方支付货款时,应明确款项所对应的货物信息。
4.2 乙方收到丙方支付的货款后,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2.2.3款约定的核实要求进行审核。
4.3 核实无误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货款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4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货款(或乙方通知收到货款)后 [约定时间,如:3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传真、扫描件等)明确指示乙方将仓储货物交付给丙方。该指示应包含交付货物的清单、数量、交付地址等信息。
4.5 乙方在收到甲方明确的货物交付指示,并确认已收到丙方支付的相应货款后,应按照甲方指示和乙方仓储操作规程,将约定的仓储货物交付给丙方。
4.6 货物交付以乙方将货物实际移交给丙方或丙方授权代表,并完成必要的出库手续(如签发出库单据)为准。交付地点原则上为甲方指定,或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4.7 乙方在交付货物前,有权要求丙方出示已支付的货款凭证或乙方出具的收款确认文件。
第五条 费用承担
5.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仓储费用,具体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本协议第二条2.1.4款所述。
5.2 乙方提供代收服务,可根据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代收手续费。手续费标准为 [具体费率或计算方式],在甲方支付仓储费用时一并支付或另行支付。
5.3 乙方因提供代收服务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银行手续费(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代收手续费除外)、必要的人工费用等,由 [约定承担方,通常是甲方] 承担。
5.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与仓储货物相关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由甲方负责购买并支付)、装卸费(由 [约定承担方,通常是甲方/丙方] 负责)等,按相关约定处理。
5.5 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第六条 货物保管与责任
6.1 乙方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妥善保管仓储货物,确保货物安全。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2 乙方应建立货物台账和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货物信息准确、可追溯。
6.3 乙方应对仓储货物承担保管期间的自然损耗外的毁损、灭失风险。但因不可抗力、货物固有性质、包装问题或甲方、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6.4 乙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下对仓储货物行使留置权:
a. 甲方未按时支付仓储费用;
b. 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若甲方为丙方);
c. 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
d. 发生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可留置情形。
留置期间,乙方有权收取仓储货物产生的自然孳息,并承担保管费用。留置权行使的具体方式应事先通知相关方。
6.5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且价值不足以清偿其留置的债权时,乙方有权就该货物进行变卖或拍卖,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其留置的债权。剩余部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根据甲方与丙方之间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通知与沟通
7.1 各方应确保本协议首部列明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及时更新。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 [约定时间,如:3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
7.2 所有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通知送达之日视为送达。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客户信息、货源信息、价格信息等)以及本协议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
8.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等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除外。
8.3 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仓储费用或货款(若甲方为丙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约定比例,如: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约定时间,如:30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9.3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核实货款或交付货物,应根据情况向甲方或丙方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错发、漏发或延迟交付,乙方应负责纠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9.4 若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支付逾期款项,并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6.4款约定行使留置权。
9.5 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约定时间,如:5日] 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3 各方应在不可抗力影响期间,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 [选择一项,如:1]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 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地点为 [具体城市]。
2. 依法向 [具体法院名称,如: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解除
12.1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甲乙丙三方书面同意。
12.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协议可解除:
a. 本协议期限届满,且各方不再续约;
b.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c.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d.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3.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具体年限或期限],自 [生效日期] 起至 [终止日期] 止。
13.2 协议期满前 [约定时间,如:一个月],若各方无书面异议,本协议可自动续展 [约定年限,如:一年],续展次数不限/最多续展 [约定次数] 次。
13.3 本协议根据本协议约定终止或解除后,各方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约定时间,如:15日] 内,完成以下事项:
a.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最终结算单据;
b. 甲方应结清所有应付费用;
c. 乙方应将剩余的、未被丙方领取的仓储货物按照甲方指示处理,或根据约定进行保管直至甲方取回;
d. 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文件、单据等返还给甲方;
e. 各方应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 不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各方应努力通过协商达成替代条款,以使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甲乙丙三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此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或安排。
第十六条 通知送达地址
本协议首部列明的地址为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主要通知送达地址。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均视为已有效送达至该地址。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声明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八条 其他
1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协议一式 [约定份数,如:三] 份,甲方执 [约定份数,如:一份],乙方执 [约定份数,如:一份],丙方执 [约定份数,如: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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